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薄無情(25)(2 / 2)

她覺得她不可能接到那麼命好的角色,什麼都依靠男人就能得到幸福。

……

尹羲回到了酒店時,沈墨和徐凱風後腳就趕回來了。

四人一起吃午飯的時候,徐凱風問她下一步要怎麼做,尹羲才說下午要去找敬老院談好合同交錢。

徐凱風說:“你外婆想要的根本不是進這裡的敬老院,她不去的話,你就是白花這外錢。”

“愛去不去。”

徐凱風也明白尹羲遇上那種親人的糟心,岔開話題:“那明天我們就回京還是去哪兒玩?”

尹羲才說:“我要去找三年前幫我打官司的律師,起訴劉小明家還我一萬五千塊錢。”

“他們會還嗎?那麼無賴的一家。你也不缺萬把塊錢。”

“拿不拿的回來是一回事,讓所有人認識到他家欠我錢,不能過了期限就不了了之。”

徐凱風說:“你沒必要跟他們那種人計較。”

尹羲喝了一口魚湯,說:“我是用進攻當防守。我要是露出一分麵慈心軟,首先外婆會完全被推給我,還是要住進……跟我去京城同住。然後就是她想念兒子,要劉小明來探親了,探著探著,一家都要賴下來‘照顧外婆’了。我一個人就要養他們一家老小,包劉夢瑤、劉開星的讀書、就業、嫁妝、娶媳婦、買房。外婆死了,反正我是外嫁的女孩潑出去的水,我的房子就成了劉家的了。”

沈墨不缺安頓劉家人的錢,但前提是他們曾經對尹羲好,可是他們沒有對尹羲好。

沈墨暗自搖了搖頭:“你想怎麼做都好,我總可以和你一塊兒去敬老院和律師事務所吧?”

尹羲微微沉吟,想到張秘書說的話就點了點頭:“這些瑣碎事,我不是不想浪費你的時間嘛!”

“我沒有覺得是浪費時間,凡人的生活從古至今不就是這樣嗎?神仙也一樣。”

對於沈墨來說,判斷是重要的事還是瑣碎的事的標準要看這是誰的事,而不是事件本身。

老男人談戀愛時還是很有一種表現欲,想找到自己的男人的存在感。

下午時,他們四人就去了市裡最好的敬老院。

現在不是20年後,這種小城隻有非營利性的敬老院,是早年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一般來說非營利性的敬老院隻接收沒有法定贍養人的老人,劉老太有兒子,原則上敬老院是不收的。所以敬老院的接待工作人員是做不了這種主的。

尹羲也是全省的名人,何況就在本市,所以和接待人員了解了這些後,敬老院的院長後一步趕來見她了。

王院長一見他們這些人,氣度皆是頂尖的,讓人心生畏懼。

王院長就拿出頗為恭敬的態度與大家寒暄,他們的假身份也都是他這個層級不可能了解的,更覺得不簡單。

沈墨等三人的態度很疏離,但是尹羲平易近人。

尹羲說明來意,王院長聽後大為感動:“真不愧是讀書人,自己還未成年就為老人考慮了。你們的事咱們全市少有人不知道的,劉小明是你外婆的兒子,法理人情都該他養老人。他不養的話,可以告到法院去。你一個學生,好好念書就是了。”

尹羲一臉無奈:“老人家有些糊塗,哪舍得告兒子呢?最後苦得還不是她自己。”

王院長和旁邊的招待員都覺得尹學霸知書達理、善良周到,羨慕這是彆人家的孩子。

王院長說:“如果真有這樣的事,居委會也會介入的,兒子不養親媽,這事兒過不去的。”

尹羲斟酌了一下,說:“王院長,你看這樣行不行。如果劉小明又趕我外婆去住那破屋了,您這兒就給外婆一個房間。老人家的費用也由我自理,您這邊每月通知我上個月的賬單,我來付款就好了。我寫一份說明材料,到底候您要是操作起來,彆人有異議的,也可以說得過去。若是外婆不願意離開兒子來這裡,那也不能勉強,我的心意是到了。”

當一個人強大時,全世界都會對她微笑,王院長也會對她微笑。

王院長說:“你外婆彆的條件雖然不符合規定,但是你既然可以費用自理,我們也希望老人家多一份保障。”

雙方交談比較愉快,然後尹羲當場寫了一份說明材料給王院長。看敬老院住著很多老人,尹羲當過老人,憐這些五保戶晚年孤苦,就再給敬老院捐了十萬塊錢。說是給老人院更新些娛樂設備,讓老人家晚年過得開心一些的。

現在的十萬塊絕對不少了,王院長十分高興。

他估計在采購設備時還可以拿點回/扣,這事兒尹羲肯定管不到的。

現實社會有錢有本事還給人麵子的人當然是個大好人了。

老人院的財務室收到十萬現金都傻眼了,給她開收據時腦袋都有些暈。這些就不細提了。

……

“十萬塊呀,就這麼沒了。小丫頭從前還抱怨自己一年學費十幾萬太貴了,這時又舍得了?”

徐凱風一邊開車,一邊感歎。

“能怎麼辦呢?”

徐凱風笑道:“小丫頭對自己的要求太嚴格了,想要人人說你好,其實自己過得好才是真的好。”

尹羲說:“我不僅僅是為了求全。我如果不回來做個安排,外婆就會賴著居委會的人不放了。她時不時去鬨會打擾到彆人,彆人家比我還冤呢。這些事都源於劉家對我的貪婪,是我要自救脫離劉家拿回錢,他們才會牽怒。讓彆人家為了我和劉家的恩怨付出代價不聞不問總不是人乾的事。”

“原來如此。現在事情解決了,你也可以安心了。”沈墨牽著她的手,又提議,“我打算以你的名義給你從前的學校捐建一棟新的實驗樓、圖書館,你覺得怎麼樣。”

尹羲笑著說:“以你自己的名義捐吧,順便把女生宿舍樓也捐了吧。對初中生來說,宿舍條件才直接關係到生活指數,桌椅舊點、實驗室舊點並沒有大關係。”

沈墨笑著說:“好,一起捐了,還是以你的名義吧。”

“不用了,你的錢用你自己的名義。”

“那我們聯名或者用你的名,你選一個。”

“……”

他們正說著時,尹羲的電話又響了起來。

原來劉家恨不過,又實在怕尹羲追那筆錢,於是一家人帶著老太太去趙大力家門前去鬨了。怎麼也要讓尹羲先把那筆債給免去,再慢慢謀圖,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趙家關了門後,劉小明就拿了尿來潑在趙家門前,儘說尹羲是被居委會的外人給帶壞了往自己人身上捅刀。

劉老太說要死在趙家門前,派出所的人已經去調解了。

實在是她要他們還錢真的是要他們的命了,所以就像之前不確定她會不會回來前一樣鬨,甚至要鬨得趙豁出去。

徐凱風聽到了趙夏在電話中的陳述,看看尹羲:“看來,你不想打擾彆人都沒有用,你遇上的是無賴呀。你如果賠東西給趙家,那是不是表明劉小明對彆人家的任何破壞,都由你賠償?那我敢說,如果是這樣,劉小明就抓住讓你流血的點了,他一定不會讓你清靜。”

尹羲以為威脅他們、撇清關係、不吃下跪哭鬨那一套、再把外婆安排了敬老院的事,劉家就找不到她的破綻。

尹羲還是天真了一點,她的思維一直思考的是正常人的行為模式,但是無賴並不是正常人。

如果劉小明打著因為她的名義去破壞街坊家的人與物,她到底是賠還是不賠?

賠了,劉小明就得逞了;法理上當然不用她賠,可她真的不管,受害的是無辜者。

誠然,派出所可以把劉小明關起來,但是總是有犯罪事實才能坐牢。私闖民宅、破壞物品的罪又不大,《刑法》上最多判三年,等他被放出來,他可能恨得更深,謀更大的事。

如果哪一天他因為她不理會不給錢花積怨太深之下殺害無辜呢?他雖然可以被執行死刑,但是死者才是最冤的。在法律上她與案子是無關的,可是她在大眾心理上就等於永遠欠受害者一家了。

然而,尹羲如果對這種手段有絲毫妥協,之後縱她一生都會陷入被劉小明威脅的境地裡。

這是兩種結果都是尹羲不想看到的,尹羲的雙手交握著,指節泛白。

那樣的無賴,為何還活在世上,為什麼不去死呢?

她雖然撇清關係,但是由於外婆的關係,她除了拿回自己的東西之外,並不想加害劉家人。哪怕劉夢瑤原來是那樣的人,她也沒有想過複仇,隻有趁她出手時防守除去了害人的錦鯉。

看來她要狠一點了。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打下這些人。

如果劉夢瑤和第一世一樣,她不進京城就遇不上江淩華了。兩個分/身永分開,江淩華吞噬不了劉夢瑤,瑤華今生歸不了位。:,,,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