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2 / 2)

陸辭趁熱打鐵,又以商量的語氣,眼也不眨地滕宗諒頭上又送了幾樁任務:“依子京兄之見,現下可是招荒亡,增戶口的時機?”

滕宗諒細忖片刻,頷首道:“守軍剛大敗吐蕃騎兵,近來於百姓中聲望將至鼎沸,若能好好宣揚一番,輔以屏除城外奸盜,定能使流民重獲安居,也令城中多添戶口。”

“果真是英雄所見略同!”陸辭眉眼彎彎道:“子京兄這話,當真說到我心坎上去了。”

滕宗諒唇角剛一挽起,就見陸辭爽快拍板,撂下一句:“此事關乎考課,十分緊要,我不敢假托他人之手,唯有請子京兄多加勞心了。”

滕宗諒的心差點漏跳一拍。

不過,他轉念一想,認為此事倒也稱不上繁重:尤其借著大勝的這陣東風,多半能事半功倍。

就是事項繁瑣,需講究一個耐心了。

他於是頷首,笑道:“攄羽弟既敢將這至關緊要的事交托於我,我何以推辭?雖打不得包票,我卻必將全力以赴,絕不叫你失望了。”

陸辭展顏一笑,一手搭上滕宗諒的手背,眸中宛若流光溢彩,真摯道:“原以為通判一來,定讓我處處受人製掣。得虧來的是子京兄,有你在此,可真是為我雪中送炭來了。”

美人如玉,又被那雙清亮溫潤的烏眸注視著,饒是見多紅塵、又與陸辭相處多時的滕宗諒,也忍不住有稍縱即逝的驚豔和恍神。

陸辭笑道:“再有一月,便是此路監司依條按巡的時候。雖說那位轉運使上半年時便未出巡,仍當做好接送準備。此事也勞煩子京操個心,幫我一把了。”

滕子京險些徹底忘了那位不曾露麵過的監司,聽陸辭提起,忙應承道:“這是當然。”

陸辭道:“因事項漸繁,人手難免不足,舉廉能上,也請子京兄幫忙看看。”

滕宗諒想,這是為官署增加能吏,自己底下添加助力的好機會,自得親自掌眼,進行篩選,便又點了點頭。

隻是想到自己頭上越來越多的事務,他麵上的微笑,此時已有些勉強了。

陸辭一直仔細觀察著他麵上神色,此時迅速見好就收。

他之所以給滕宗諒分派那麼多任務,除了的確是信得過對方的能力,也用得趁手外,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想在磨勘考課上,拉上滕宗諒一把。

他不清楚自己能否在秦州做至資滿,還是會受到朝中勢力拉鋸的波及,不日再被調往彆處。但可想而知的是,滕宗諒是不可能被他隨身打包帶走,而多半要在這秦州老老實實呆到三年資滿,再等輪轉的。

趁現在,讓滕宗諒在考課的十項中接觸得越多,日後在曆子上就能越出彩,於其最有利。

陸辭一邊與滕宗諒商討幾句公文上的內容,一邊品著他所點的佳茗,麵上瞧去,倒也悠閒。

一晃眼便是午時,正當陸辭與滕宗諒有說有笑地出了簽廳,要往茶園進行巡看時,就見望樓上的兵士跑得滿頭大汗,直衝到跟前。

陸辭微微一訝。

按理說,在吐蕃軍剛栽了個偌大跟頭後,周邊更小的部族斷無可能輕舉妄動、以卵擊石的。

還會有什麼緊急軍情?

他麵上不動聲色,看兵士分明還處於上氣接不上下氣的喘息狀態,就著急要彙報情況時,便溫和道:“不必驚慌,你先緩緩。”

那兵士感激地看向陸辭,好不容易將氣喘勻了,才說清楚方才在望樓上的所見所聞。

隻是在聽完之後,陸辭難抑微妙麵色,同不知作何表情的滕宗諒交換了一眼。

原來,負責在望樓上瞭望的兵士,剛剛看到的大股軍隊,並非是來自境外的外族犯兵。

甚至恰恰相反。

來者是友非敵,正是來自東南方向,聽廟堂下達的詔令,由臨近郡縣緊急調動來的兩萬大宋援兵。

畢竟早出發上幾日的求援急報,注定比大捷的喜報要早到許多。

單算上急腳兵在路途上必要損耗的時間,能在半月之內,就將兩萬周邊兵馬調度至此增援,朝中的反應絕對稱得上是極其迅速的了。

隻是眼下這尷尬局麵……

陸辭麵無表情地想,自己總不能對辛辛苦苦前來的援兵,說句‘對不住,你來晚了,仗已打完了,下回見’吧?

作者有話要說:  注釋:

1.在以前章節的注釋中,對官不修衙這點已介紹過,這次不再重複。

地方政府行政設施修建的經費(包括資金、人力、物料)來源,大多源於公費,記載之中往往強調是節用而來,或立名目,如祈賣度牒,公使庫印書出賣,以及富民相助等等。唯一一個自掏腰包的例子是吉州龍泉縣縣丞廳是縣丞自掏大半俸祿而建。當然,這到底是征用的,還是真自願捐助的,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宋代地方上也存在過因官員清廉,百姓主動出錢幫主官府修建關廨的情況。比如在仁宗皇佑年的信州,知州在災後‘符縣調富民水之所不至者夫錢戶七百八十六,收佛寺之積材一千一百三十有二’。

關於這個金額,我參考了下泰和縣在1042年修官廨的開銷(用錢一千貫),更多的有上萬貫的,也有隻有幾百的,算是取了個中間值吧。(《宋代地方政府行政成本問題研究》第一章 宋代地方政府行政設施成本問題 p78, p103-107,王曉龍著,科學出版社)

2.地方官的考課之前也具體提過,這裡不重複啦!

帥守、監司(轉運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等)考察下屬知州,分三等考第。

3. 曆子:由朝廷統一雕印,下發。地方官考核的基本方法,是由所屬長官在屬下的曆子,印紙上記錄其公國,初步評定一個級彆,然後由吏部銓選審核。

4.監司巡曆:鹹平6年,宋真宗曾詔令‘監司之職,刺舉為常,頗聞曠官,怠於行部……自令諸路轉運使,令遍至管內按察’。出巡的時間也有規定,在宋哲宗時候,是要每二年巡遍州縣,不過在宋孝宗時規定,‘諸路監司今後分上,下半年依條按巡’,並,若‘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減二等’

文裡用的是宋孝宗時候的巡視頻率要求。

2-4皆出自《宋代地方政治研究》作者賈芳芳 人民出版社,第三章 p115-126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