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臻是那種白白淨淨細細瘦瘦的姑娘,眉宇間的確更肖似父親,雖然是單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臉,紅嘴唇,五官單拎出來不算一等一的出眾,但搭在一起就有種纖細輕嫋的氣質。
元寶則是那種公認的俊美,他眼睫毛比王臻還長還密,雙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經桃花眼。
元寶還沒到戀愛的年紀,他就覺著王臻相貌不錯,可以在一起玩兒。他就問了,“妹妹平時都做什麼?”
“上學。”
“上什麼學校?幾年級了?”“女子學校。”
“嗯,我聽常先生說過,城裡學校是分男女的。女子學校什麼樣,老師也都是女孩子嗎?這跟男校有什麼區彆啊?”
“課程不太一樣。”
“你們都學什麼?”
人家倆人就這麼自然的交談起來。到中午吃飯時竟然就聊的挺熟了,元寶還注意到王臻喜歡吃肉,紅燒肉就吃了兩塊,沒肉的素菜基本不動。元寶想,以後必得想法子多賺些錢,不然媳婦這麼愛吃肉,倘是沒錢,豈不是連媳婦都養不起了。
不得不說,元寶也是個思慮長遠的人哪。
元寶突然有了努力的動力,待下午告辭時,王臻還送了他一條五色縷。這也是時下風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說,“這個是我編的,你拿去戴吧。”
元寶收了王臻的禮物,說,“咱們離得遠,來往不便。等我回去給你寫信,托人捎來。”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寶以後會不會有出息看不出來,但這跟女孩子來往,你這也忒正大光明了吧。
雖然咱兩家已經正式定下親事,可我們怎麼覺著這麼奇異呢?
但這事吧,王家人冷靜一想,倒也不錯,眼下兩個孩子都小。如今農村風俗生態尚且穩定,城裡不一樣,城裡那些個新式人,很不將婚姻約束當回事,一些個忘恩負義的男人女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寶,想著讓倆孩子提前交往這主意倒也不錯,可以提前熟悉,有了默契,以後過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雖有些吃驚,但也沒反對。
元寶有著天生的與人交往的本領,他在給林申的信裡也說到自己定親的事:
端午去嶽家走動,總算見到王家姑娘,心頭大石落地,阿彌陀佛。
我認為臻臻不錯,說話清脆有趣。觀臻臻對我之意,應亦是滿意的。
元寶吹吹信紙上的鋼筆墨跡,想如今都是用鋼筆的年代了,顧先生還要求他們描紅練大字,是否還有必要呢?
元寶一並將困惑寫在信上,等大嫂子給申大哥寄信時,他的並也會一並寄去。
林申的回信裡會有單獨的一封給元寶,信裡會回答元寶的困惑。先是恭喜元寶訂婚,雖然在林申看來,元寶的親事定的很早。不過,他的親事也是很早定下,如今是新舊交接的時代,故而元寶定親的事也就不足為奇。
林申也很肯定了元寶與王臻通信的辦法,既然彼此滿意,通信可以加強對彼此的了解。林申鼓勵元寶好好與王姑娘相處。
至於元寶說的練毛筆字還有無用處,林申在信裡寫道:人隻要衣可避寒,食可裹腹,便可活下去。為何還要追求華食美服呢?
人是具有審美的生物,衣食的審美,道德的審美,以及藝術的審美。
元寶天生便具有對衣食的審美,林申鼓勵他去學習一些藝術美學,包括書法、繪畫、曆史、音樂,這能讓人的眼睛與心靈更加豐富。
毛筆出現的時候,在竹簡上書寫的刻刀退出曆史的舞台。紙張出現的時候,用於承載記錄之職的竹簡從生活中消失。鋼筆出現的時侯,便注定毛筆會成為曆史。
一切都會過去,但隻要華夏尚存,華夏美學便不會消失。
我們至今在欣賞千年前古人留下的書法名作、思想見聞、曆史成就,我們由前人之美,而深愛這個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