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三章 不能生搬硬套(1 / 2)

“當時的人也沒有什麼地主的概念,一般將占地百畝以上,納稅一貫以上的人家,稱作‘上戶’,而將不超過五十畝的四五等戶,稱作‘下戶’。”

“還有一個重大問題,就是人口比例。葉適的調查裡,一等戶隻有百分之零點五,二等戶百分之三,三等戶百分之八,四等百分之十,五等百分之四十四,剩下百分之三十八為客戶。”

“所以大家覺得,這些人裡邊,那些應該算作地主呢?”

這個問題的確有趣,將所有正戶算作地主,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那樣地主就占了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二,不符合金字塔社會原則了。

可是如果將四五等戶刨出來算自耕農的話,他們戶均占有土地都在二十畝到一百畝左右,平均下來有三十多畝。

平均三十多畝一家的貧下中農?

真正屬於雇傭關係的,是那百分之三十八的客戶,這裡邊其實還應該刨掉一半長期固定租種國家土地的那部分,剩下的最多隻有百分之二十。

這就更加有趣了,百分之十二的上戶剝削百分之二十的客戶,和百分之六十八的自耕農自食其力,這兩種關係裡邊,到底哪種才該算是中國封建社會主要的社會關係?

見小夥伴們都思考起來,周至知道效果達到了,這才笑道:“還是那句話,我們不能以今套古,但同樣也不能以古套今啊!具體情況還是要具體分析。”

“對標到近代的話,恐怕隻有當時的上戶才稱得上地主。而剩下的家庭,雖然看上去田畝不少,卻因為地下的勞動生產力,隻能算作自耕農。”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是想表達我們中國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幅員遼闊,大一統時間長,在絕大多數曆史時期,各個地方的發展從來都是不均衡的,因此西哲口中的線性發展的人類社會類型,在我們中國從來都不是單一的,從來都是同時存在著的。”

“這種存在,還不僅僅是單指地域上的區彆,除了有可能這個地方已經資本主義萌芽了,那個地方還在奴隸製,封建製外;就算在同一個城市裡邊,奴隸主仆關係,封建依附關係,商品社會雇傭關係,自給自足小農家庭關係等多種社會關係,也同時存在。”

“你甚至都無法不經過詳細調查,就武斷地說出那種關係才是當地主要的社會關係。”

“因此治理這樣一個國家,就不能不考慮獨特的實際情況,任何所謂的已有成功經驗,都不能生搬硬套。”

“回到剛剛的那個問題我們就能夠發現,拿我們現在能接觸到的《社會經濟學原理》去硬套《中國通史》,可以說是格格不入。”

“比如關於封建社會的定義,西方是將土地所有權歸於封建領主的名下為特征,而中國自秦以後就采用了郡縣製,或者說郡縣製為主,分封製為輔了。”

“按照改良後的定義來看,封建社會的特征是經濟為自然經濟,以土地為基礎,農業手工業結合,以家庭為生產單位,具有自我封閉性,獨立性,滿足自身為主的經濟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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