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2 / 2)

最起碼的刺配充軍,是絕無可能逃得掉的,若麵對的是個嫉惡如仇的,怕是比陸辭所判的刑罰還要更重幾分。

且在案子徹底結絕前,王狀都得繼續在牢獄裡度日了。

將這皮球踢到鄰州去後,陸辭繼續審理起曾由齊京經手、存有疑點的一些陳案來。

然而在他處理完這些陳年舊案之前,迎來了新知州的汾州,就率先迎來了‘小過年’的冬至。

不但百姓們置辦新衣,祭祀先祖,備辦美食,就連官衙,也是要放假的。

接踵而來的除夕、春節、元宵等節日,官衙也會放假。

陸辭算了算要被拉下的工作進度,不由有些可惜。

但凡事講究個張弛有度,一昧忙碌,的確也不好,是該放鬆一下了。

陸辭尚未意識到,一貫是能懶則懶,能悠閒就悠閒的自己的想法,已經漸漸產生了變化。

——或許是身為上司,看到手底下的員工辛勤工作,心情就會自然而然地好了起來。

事實上,向來是嚴格遵循上班時間、幾乎從不加班的陸辭,其實已晉身為眾多官吏眼中的工作狂了。

經過這段時間的高壓工作,終於能得以喘息,不少人都為此大大地鬆了口氣。

可算是能歇上一歇了。

陸辭的俸祿,也隨著階官的上升和領取了職事而正常發放下來,除卻固定寄回密州去孝敬母親的那一部分,剩下的供他一人花用,可謂綽綽有餘。

儘管陸辭所雇傭的那幾名健仆和廚子的親眷都不在汾州,他還是大方地給人放了三天假,又發了一小筆賞錢,供其買些特產寄回家去。

至於這幾天的夥食,他就預備在街上隨意逛逛時,尋覓些生意不錯的飯館,給順道解決了。

冬至這日,陸辭難得放縱,睡得頗晚才起身。

雖無下人服侍,但他早些年的清苦生活,也不是白過的,於是很快就打理好了自己,換了身便服,施施然地出門去。

他一將門推開,剛好就碰上了住在隔壁的何老和其長子何尋。

他們不料推門的是陸辭,隻因聽到聲音,下意識地看了過去。

見是陸辭時,他們麵上表情瞬間就凝固了。

陸辭隻隨意看他們一眼,見帶上了木桶,便看出他們是要去新鑿的那眼井打水了,莞爾道:“何老丈,不去買些年貨,倒一早打水去了?”

何老做夢也想不到,這隻跟自己有過一麵之緣的知州大人竟能叫出自己的姓來,登時滿臉都因受寵若驚而泛紅,如夢遊一般,結結巴巴道:“陸陸陸知州,您也去打水啊?”

話一出口,他就恨不得狠狠扇如傻子一般說起胡話的自己幾個耳光。

這問的都是什麼話!

陸辭卻未計較,隻笑道:“多虧大勇他們,水已於昨日打好了,我這會兒隻上集市去看看。何老若不出門,可有什麼需要我幫著捎帶的?”

“……”

乍聽這話,何老腦子都是懵的。

等反應過來後,他隻覺得,哪怕算上自家所有的列祖列宗,活著的時候,也絕無可能見過這般平易近人、親和良善的知州了。

他再臉厚膽大,也不敢勞煩知州大人給自己帶東西,趕緊婉拒後,拽著傻愣的長子一起,給陸辭深深行了一禮。

陸辭倒不完全是出於客套,但見何老這般反應,便笑著搖搖頭,也不勉強,先離開了。

何家父子就如兵士一般站得筆直,恭恭敬敬地目送他離去後,忍不住笑了起來。

是真的歡喜。

——有這麼一位連他這種糟老頭子都肯溫和對待、又不失雷霆手段去懲治鬼祟宵小的知州,汾州城裡的好日子,怕是才剛起了個頭呢。

何老如此感歎著,忽然察覺到四周有人開了二樓的門窗,在探頭探腦時,不由挺起胸膛,大步拽著兒子,朝水井走去。

卻說在得知租下此庭院的不是彆人,正是新任知州時,幾乎將整條街巷的人家都震驚了。

特彆是原還看重陸辭的容貌氣質、以及表現出的財力,盤算著將女兒嫁給他的人家,更是心情複雜。

結果沒等他們糾結完,就發現陸知州一下衙就閉門不出,讓他們根本找不到上門拜訪的時機。

後來陸辭著手刑獄方麵,讓禍害鄉裡的攔路虎再無出頭之日,叫人拍手稱快之餘,也給其添了幾分凶名。

隻要一想到齊京等人的下場,他們不自覺地就不敢妄動,更遑論是攀親了……

陸辭倒不知道他們的糾結心思。

因距飯點還有那麼一會兒,他就在集市裡閒逛了一會兒。

然而沿途遇到的百姓,居然不乏認出他身份的,且都一臉大驚大喜地向他行禮,然後就心滿意足地讓出道來,隻繼續用熾熱的目光追隨一段。

陸辭起初還感到一些不自在,後來也就適應了。

汾州百姓的行徑,讓他想起密州城裡熱情的井巷街坊的同時,也清晰地感覺出了兩者的不同。

難道是因為……官威?

陸辭若有所思地咬了一口肉包子。

作者有話要說:  你們可能不明白我為啥要寫到攔路虎這個人,還用了一定篇幅。

因為史料上,狄青之所以負罪,就是因為殺了這個人(有一說是他自己殺的,有一說是他哥哥殺的、他隻是頂了罪)。

所以狄青的命運,從陸辭來汾州的第一天,就已經改變了^_^。

注釋:

犯人依法定程序的申訴後,受訴機關必須依法予以複審。如不同意受訴,則須出具文書,犯人便可越訴。無故不受訴的,要受處罰。

對上訴案複審的辦法是:如犯人係在錄問或宣判時“翻異”而向原審機關申訴的,該機關必須“移司彆勘”,即將案件交給非初審的其他審判機構重新審理,又叫“彆推”。

如犯人係在宣判後向上級機關申訴,或雖向原審機關申訴但“彆推”後仍不服而申訴不止,則須由上級機關複審,稱為“移推”。“移推”時,上級機關須“差官彆推”,即派遣與原審不相乾的其他機關的官員前往審理,更多的則是把案子移交到其他機關所在地就審,也可以由本機關直接審理(或派員前往或把案子移交過來),但絕不能送回原審機關審理,要嚴禁原機關插手。“移推”後,犯人仍不服的,則須再次“差官彆推”。

每次複審,都必須有錄問官錄問。錄問官不能駁正冤假錯案則要受罰。當然,複審並不是沒有限製的,北宋時原則上規定為三次,三次複審結果相同而犯人仍不服的,司法機構一般不再受理。(《兩宋文化史》)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