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5664 字 4個月前

陸羽注意到張山的表情有些不對,當即明白過來自己的這個師弟是一個很有原則的人,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太年輕了,滿腔熱血隻知道伸張正義遵守規則,對於這社會上的潛規則和黑暗的一麵絲毫都不了解,便道:“彆多想了啊,之前慕大夫擠走的那個病人是個小孩,身上屁毛病都沒有,就是裝病不想上學。家裡就這麼一個孩子,家裡看的很邪乎,有點毛病就大張旗鼓的…”

“原來是這樣…”張山這才心裡稍微好受了一些。

“再說了,什麼事兒都得是危重病人優先,你這都被開了瓢了,當然得優先讓你入住,你彆想那麼多,整的好像是我濫用私權一樣。”慕大夫在一旁笑吟吟道。

“沒有沒有,慕姐,我不是這意思,哈哈。”張山道,但話是這麼說,慕大夫在這件事情當中究竟有沒

有濫用私權,在坐的人心裡都有一杆秤,隻是有些事情隻需要大家互相心知肚明便好,挑明說出來反而就沒有意思了。

“對了老同學,我這師弟情況怎麼樣?”

“看著還行,麻藥勁兒過去了有點疼吧?”

“嗯,稍微有一點,能忍住。”

“沒什麼大事兒,頭上縫針的地方,3天來換一次藥,現在天熱容易出汗,1天來一次也行,來勤快著點沒壞處。有個十天半個月的也就拆線了,主要是你這個腦震蕩需要靜養,其他的倒是沒什麼毛病了。

“那現在有住院的床位嗎?”陸羽追問道。

“彆人沒床位,你陸羽的師弟還能沒床位嗎?”慕大夫給了他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

“彆彆彆,我這沒什麼大事兒,不用住院,回家靜養幾天就行了。”張山連忙擺手道,因為他明白,觀察室的人可以隨便轟走,但是真正在這裡住院的人可都是一些危重病人,輕易轟不得,自己的身體自己是了解的,既然是一些皮外傷就沒有必要這麼興師動眾

的了。

“如果不住院可以嗎?”陸羽看張山根本沒有在這裡住下去的意思,便問道。

“也可以,反正也不嚴重。”

“行,那我們一會兒收拾收拾就撤吧。”

“好,那我去給你開點消炎藥和止疼藥吧。”

“麻煩了老同學。”

“一句麻煩了就完事兒了?你不打算請我吃個飯了?”

“請請請,改天一定請。”陸羽客套道。

等慕大夫離開之後,張山心裡便琢磨起案子來,他怎麼想怎麼覺得不對勁兒,自從五年之前衛東被槍殺,而根據彈道痕跡分析,殺死衛東的槍一直都沒有找到,根據破案流程來說,隻要證據鏈當中少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行,都不能達成結案條件。打個比方來說,假如A是一個強奸犯,如果警方想要定他的罪,需要人證、物證和口供。什麼是人證呢?報案人可以作為人證,如果A的作案過程被路人看到了,路人也可以

作為人證。而什麼是物證呢?最直接的物證便是被害人身上殘留的強奸犯A的精液和體液,這是最重要的物證,如果說這個物證沒有的話,那麼多數強奸案都是無法定性的,原因是證據不足。什麼是口供呢?就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如果說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如實的供述出了自己的罪行,那麼也是可以結案的。

而如果受害人被強奸以後,強奸犯A並沒有在受害人身上留下DNA樣本,也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現場也沒有第三人可以為受害人作證,那麼就算警方再相信受害人,也無法為她申冤做主…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證據,警察辦案不是看心情破案的,而是看證據的。如果在這場案子當中有任何一個物證被破壞或者不存在,那麼都可能導致這個案子的證據鏈不足無法定性。

這也就是為什麼張山在破馬山的殺人案當中自作主張對物證做了實驗,所有的刑警都勸阻他的原因。因為物證對於刑警來說太重要了,物證出了問題,他們

誰也擔不起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