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過稿(2 / 2)

民國之文豪 決絕 18086 字 5個月前

趙嬸子這話,差不多就是指名道姓地在說田嬸子了,穆瓊一琢磨,就知道田嬸子恐怕也沒少在他們背後說壞話,今天幫朱婉婉說話,應該隻是看上了朱婉婉的豬油,想要占便宜。

“趙姐……”朱婉婉想跟趙嬸子說話,但趙嬸子一扭頭就走了。

穆瓊三人把豬油廚具什麼的全都帶回了自己的屋子,吃飯的時候,朱婉婉有些失落地道:“趙嬸子最近都不愛理我,也不給我介紹活兒了。”

“娘,我們家現在不缺你洗衣服的錢,不做了也好。”穆瓊道:“還有田嬸子,你以後遠著她一點。”

之前田嬸子“借油”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人是來占便宜的,之所以沒阻止,是怕撕破了臉皮,自己不在的時候朱婉婉和穆昌玉受欺負。

但以後……他們還是對這樣的人敬而遠之為好。

朱婉婉還是很失落:“哦……”

“娘,趙嬸子不愛搭理我們,是不是因為我啊……我之前跟趙秋海說了我在學認字的事情,還說哥哥有支鋼筆,然後趙嬸就不喜歡我們了……”穆昌玉有些不安。

趙嬸子的兩兒一女,大女兒叫趙春娟,二兒子叫趙夏河,三兒子叫趙秋海,趙秋海比穆昌玉小一歲,兩人時常在一起說話。

“昌玉,這跟你沒關係,你彆多想。”穆瓊安慰了穆昌玉,卻也知道趙嬸子會這樣,恐怕確實是因為這事。

趙嬸子以前幫朱婉婉,是因為同情朱婉婉,但近來他們家日子好過起來,他找到了好工作不說,都能買鋼筆了……趙嬸子肯定也是有點嫉妒的,自然也就不樂意再處處幫著朱婉婉。

“我們要不要送她點東西?”朱婉婉問:“之前我送豬肉,她挺高興的。”

對趙嬸子來說,朱婉婉不過是一個她幫過幾次的鄰居,她有家人有朋友,不見得多在乎朱婉婉。

但朱婉婉來說就不一樣了,趙嬸子是她離開穆家之後第一個說的上話的人,對她來說非常非常重要。

她想跟趙嬸子搞好關係。

“也好。娘,明天我帶個漢堡回來,你送過去吧。”穆瓊道,漢堡是稀罕東西,讓朱婉婉拿去送人挺好的。

穆瓊說話的時候,已經往自己的飯裡舀了好幾勺用油渣煮的豆腐。

煮過的油渣軟軟的,卻還香得很,穆瓊一口氣吃了三碗飯,這才帶著自己辛苦抄好的稿子出了門。

他要去投稿了,去《大眾報》的編輯部直接投稿。

這時候投稿,也可以寫信寄過去,但絕大多數的人,會選擇直接上門。

這一來是寄信很慢,二來則是這時很多看報的讀者會給報社寫信,如果你把自己的稿子隨隨便便寄過去,人家不小心弄混了,興許編輯壓根就看不到你的稿子。

當然了,大家這麼做最主要的原因,是這時候的報紙基本隻在當地發售。

就連申報新聞報這樣有名的大報紙,主要發行地點也在上海,更彆說大眾報這樣的小報紙了……這種報紙都是隻在上海售賣的,既如此,直接找上門去投稿,自然比寫信方便快捷。

說起來,這時候的人訂報紙,都是直接去報社訂的。

《大眾報》不刊登敏感信息,純粹就是供人娛樂消閒的,因此他們直接就在報紙上印了編輯部的地址,甚至還給自己打廣告,說是要訂報紙或者打廣告,都可以直接過去。

報紙的編輯部在望平街,穆瓊坐電車過去,又順著門牌號一路找,然後就看到一棟洋樓的二樓掛著“大眾報”的牌子。

這家報社跟他之前去過的保險公司一樣,也是開在二樓的。

穆瓊順著樓梯上去,就看到很多人在一間屋子裡忙著,有人在整理信件,有人在抄寫著什麼,還有人……在應付胡攪蠻纏的讀者。

穆瓊的目光落在那個胡攪蠻纏的讀者身上。

那是個少年,他長得很高大,臉上有傷,表情也做得很凶惡,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他就是個沒經曆過什麼事的“孩子”……這會兒,這個全身上下都透著青澀氣息的少年正在拍桌子:“報紙你們明天就要發了,總不可能現在還沒拿到文達先生的稿子,為什麼不給我看?!”

“抱歉,我們報社有規定,為了避免內容外泄不能提前給人看。”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道。

“我又不會說出去,提前給我看一看又沒關係!”那少年不滿:“以前我想看,彆人都是提前給我看的,你們怎麼這樣!”

“我們有規定。”那中年人又道。

“那你告訴我,李青虎能不能贏,這總行吧?”那少年又道。

“不行。”那中年人的表情越來越不耐煩了。

穆瓊也有些好笑。這少年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一不用權勢壓人,二不給錢,竟然就想知道人家明天的報紙的內容……

幾次三番被拒絕,那個少年垂頭喪氣的,他沒有繼續問,但依舊站在那個中年人的桌邊不肯走。

編輯部的人也不管他,任由他站著。而這時,終於有人注意到了穆瓊。

“你是來做什麼的?”正在整理信件的人問穆瓊。

穆瓊略一思索,就道:“我家少爺讓我來投稿。”

他覺得他要是上來就說是自己要來投稿,這些人指不定看都不願意看,乾脆就編了個“少爺”出來。

然而都這樣了,那人還是道:“投稿?我們報社不缺稿子。”

“你們真的不要?我家少爺寫得可好了,寫的是留學生的愛情故事。”穆瓊道。

“留學生?”之前被那少年纏著要文達先生的稿子看的中年人突然問。

“是的,這寫的都是留學生的事情。”穆瓊道。

說起來,他的這篇之所以要寫留學生,就是為了方便過稿。

這時的人,對留學生都很感興趣,肯定願意看寫留學生的……報紙的編輯隻要不傻,就一定會看看他的稿子,而隻要他們看了他的稿子……

他對自己寫的東西有信心。

“你給我看看。”那個中年人道。

穆瓊也不含糊,直接就把手上的稿子拿了出來。

他雖然寫字慢,但字很漂亮,給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好,而上麵的故事……

中國的文學,是在新文化運動之後,才飛快地發展起來的,也一樣。

這時候的人寫的,不管是種類還是結構,都比不上現代作家寫的。

而這不是這時的人水平不夠,純粹是他們看過的太少,就說意識流,魔幻現實主義什麼的,現代的作家哪怕不愛看,總歸了解過,這時候的人呢?他們根本看不到這些。

不說這時候國內的人很難看到國外的……寫《百年孤獨》的作者還要再過十幾年才出生呢!

總而言之,這時的人寫的,因為時代的緣故,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比如說他們常常寫一大堆人,沒有固定的主角,還基本沒有心理描寫,以至於看書的人很難產生代入感。

但穆瓊的不同。

他縱然已經極力模仿這個時代的風格,寫的到底不一樣……他的這部,完全是從主角江振國的角度寫的,還有恰到好處的心理描寫和細節描寫,讓人看著特彆有代入感,也特彆真實。

故事開頭,主角江振國抱著滿懷期待上了前往歐洲的船,卻在船上過得很不愉快。

船上的船員明明是中國人,英文比他還不如,但他跟他們說中文,他們卻理都不理,一定要他說英文,才願意搭理他。

他和另一個留學生坐在甲板上啃乾巴巴的麵餅的時候,在船艙的第三層欣賞海景的英國男爵,扔給他一個牛肉罐頭,說是施舍他的。

船上的一位來自法國的女士,不願意跟他同處一個船艙……

……

那中年人剛拿到稿紙,就麵露欣賞,看著看著,卻勃然大怒,最終一巴掌拍在桌上:“真是豈有此理!”

“怎麼了?這寫得很差?”之前那個纏著要看文達先生寫的的少年湊了過來。

那個中年人沒有回答他,眼睛還直直地盯在稿紙上。

那少年見狀,湊過去就跟著看起來。

船上有個日本人丟了東西,他堅信是那個主角不說英文就不搭理主角的中國船員偷的,將那船員打得遍體鱗傷,但隨後進行搜查,卻發現原來是一個英國船員偷的。

原本非常凶狠地喊著要把偷東西的人扔進海裡喂鯊魚的日本人對那個英國船員沒有一句責怪,對被他打傷的中國船員也沒有一句道歉。

那個受傷的中國船員,被隨隨便便地扔在艙房裡,任他自生自滅。

江振國心中不忍,偷偷去找這個船員,給他用了一點帶來的止血藥,但這個船員還是發燒燒死了,死前,這個堅持說英文的船員哭著用中文說他想家,想媽媽……

最後,主角眼睜睜地看著他的屍體被扔進了海裡。

“那些混賬,老子要斃了他們!”湊過去看正好看到這一段的少年大吼了一聲。

那個中年男人,卻是用手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淚水。

五千字並不多,最後斷在主角一行看到歐洲大陸那裡。

看到目的地近在眼前,主角的心裡充滿期待,隻是,那裡真的跟他想的一樣好嗎?

“後麵呢?後麵怎麼沒了?”那個少年喊起來:“還有前麵,我還沒看前麵!”

那個中年男人並沒有給那少年看前麵的內容,他將稿紙放在桌上,然後用手壓住稿紙,這才對穆瓊道:“這個故事,是你家少爺的親身經曆吧?寫得非常好。”

“沒有,我家少爺說這是他編的。”穆瓊道,這裡麵的內容,確實都是他通過以前看過的資料編的。

但那個中年人顯然並不相信,他又道:“這稿子寫得很好,我們要了。它一共多長?寫了多少了?”

“我家少爺說他想寫十萬字左右,現在已經寫了一萬字了。”穆瓊道。

“這麼好的故事,寫長一點也是可以的……你家少爺一星期能寫多少字?”中年人又問。

“我家少爺一星期大概能寫一萬字。”穆瓊道,他工作之餘,每天能寫兩千字的樣子,但他少說了點,讓自己的時間可以更加寬裕。

“這樣吧,讓你家少爺快點把後麵的寫出來,然後這我們下個星期開始刊登,每星期刊登兩次,每次刊登五千字左右。”中年人立刻就做了決定。

“稿費呢?”穆瓊問。

中年人有點遲疑,最後一咬牙道:“稿費我給千字一元!我們報社給普通作者的價格一般都是千字五角,一元已經不少了。”

“可以。”穆瓊爽快地答應了。他看過一些資料,知道在二十年代中期,也就是差不多十年後,沒名氣的普通人在雜誌報紙上發表文章,稿費也就一元左右,那些全國有名的人,千字才能過五元,甚至拿到七八元。

但七八元這個價格,也是給散文雜文之類的文章的,的價格一般不會太高,能有個千字三四元已經很好了。

當然了,要是寫寫得特彆特彆好……那時候也有人靠寫一年賺六七千銀元的。

畢竟在民國,出版作者拿的版稅很高,書還賣得很貴。

而那是十年後的價格,現在的銀元,比十年後要來的值錢。

這中年人想來認定了寫的是個留學生,擔心他看不上幾毛錢的小錢,才會給千字一元的價格。

“你家少爺寫好的稿子,你快些拿過來,以後他寫了後麵的,你也快些拿過來……等下星期開始刊登,我就給你結算稿費。”那中年人道:“我們報社的規定,是刊登之後,再給稿費的。”

“行,沒問題。”穆瓊道。

那中年人笑了笑:“對了,我叫李榮安,是大眾報的主編……你家少爺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

“我家少爺不想透露他的信息。”穆瓊道:“你們刊登的時候,就用他的筆名樓玉宇好了。”

穆瓊上輩子給自己起筆名的時候還小,當時正好看到“瓊樓玉宇”,乾脆就給自己起了個樓玉宇的筆名,現在他一並用了。

“這……我們總不能都不知道寫的人是誰。”李榮安皺眉:“你去告訴你家少爺,就說我們一定不會往外透露他的消息,讓他放心就行……”

“我家少爺不想讓人知道。”穆瓊道:“我家少爺說了,他既然寫了,就一定會好好寫,一定不坑你們,你們儘管放心。”

李榮安想了想,到底還是答應下來。

其實這時候,投稿不願意透漏真實身份的人還挺多的,某些大人物還時常換筆名,雖說他們報社因為從不刊登敏感內容從未遇到過,但現在遇到了……也沒必要非尋根問底。

事情既然已經談妥,穆瓊留下稿子就離開了。

他趕著回去把剩下的五千字抄一抄。

而等他走後,大眾報編輯部的工作人員立刻圍到了李榮安身邊:“總編,我們明明沒版麵了,你還把這加進來……它到底寫得有多好?”

“非常好。”李榮安斬釘截鐵地說道:“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這樣子的。”

“讓我看看!”

“我也要看。”

“還有我!”

眾人搶著要看,李榮安道:“你們慢慢來,一個個看,看的時候小心點,千萬彆弄壞了稿子……等等,還是先讓小王抄寫兩份出來,你們再去看小王抄的。”

“給我也看看吧!”那個一直沒走的少年想看前麵的內容,哀求道。

李榮安理都不理他。

“你們!總有一天我……我傅懷安要你們好看!”那少年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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