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2 / 2)

升官發財在宋朝 放鴿子 12035 字 4個月前

狄青一動不動,任由她順順利利地將杯盞舉起,放在唇邊抿了一口,又用俏目瞧他。

狄青淡定道:“那杯中物我尚未碰過,剩下的你可自取吧。”

碧螺:“……”

二人相繼铩羽而歸,讓其餘幾位歌妓在發笑之餘,也有那麼點發怵。

但小小的挫折,隻更激起她們的誌在必得。

——若能讓這冷冰冰的小郎君摟著自己過上一宿,得在姐妹中得有多長麵子啊!

茉莉觀察許久後,靈光一閃,索性懷抱琵琶,大大方方地詢問狄青:“小郎君不願飲酒,亦不好談笑,不知是否願聽奴家奏上一曲?”

不等狄青開口,她便拋了個媚眼,自顧自地彈起《鳳求凰》來。

一曲很快彈奏,她深情地凝視狄青,好似當真有萬千情意,輕聲詢道:“小郎君認為如何?”

狄青全程就如老僧入定,一動不動地坐著。

聽完之後,他平靜地點了點頭,猶豫著從解開鼓鼓囊囊的錢袋,在諸多歌妓的暗中打量下,掠過交子,掏出了零零碎碎的……一貫銅錢。

剛放在桌上,他又頓了頓,到底舍不得,果斷收了一半回去。

隻留下可憐巴巴的半貫銅錢,叫茉莉難以置信地眨了眨眼。

身為這酒樓裡,琵琶曲最為出眾,姿色雖非拔尖,卻也絕對當得上美人的歌妓,從能進包廂的貴客裡所收到的打賞,就從沒這麼窮酸過!

狄青卻不管她臉色變化,在按照‘規矩’,留下賞錢後,估摸著時間混得差不多了,再看一眼已是半醉、根本不顧上他的其他飛鷹營兵士,如釋重負地歎了一聲。

在幾人不可思議的注視中,他利索起身,大大方方地開溜了。

隻在回兵營途中,眼看四下無人,他才撫了撫平靜的胸口,釋去眉間那一點糾結。

公祖的話,自是喚他什麼都成。

但那幾位歌女,分明是歡場老客,怎一個比一個不會說話,衝著他一口一個什麼小郎君,淨來氣人?

思及此處,狄青又忍不住皺了眉。

簡直胡說八道!

他可不小。

——哪兒都不小!

陸辭頭次放狄青出‘籠’,自然忍不住好奇一下後續。

很快便得知了,狄青僅去了一個時辰便已打道回府,還帶著一身酒香混雜的濃烈氣息,愣是板著臉搓了半個時辰的澡才安歇的消息。

兵士們在一場大勝後會去的地方,陸辭輕而易舉就能想象出來:單純飲酒都不太可能,十之七八要去煙花之地。

沒想到狄小青的自製力超乎尋常,竟然沒被迷個七暈八素不說,還早早就回來了。

莫非是私下裡練了什麼不得破戒的童子功,才這般定力,還習得那手超神的箭法?

——陸辭忍不住如此亂猜。

還沒等他好好觀察狄青個幾日,狄青就火速拿由李超做主發的一些賞金,到城中尋工匠去了。

又過了幾日,當終於將該總結的總結,該核實的核實,該上報的上報……一切忙完的陸辭,終於得空出來散散步時,就驚訝地發現,在兵營裡照常訓練的狄青,不知怎的臉上多了副頗為惹眼的青銅麵具。

“你這是戴的什麼?”

陸辭不禁將他喚到跟前來,剛問出這麼一句,就愈發覺得這麵具眼熟。

再看多兩眼,總算認出來了——不正是他那回帶狄青去看儺戲時,隨便買的那副哭泣的羊麵鬼麵具麼?

當然,他所買的麵具,僅是小攤主親手拿廢紙糊的,眼下狄青所佩戴的這副,則是以那副為模子,以結實的青銅仔細打鑄而成。

狄青趕緊摘了麵具,麵對公祖的詢問和好奇打量,他本能感到微赧,悄悄紅了耳尖,麵上卻仍是鎮定:“就是公祖那日所贈的儺戲麵具。”

陸辭好笑道:“我尚未老眼昏花,當然也認得出來,隻問你無緣無故,打它出來做甚?哪怕不嫌沉,難道還不嫌礙事麼?”

狄青剛被‘公祖不曾忘記二人逛過的那場儺戲’的小驚喜甜了一下,聽到後麵,默了默後,還是選擇坦白,小聲道:“青模樣青澀了些,易招人小覷。如此,可有威懾力些。”

平日裡兵營裡的士兵們開開玩笑,也就罷了,他且未放在心上,畢竟年紀的確是小上一些。

但被歌女們捉著調笑一通後,他就怎麼想怎麼不自在。

換句話說,連歌女都因他的容貌而敢隨意圍攏上來,對其他兵士卻要小心許多,豈不就印證了,他的相貌的確不夠其他人的有殺氣麼?

得虧在與吐蕃兵交戰時,他以弓//弩為主,並未與其短兵相接,才沒招來敵軍小覷。

但日後就不好說了。

模樣長開不是一日兩日之功,他思來想去,索性打副麵具,習慣了戴著之後,還能一勞永逸。

聽完狄青的解釋後,陸辭頓覺哭笑不得。

扮豬吃老虎,難道不好麼?

不過看小狸奴一臉認真,他總覺不好直言打擊。

於是剛到嘴邊的話,在想想之後,還是給咽下去了。

——誰沒個中二時期呢?

陸辭寵溺地想。

說白了,不就是COS個蘭陵王嗎。

等過上一陣子,發現著實不方便,或是自覺傻氣後,無需他說,狄青也會自己作罷了。

話雖如此,但狄青這少有的傻氣且固執的表現,還是讓陸辭潛意識裡有些惦記。

在給朱說和柳七回信時,都忍不住想起。

陸辭唇角含笑,剛要落筆時,就愣住了。

——且慢。

若是他沒記錯的話,因模樣太過俊俏而堅持戴麵具作戰,還能在史上留名的猛將裡,除了被一些電視劇演爛了的蘭陵王外,的的確確,還有一人。

……那人,叫什麼來著?

隨著這份後知後覺的來到,淡定的微笑,終於從陸辭唇角逐漸消失了。

他麵無表情地放下筆,揉了揉眉心。

——好像。

他雙目放空,似在思考。

——似乎。

他閉上了眼。

——也許。

不知過了多久,在一片死寂中,重新睜開眼的陸辭,臉上是破天荒的一片空白。

等最後一點懷疑,隨著姍姍來遲的記憶破滅後,他忽地往前一俯,任前額結結實實地磕在了白紙上。

——難怪初戰沙場,就能技驚四座。

虧他還以為自己慧眼識珠,沙場淘金,當了回本會默默無聞的千裡馬的伯樂。

——卻是今日才知曉,原來自己含辛茹苦養了好些時日的小狸奴,根本不是個簡單角色啊!

作者有話要說:  幾位歌妓至今仍未得知的是,導致她們翻車的最大原因,是把馬屁拍在了馬腿上……

狄青終於在陸辭這掉馬啦!可喜可賀!

注釋:

1.軍法:

宋tai 祖時,規定“禁兵之衣長不得過膝;買魚、肉及酒入營門者,皆有罪”。隻準穿褐色衣服,禁止穿黑衣。禁兵將士無故不得離開本班,每班輪派二人出營購物。軍人不準賭博,違犯者,以違製論,徒二年,降低其名次。《武經總要》載錄軍事法規七十二條,主要涉及行軍作戰。內容有“漏軍事或散號漏泄者,斬”;“臨陣先退者,斬”;“臨陣非主將命,輒離隊先入者,斬”;“賊軍去陣尚遠,□□亂射者,斬”;“臨陣□□已注箭而回顧者,斬”;“不服差遣者,斬”;“奸犯居人婦女,乃將婦女入營者,斬”;等等。[注釋]關於禁兵逃亡,宋初規定逃亡滿一天,斬。仁宗時,放寬至滿三天。神宗熙寧五年(1072),改為月俸達五百文的禁兵,滿七天,斬。南宋人王質列舉當時軍人“有鬥傷之禁,有博戲之禁,有禽犬之禁,有巫卜之禁,有飲禁,有濫禁,有逃禁,有盜禁,有詭名之禁,有匿奸之禁,有斂財之禁,有弛藝之禁,有竊造軍器之禁,有私傳兵式之禁,有出法物之禁,有結義社之禁”。這些禁約自然還有許多條文。由此可知,宋朝的軍法是相當嚴格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軍政逐步**,有法而不行的情況也相當嚴重。(《兩宋文化史》)

2.狄青戴青銅麵具:

……狄青有的是膽氣,主動請纓,承擔大部隊的先鋒角色。每每交戰,但見他披頭散發地配上銅製麵具,一馬當先,馳射揮刀,勇猛出擊,令對手望而生畏,無人敢擋。(《生逢宋代:北宋士林將壇說》)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