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2 / 2)

第二天,琳達正式回歸工作室。

沈倩帶著她一同正式入駐了北城電視台的《一路有歌》節目組。

《一路有歌》這個節目是中/宣/部跟北城電視台合作舉辦的一個普及音樂的文化類節目。

整個節目組一共分成了三個攝製小隊,每個小隊由兩位國內著名音樂人和一位年輕素人組成,分彆去往節目組指定的一個邊遠地區進行為期半個月的拍攝。

沈倩因為本身是唱作民謠的,又有在外采風的經曆,所以被分配到了最南邊、也最具少數民族特點的地區南田。

跟她一組的音樂人她倒也認識,就是之前和陳欽相親過的曾冉華,而那個素人更不得了,是當初在南湖電視台小年夜演唱會後台,調戲過她的那位大佬的兒子程浩。

程浩看見沈倩其實也挺意外的。

他平時做事不著調得很,在學校惹是生非,因為長得還不錯,以後準備進軍娛樂圈,提前被他媽安排來參加了這個《一路有歌》的節目。

他原本心裡有氣,覺得自己來參加這麼個土裡土氣的節目,還不如多跟幾個女生談談戀愛,做做人生大和諧的事兒,隻是沒想,剛下車呢,竟然就遇見了曾經讓他一見鐘情的沈倩。

程浩對於一見鐘情的定義很簡單,長得好看,有韻味。

在他過去十七年短暫的人生當中,他一共一見鐘情過十二位女生,以愛情的名義拿下過其中十一位,唯一的例外,就是沈倩。

這事兒讓程浩一直耿耿於懷。

因為,這個女人不但已婚,甚至還有一個瘋狗似的丈夫。

程浩在沈倩的身上遭遇了人生難得的一次滑鐵盧。

如今再次相見,不禁越發感覺到她身上的光彩照人。

節目組這兩天的拍攝地是在北城郊區,所有參加節目的六位明星和三位素人都在一起,錄製一個前期的宣傳片。

沈倩帶著大箱子到的挺早。

見著程浩和他身邊那條大傻狗了,扯著嘴角的肌肉,很不真誠地笑了一笑。

程浩走上前來,眼神裡頭隱約泛著點綠光,“姐姐,咱們又見麵了。”

沈倩覺得程浩這麼高大壯實的個頭,不去當保安簡直可惜,點點頭,直言道:“沒想到,我們在這裡還能再見,如果你好好做一個弟弟,不說那些混賬話,咱兩應該還可以勉強混下去。”

程浩渾然不知自己的邪惡嘴臉已經被沈倩看破,湊過來,還在那裡大言不慚:“但有時候,人也要忠於自己的內心,**並不可恥。”

沈倩也不知這麼個十七歲的小孩兒打哪聽來的這麼多鬼話,往那一站,咧嘴樂了:“你和我聊**啊?好啊,那我問問你,你知道,為什麼‘長安一片月’,下麵是‘萬戶搗衣聲’嗎?”

程浩哪裡知道,沈倩上來就給他整文學這麼高端的東西,於是有些拘束地站在原地,搖了搖頭。

沈倩笑嘻嘻地回答:“傻孩子,因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啊。那我再問你,為什麼會所裡總要對客人夾道歡迎?”

程浩回答不上來,又搖了搖頭。

沈倩於是看著小孩兒,更加慈祥了:“哎,傻孩子,因為管鮑之交情深義重,每一回見麵,都是一日三秋啊。”

程浩在國外長大,此時聽見沈倩的話,仿佛打開了新世界大門,隻覺此女簡直是流氓中的戰鬥機,流浪詩人中的亨利米勒。

可沈倩對於教育小毛孩子可不怎麼感興趣,歎氣說到:“你看,咱兩的文學素養明顯不匹配。老實告訴你吧,像你這樣不中不洋的品種,配不上我這樣被老師表揚有五年級文學造詣的大才女。”

程浩沒有被沈倩勸退,他更加迷戀沈倩了。

琳達原本一直在旁邊觀察著,此時聽見兩人的對話,隻覺此子十分有病,她小年夜時不在國內,回屋給李茜去了個電話,得知程浩之前的“彪悍”事跡,當即決定給姚信和去了個電話。

姚信和原本是準備明天早上來送沈倩上飛機的。

如今得到琳達的電話,當天下午就帶著姚小糖坐了車過來。

節目組裡對於家屬的來訪很是歡迎。

到了晚上,還專門給大家安排了一個篝火晚會。

這次參加節目的六個明星,年紀相差不大,兩個男歌手都是已婚,四個女歌手裡也有三個結了婚。

已婚的三位女歌手,除去沈倩,另外兩位找的都是自己公司的高層。

家屬形象十分典型,大肚便便,頭頂幾縷堅強不屈的頭發迎風飄揚,油膩中帶著點兒中年男人獨有的自信。

劉巧君的丈夫喬凱就是這些中年男人裡的一個。

喬凱是喬家幺子,也是姚信和那個二嬸喬麗芸最小的弟弟,據說為人極其好色,娶過四任老婆,每一任都是年輕漂亮大長腿。

娛樂圈裡的交際圈大多時候涇渭分明。

像劉巧君這樣,成年世界、以利益為本的,大多為了圈內地位很放得下身段,交往的朋友大多緋聞纏身,旁人見著,倒也不覺得稀奇。

可像沈倩和曾冉華這樣,家庭條件不錯,又道德感比較強的,一般情況下,就與她們交集很少,平時參加節目遇見,也隻是點一點頭。

如今,姚信和從車上下來,簡簡單單的往那一站,立馬在這一群家屬裡有了些鶴立雞群的意思。

老爺子前天早上已經正式將姚信和定為自己的繼承者。

劉巧君從丈夫喬凱的電腦裡看見過姚信和的照片,彼時還隻是心有感歎,如今見到真人,隻覺整個人都驚訝了一瞬,想她行走江湖這麼多年,見過無數世家子弟,卻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男人中的極品。

可姚信和顯然對於旁人的目光並不在意。

從車上下來,他讓陳大泉給節目組裡的工作人員每人發了一個林秘書提前準備的禮袋。

自己邁步去旁邊的民房裡找沈倩,可找了好一會兒沒見著人影,十分鐘之後,才有導演過來,告訴他,沈倩正在前村跟男歌手張青健對著歌兒。

張青健也是這次參加節目的音樂人之一,非科班出身,因為出道早,又是名牌大學畢業的工科男,平時說話極為風趣幽默,模樣雖然一般,但十分招惹小姑娘的喜歡。

姚信和突然過來,沈倩瞧見他了,沒有表現出一點驚喜的情緒,揮手讓他坐下,還繼續在那兒對歌,態度之敷衍,像極了一個被外麵野花繚亂了眼睛的負心女人。

姚信和坐在一旁,心情顯然不怎麼好。

到了晚上,節目組錄製篝火晚會,張青健甚至還主動提議,給沈倩用吉他伴奏。

兩人最後合作無間,帶動周圍的一群孩子合唱,節目效果格外出眾,連導演都忍不住表揚他兩默契十足。

可姚信和並沒有感覺到他們的開心,他看向身邊的姚小糖,低聲問到:“你之前說要學習吉他,為什麼連一首簡單的歌也彈不出來?”

姚小糖有一些嚴肅地看著自己的父親,默默地回問:“那您唱歌不是也跑調嗎?”

在那裡一刻,父女二人都沉默了,那天晚上的寒夜裡,零星的雨滴飄在他們各自頭上,顯得格外淒涼。

第二天,姚信和從雞叫聲中醒來,腦袋放空一陣,眼鏡不知道被沈倩放去了哪裡。

他撐著腰起來,視野模糊不清的往外走。

鄉下的空氣十分清新,清晨的陽光暖烘烘地照下來,打在一片綠油油的土地上,遠遠望去,滿是生活的味道。

唯獨,不遠處沈倩和一個男人並肩坐在一起的畫麵,打破了這份難得的愜意。

沈倩渾然沒有發現不遠處姚信和眼中的陰沉,笑著扭了扭身體,還很是出格的把腦袋往身旁男人肩膀靠了上去,動作極其令人不齒。

姚信和此時太陽穴上的青筋一瞬間冒了出來,快步走上前去,剛一腳把眼前的男人踹開,就聽一聲哈士奇的嗚咽傳來。

隻見眼前被沈倩靠著的,哪裡還是什麼程浩、什麼張青健,分明是程浩昨個兒帶過來的那隻傻狗哈士奇,背上一戳黑色的毛,從遠處看過來,此刻人畜不分的姚信和的確很容易瞧不清。

姚信和知道自己認錯了品種,一時咳嗽,臉上難得地露出些許尷尬。

哈奇士卻依然很是生氣。

這大概是它狗生之中遇到的第一個,比自己還要像狗的生物。

在當狗的路上,它第一次遇著了對手。

於是,它憤怒得嗷嗚了兩聲,氣勢中透露著些許狂放,眼神中透露著些許鄙夷,毛茸茸的爪子往下一拍。

沈倩在旁邊好心翻譯——

“它說,生而為狗,它很抱歉,患有眼疾,一定不能諱疾忌醫。”

姚信和閉眼,揉著自己的眉間,沉聲說到:“它隻是一隻狗,不會說話。”

哈士奇於是又“嗷嗚”一聲,爪子越發往下刨了一把。

姚小糖這會兒也很是正義地站了出來,十分嚴謹地說到:“我證明,它的確說了,它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得,前兩天剛學的詩詞,今兒在這裡用上了。

作者有話要說:  狗男人組合在這裡給大家拜個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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