第七百七十六章 撕破臉皮(1 / 2)

萬道長途 大腦被掏空 9021 字 10個月前

數個時辰之後,已是半夜。

李啟坐在長安的一座高樓之上,抬頭看天。

這裡是長安最高的樓,位於上苑,是上位花神們平時待客所在,不過李啟作為四品,自然也算得上這裡的貴客。

這棟高樓每夜都會有有不同的花神來營業,所以每天都會有不同的人聚集在這裡,是長安的聲色犬馬之地。

今晚在這裡的花神是鐵海棠,或許是巧合吧,李啟居然還認識這位花神。

她是淩霄花神曾經的仇人,不過……最後關頭卻抬了淩霄花神一手,幫她離開了上苑(詳情見第三百七十七章)

不過,李啟並沒有去聽鐵海棠在下方的表演,他隻是和邱直坐在樓頂的一個小角落,俯瞰下方的上苑。

夜晚的長安非常繁華,而上苑更是繁華中的繁華,卻見高樓之下花陣酒池,香山藥海,燕館歌樓,舉之萬數,不欲繁碎。

除了閣樓,還有百戲樂船畫舫,各鳴鑼皷,動樂舞旗,金碧相射,下有錦石纏道,寶砌池塘,柳鎖虹橋,花縈鳳舸,行人在四處穿行,精神抖擻,歡笑嬉戲。

隻是,和上苑的一片歡鬨不同的是,李啟這裡卻沉默不語。

此時距離在太學的食堂,已經過去了一段時間。

邱直似乎是覺得有些不好,說道:“公子如此沉默,是怪我點明了規矩?”

“不是,隻是不知道說什麼而已。”李啟搖了搖頭,繼續望天。

幾個時辰前,太學之中,最後烹海鍋沒有讓李啟將最後的大道契機說出來。

李啟也沒有強求,選擇了放棄。

邱直則開解道:“往好看了,烹海鍋蘇醒即四品,所以不曾曆險阻,無有經憂患,人有言而不知信,好尚失其正,用度無其節,信任非其人,因循苟且而無有奮發之誌,顛倒錯亂而甘為失敗也,你已經給他起了個頭,讓他自己去想,也不一定是壞事,是嗎?”

李啟卻沒有理睬對方這句話,而是問道:“你們,人道,為了規矩,連人的道途都要阻礙嗎?那人到底算什麼?規矩的附屬物?”

“錯誤,規矩是為了人而存在的,怎麼會阻礙人呢?隻是,有些時候,必須要有所取舍,郭烹海想要承接這次契機,那他就要背上對應的因果,如今是多事之秋,這份因果或許會造成很多影響。”邱直語氣平淡。

“他如果願意承擔責任,那他承接這份契機也是理所當然,如果他不能承擔,那放棄也無可厚非,這一切都是郭烹海自己選的。”邱直說道。

似乎是覺得這些說服力不夠,他馬上又補充了一句:“還是說……公子,你覺得,讓他在什麼都沒想清楚的狀況下直接承接這種因果,是更好的選擇嗎?”

這話說的李啟無言以對。

他確實不好反駁這種說法,但他還是覺得,為了遵守規矩放棄了逐道的契機,這是在抹殺人性。

這或許就是人道的弊端吧,人總是有牽絆的,沒辦法和巫覡一樣灑脫自由,很多巫覡,比如祝鳳丹那種,都沒什麼牽掛,隨心所欲,自由的生活在這個世界裡,以自己喜歡的方式來踐行自己的道。

隻是……灑脫自由又真的好嗎?

李啟回想起沈水碧和李師薇,那他,也是被羈絆著的人啊……

唉。

因果啊。

李啟抬手,他的手心浮現出一個線頭,輕輕一拉,卻見以他自己為節點,拉出一張縱橫的因果大網。

但他的腳下,鎮壓整個長安的大陣隨即啟動了李啟腳下的部分,一股無形之力壓在李啟肩膀,把他的術法打落。

長安,五品以上,不得隨意動手,哪怕隻是簡單的術法也不可以。

李啟搖了搖頭,沒有再繼續深入,而是起身說道:“好了,差不多了,長安也待的差不多了,吃的也吃了,以前的故人也已經了結,我就告辭了。”

“一起吧,我也是要回邊關的。”邱直隨之起身。

李啟點點頭,然後走了下去。

從頂樓一路下去,來到下方的大廳之中,卻見大廳裡,鐵海棠的表演已經結束,現在是一位七品花神在中間串場,算是嘉賓表演,維持熱度。

不過場麵還是很火爆,不斷有人過來,畢竟這可是五品的表演場呢,而且鐵海棠的人氣並不低,起碼比當初的淩霄花神人氣高多了。

李啟從人群的旁邊小心穿過,隻是,走著走著,卻看見一個年輕的花妖悄悄走了過來,拉了拉李啟的衣衫。

“公子……我家花神有請。”這個花妖低聲說道,說著遞過來一塊信物。

信物上有鐵海棠的標記。

李啟笑笑,說道:“去就不去了,你幫我轉告你家花神,淩霄活的不錯,不必擔憂,隻是人巫開戰,她在百越,確實是有點危險,但世事多是如此,也沒什麼辦法。”

語罷,他沒有接受對方的邀請,而是直接加快腳步離去。

那小花妖捧著信物,一時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畢竟她也不敢真的去攔住李啟,那可是……四品巫覡啊。

如果是四品人道,她還是敢上去拉的,但巫覡可以說是惡名遠播……

在人道,大家都知道,巫覡實際上是無法以善惡來揣度的,他們不喜歡遵守規矩,甚至可以隨心所欲的殺人。

沒錯,在人道看來,巫覡反而比自己要邪惡的多。

人道對域外進行擴張,侵略,都是按照規矩來的,有一套準則來判斷這些行為,對侵略怎麼進行,戰俘怎麼安置,平民怎麼處理,都是有規章製度的。

換而言之,不管是殺,是救,是放,怎麼處置都是規矩定的,而不是人定的,個人的善惡不能對律法產生效用,而規矩則是服務於大多數人的,確保對人道整體有利。

而巫覡可不一樣。

巫覡殺人,救人,都是出乎一心。

這在人道看起來就很可怕了。

律法可以執行死刑,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律法代表了公正,經過了程序,搜集證據,確認,再審判之後的死刑,是沒有問題的。

可一個人,若是以自己的好惡隨意殺人,隨意救人,那麼這個人在人道看起來……那就是邪惡恐怖的代名詞了。

正如同巫覡所看見人道的那樣。

巫道眼中的人道,也是一樣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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