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2 / 2)

破財消災,正常情況下,要個四五貫也就頂天了。

隻在交涉時,他愕然發現,對方顯然擺明了要欺負他雇主年歲小,多半沒有自個兒出行的經驗,所載貨物又價值不菲,瞧著頗有利可圖這點,因此竟是來了個獅子開大口,一要就是極不客氣的一百貫。

一百貫!

林牙人被狠狠地嚇了一跳,差點沒被氣死。

他可看得清楚,就連方才被有說有笑著放行的那一整隻船隊,都沒要這麼多。

他正頭疼得不知該如何還價時,陸辭就來過問了。

儘管有暴露他沒甚能耐之嫌,但眼看著對方不達到目的,定然不會輕易放行的架勢,他唯有一咬牙,同陸辭說了。

陸辭即便是頭回遇上這種事態,但到底有著在密州做大小營生、以及知汾州時翻閱過往案宗的經曆,自然清楚,這價位高得不同尋常。

“這也怪不得你。”陸辭莞爾一笑:“隻是一百貫,著實太多了些。可否勞煩你出麵,同他們談談,看能否降下來一點?”

陸辭應得這般乾脆,即使口稱‘一百貫’有些為難,但聽那雲淡風輕的語氣,也不似真頭疼的模樣。

林牙人頓時如吃了顆定心丸,繼續同那些人交涉了。

然而陸辭答應得這般痛快,反而讓艄公認定他果真是怕了,更加有恃無恐。

見林牙人來討價還價,他們非但不肯降下一些,還額外加了十貫。

甚至為讓陸辭儘早掏錢,他們還擺出凶神惡煞的模樣,查驗得更加頻繁,道船上所載物品頗有可疑處,恐是鄰國細作,誇大了恫嚇一番。

麵對自認為搞砸了,一臉如喪考妣地來見他的林牙人,陸辭這次是一口咬定‘拿不出’,還道‘要扣就扣’。

見陸辭還負隅頑抗,那艄公啼笑皆非之餘,當真就將他扣下了。

即使不好讓這細皮嫩肉的漂亮郎君受什麼皮肉之苦,他們也有的是手段叫他有苦說不出,日日心驚肉跳,遲早被嚇唬得乖乖就範。

果不其然,這位小可憐在同他們僵持了近十日後,最後頹然認栽。

在老老實實地付了他們幾日來兜兜轉轉下、共索要的一百五十貫,才終於能脫身了。

然而在通過官渡後,好似飽受驚嚇的陸小可憐,並未急著順沂水北上返鄉,而是在廬州境內,多逗留了幾日。

在僵持的這七八日裡,陸辭所雇的船員也的確嚇得不輕,陸辭便給他們每人發了一貫錢作為壓驚,也放他們輪流下船休憩一陣,就帶著幾名下仆和狄青,不急不慢地往城裡去了。

隻是與之前下船時是為四處閒逛,嘗嘗當地美食不同的是,陸辭這回目標明確,直奔城中縣衙所在,針對方才受艄公衡索之事,正式提起訴訟。

訟紙送至,花押也已畫下後,陸辭便麵色如常地帶著狄青在縣衙附近的一處邸舍住下,好似要打持久戰一般。

見陸辭這般較真,狄青猶豫再三,還是小聲提醒道:“那艄公如此囂張,定是仗著官官相護的底氣,公祖縱要訟他,恐怕也會被官府壓下,落得不了了之。”

陸辭笑著解釋道:“狄弟誤會了,我從頭到尾,就不認為縣衙能為我主持什麼公道。”

狄青一愣。

陸辭輕飄飄道:“不過是要釣魚執法……不,順藤摸瓜罷了。”

之所以陪那些人耗了七八日,就是想看看,在他不肯鬆口的情況下,那些人到底能用什麼手段來迫使客商就範,胃口又能有多大;而在雙方僵持時,對於如此重要的官渡口,竟不曾有過哪怕一名當地官員走出衙署,到官渡一帶巡曆查訪,探訪督查;再是他遞上訟書時,依照詔令,本該‘非急病,在假,不許不出廳治事’的縣衙官員,隻得寥寥無幾的幾人在,也根本不見縣令和通判的影子。

現距他報案,已過去三天了,衙門裡仍是靜悄悄的,裡頭隻剩懶洋洋的官吏在打瞌睡,偶爾翻閱一下少得可憐的公務,並無調查的跡象。

而官渡那些脅迫客商的艄公,更還是那般猖狂行事,根本不受影響。

狄青聽完,若有所思。

他看著陸辭將自身遭遇,以及近日所見所聞,悉數記下。

最後在登記好同受脅迫,不得不破財消災的那些商船的信息後,就往郵遞處跑了一趟,將這奏疏加急送往京師了。

送出信件後,徹底完成突擊調查工作的陸辭便不再在廬州逗留,而是拎著狄青回到船上,要沿沂水回密州去。

——畢竟他很是懷疑,若不走快一點,很可能又要被喪心病狂的小太子隨手抓了壯丁了。

作者有話要說:  注釋:

官府設立的官渡畢竟有限,而且手續煩瑣,很多地方又要買牌又要查驗貨物,還有固定營運時間。因此老百姓選擇私渡也就是圖個方便。不過私渡亂收費不說,營運地點又往往是急流險灘——官府不設官渡、也不容易監督的地方。所以說,乘坐私渡,即便是幸運,沒遇到船匪船霸,也很可能被宰上一刀或是不幸翻了船,做個冤死鬼。

私渡很危險,乘坐需謹慎。不過官渡也未必儘如人意——大宋官渡船費不貴,有的地方才三十文錢。不過吃拿卡要一樣免不了,這一點從大宋政府一再嚴令官渡營運人員——艄公、不得“邀阻”客商,“橫索”財物,並且將這種行為定為重罪,就可以知道。(《活在大宋》)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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