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2 / 2)

此事一經傳出,登時成了京中街頭巷尾熱議的天大醜聞。

而較百姓們更早得知、立馬開始忙活的,自是身負彈劾之職的禦史官們。

對王韶私自動兵的彈劾浪潮,迅速被這樁百年難得一見的醜事所蓋過,趙禎在暗暗感到目瞪口呆之餘,也不由悄悄地鬆了口氣。

他立馬下詔,令大理寺對此進行調查,不出半月即有了結果——這令人為之咋舌的通奸案,竟是真非假。

王仲甫平日予人便是放蕩不羈、口無遮攔的放浪形象,然能荒唐到這一地步,還是叫不少人大開眼界。

按《宋刑統》,應當對奸有夫婦女者徒二年半:莫說此事鬨得儘人皆知,即使得的是密告,對生性內斂的趙禎而言,也絕對不能姑息。

等趙禎難掩嫌惡地下詔,剝去這對父子官身,下放田裡後,折騰得轟轟烈烈的此案理應就此告一段落,淪為百姓們茶餘飯後的一點閒話了。

卻不料數日過後,將受徒刑的王氏竟口口聲聲供稱,與她有染者除了王氏父子外,一年多前,還有一位了不得的貴人。

——這位‘了不得’的貴人不是彆人,正是陸辭。

查來查去竟又拽出一條意料之外的大魚來,頓讓大理寺負責推鞫此案的王援深感難以置信。

鑒於陸辭多年來不近女色、潔身自好至人人皆知的好名聲,他直覺此為誣告,是以並未對外聲張,而是針對其身世先進行了粗略調查。

結果初步查明,王氏為隨州人士,在一年前嫁予石士端為繼室之前,竟曾任陸氏義莊中的一名女使!

恰恰在他進行更多調查的這陣子,以曹瑋為主帥的西軍也好,以陸辭為主帥的東軍也罷,皆是高唱凱歌,屢建佳績,朝中稱頌聲可謂此起彼伏,接連不斷,也讓曹陸二人風頭盛極。

若是此事為真,風光無限的陸招撫便將由他親手拖下馬來,正是他揚名立萬的好時機!

思及此處,饒是王援曆來自詡謹慎,也是難掩興奮。

既都查出王氏當真曾與陸辭有所交集,那這一供詞,就不見得真是胡亂攀咬,而有可能確有其事了。

王援有了底氣,立馬派人繼續去查。

而他動作一大,需要調動的人力增多,自然就瞞不住其他人了。

最先得到消息的,自是王援的姻親。

經王援那些個姻親之口,更多友人很快得知了向來是官家最偏愛的‘那位完人’的這一偌大‘醜事’。

一傳十十傳百,不出半日,連賦閒在家的鄭戩都清楚了,更何況是嗅覺敏銳的禦史台?

且不說禦史風聞言事,本就無需親論真偽,更何況是這由事主親口說出,都被傳得有鼻子有眼的消息?

當趙禎讀到從那樁讓他皺眉的醜聞、所發展出的新事態的奏疏時,頭個反應,便是揉揉自己的眼睛。

哪怕將那與王氏通奸者的名姓,替換成這世上任何一個人的,都比‘陸辭’二字要可信太多。

實在荒謬,王氏怎麼可能與小夫子有染!

若非他膝下空虛,小夫子這樣品貌高雅的謙謙君子,他簡直恨不得招來做駙馬了——也不想想究竟是誰吃了大虧?

趙禎忍不住腹誹:怎麼那些禦史們才因吃了大虧而消停了一陣子,這麼快就又不老實了?

對這封內容荒唐至極的彈劾奏章,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棄之不理。

然而禦史們好不容易捉到這麼個像樣的發作由頭,哪裡願意善罷甘休:翌日一早,朝中彈劾陸辭的奏疏簡直多如雪片,一些個早想找機會打擊陸辭的朝官更是出列響應,為衝鋒陷陣的禦史們撐腰。

其中最上躥下跳,表現得最為積極的,當然是自認遭陸辭讒言陷害的鄭戩了。

鄭戩對陸辭充滿仇恨,逢此良機,當然要大肆發揮。

官家明擺著極其信重陸辭,對這一分明頗具可信度的供詞,居然毫無派人推鞫的意向,而是不假思索地選擇袒護。

新仇加舊恨,鄭戩直接發難官家,以此為由頭,光明正大地把‘偏聽偏信’‘有失公允’的官家也罵了個狗血淋頭。

在博得一‘直言進諫’的好名聲後,他再接再厲,先是扯出私自出兵的王韶,再是扯出本隻奉旨守保安、卻長期帶兵遊走在周邊的狄青等人,一概扣上‘群小’、為陸辭‘朋黨’的惡名,接著進行實中有虛、虛中有實的誣蔑,最後更是鑿鑿道若不將其與其朋黨調離該路,必將遺禍無窮。

作者有話要說:鄭戩戲份徹底完結後再列史上水洛城的前因後果。

這裡的注釋先列史上的這場通奸案原貌:

《宋刑統》“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通奸的男女會被判一年半的徒刑,如果女方有丈夫,則徒二年),浸豬籠那些隻是民間地方的私刑,並非國家正刑。

還有一種是“監臨奸”:意為政府官員與管轄範圍內的女子發生通奸行為,處罰更加嚴厲,如果是良家女,加罪一等“若奸無夫婦女,徒二年;有夫婦女,徒二年半”。

在宋神宗元豐四年1081(這裡被我提前50多年化用了),判登聞檢院王珫與其子王仲甫被告發與大理評事王士端之妻王氏通奸,之後被查屬實。宋神宗起初赦免了對他的處罰,但王仲甫行為絲毫沒有收斂,引起禦史的憤怒,於是在禦史的堅持彈劾下,最後神宗還是將他除名罷官了。

在這件事情之後,有涉案人稱,宰相王珪的兒子王仲端也與王氏有奸。這事十分複雜,化簡為繁地解釋一下:主審王珫一案的大理寺丞王援的上司是大理少卿朱明之;朱明之跟翰林學士王安禮是親家,並且知道王安禮跟宰相王珪有嫌隙,於是借此機會發揮,暗示部下王援將此事坐實。

朱明之非常心機:他先是暗示王援,讓王援捏造、收集了一些關於王仲端涉案的證詞,朱明之自己也跟皇帝打報告;退朝後,朱明之還故意同妻子(王安禮的侄女)捏造道‘皇帝聽聞此事後非常生氣,要求深究進行嚴懲’,讓妻子立馬告訴堂兄(即王安禮之子王枋),王枋將此事傳給了練亨甫。練亨甫此人正等著吏部安排工作,盼望知諫院的舒亶引薦,立馬將這事傳播於對方知曉來獲得人情,而舒亶也如朱明之所願,對此發起彈劾。

王仲端得知此事後,立馬上書自訴,要求對查個水落石出,換他清白,於是宋神宗詔大理寺繼續查此案,並且派去內侍馮宗道監劾。

在這期間,朱明之的另外一個姻親蔡京還向其通風報信,道宰相王珪已然起疑,讓他們且須仔細。

最後事情水落石出,這所謂的王仲端通奸,根本隻是王珫案中一個叫許貴的人為避罪而胡亂攀供,王援手裡的所謂證據也純屬捏造,宋神宗大怒,對涉事官員分彆進行了停職降官等懲處。

這場誣告通奸案雖然最後真相大白,但由此可見,大宋官場對官員犯奸容忍度極低。史上的歐陽修就曾被人二次誣告通奸,一次是歐陽修妹妹的繼女張氏因為跟彆人私通被告發、試圖解免時就攀誣歐陽修,被當時的宰相賈昌拿來利用,所幸最後查明真相;

還有一次是歐陽修被妻子的堂弟薛良儒造謠與其兒媳吳氏有私情,哪怕最後查明真相,也還是讓歐陽修狼狽不堪。

不過,歐陽修擔任諫官時,也曾經彈劾一名叫杜曾的官員與其嫂子的婢女私通並生下私生子。杜曾在受到貶職處分後,赴任路上羞愧自殺。(《知宋:寫給女兒的大宋曆史》p37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