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秋後(1 / 2)

謫仙 九月流火 10814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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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李朝歌平靜地喝了口茶, 輕聲道,“要不然,你活不到現在。”

白千鶴一時無語, 但又知道李朝歌並沒有誇大其詞。他要是敢動不正色的心思, 都不需要施行,剛起意就被李朝歌一刀了結了。

白千鶴見兩人沒有誤會,可以心平氣和地談話, 便自己找地方坐下, 隨便挑了個橘子剝開:“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李朝歌淡淡瞭了他一眼, “我若不知, 為何要來東都?”

白千鶴剝開黃澄澄的皮,隨便丟了一瓣到嘴裡。有點意外,但是回頭想想, 也在情理之中。

他先前詢問李朝歌姓名時, 李朝歌不肯告知,想來就因為她是公主吧。她和身上衣著格格不入的用餐禮儀, 對朝廷機構非一般的了解, 以及看到皇帝皇後時奇怪的表現, 現在都有了解釋。

白千鶴三下五除二將橘子吃完,拍了拍手, 問:“你真的是?”

“顯然。”李朝歌放下茶盞, 低頭整理袖子。即便前世穿過許多次,再換上時,她依然覺得襦裙不方便極了。她一邊和過分寬大的袖口鬥爭, 一邊平淡道:“我若不是,以天後那樣精明的性格,會允許我侵占她女兒的位置?”

也是。白千鶴東西吃完了, 話也問完了,再沒有什麼留下的理由。白千鶴站起身,抱拳道:“我白千鶴縱橫江湖十載,見過許多英雄,也見過無數宵小。妹妹智勇雙全,當得起少年英才這一句讚。能遇到妹妹是白千鶴之幸,但是,江湖人士不和官府打交道,妹妹既是朝廷中人,那我們就此彆過。後會若有緣再見,隻要妹妹還願意和我們這些人來往,為兄親自賠妹妹和未來駙馬一頓喜酒。”

白千鶴說完,就要離開。李朝歌沒有阻攔,在他出門的時候,突然問:“你替人跑腿偷東西,不過是為了錢財。若我能給你更多呢?”

白千鶴沒有回頭,輕輕笑了笑:“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承蒙公主看得起,我一介小賊,不敢入公主的法眼。”

李朝歌點了點頭,隨意問:“江湖是什麼,朝堂又是什麼?”

這一句話把白千鶴問住了。他呆了片刻,道:“江湖就是江湖,朝堂自然是官府。”

“江湖行俠仗義,官府亦為民伸冤;江湖打打殺殺,朝堂之上,殺人不見血的戰爭亦無處不在。當江湖俠客,救得是一人,一物,一方百姓。唯有朝堂,才能救天下。”

白千鶴被說的笑了,他轉身,看著李朝歌,挑眉問:“之前不知姑娘是公主,多有失敬。如今你如願以償,父母也認了,公主也當了,以你的武力,以後無論宮廷還是後宅,再沒人能傷你。你已經得到一切,為什麼還要留著我?你到底想做什麼?”

對此,李朝歌隻是輕輕一笑。她慢慢抬起眼睛,她眉眼如畫,眼角飛揚上挑,頗帶著一股豔勁兒,而眼睛裡的光芒,卻明耀灼目,悠悠不絕:“誰說,我要回歸後宅了?”

她費儘心機當公主,竟然不是為了榮華富貴?白千鶴正要說什麼,外麵忽然傳來走路的聲音。白千鶴一凜,立刻要施展輕功離開。李朝歌冷冷瞥了他的位置一眼,毫不留情道:“回來,把你的橘子皮拿走。”

白千鶴跑都跑遠了,又顛顛返回來,收起橘子皮繼續跑。

白千鶴走後沒多久,門外傳來篤篤篤的叩門聲。幾個宮女站在外麵,低聲問:“公主,您在裡麵嗎?”

李朝歌不緊不慢地把茶喝完,說:“我在。進來吧。”

宮女們推開門,低頭對李朝歌行禮:“公主,天後請您過去。”

李朝歌知道她這邊換完衣服,天後肯定很快就會來傳她。李朝歌並不意外,她放下茶盞,起身道:“有勞,走吧。”

李朝歌出門,去見天後。前殿中,天後正在看一本冊子,聽到宮人稟報,天後合上冊卷,抬起頭笑道:“朝歌,你來了。”

天後先前看到李朝歌的臉,就知道她換一身衣服一定會極美,但即便早有準備,眼前的景象還是大大衝擊到天後了。麵前的女子青春年少,風華正茂,她眉眼如畫,烏發雪膚,眼角下的淚痣若隱若現。柳葉眉加淚痣,這樣的長相放在彆的女子身上應當是極苦情、柔弱的,然而李朝歌眼角上勾,瞳仁極黑,她的氣質又冷淡強勢,瞬間顯得明亮耀眼,美豔的咄咄逼人,連淚痣都變得殺氣蓬勃。

天後目中生出讚歎之色。她再一次在心中感歎,她已經老了呀。

李氏有胡人血統,可是武家卻是並州人氏,純正的漢人。武家幾個姊妹,清一色鵝蛋臉,柳葉眉,櫻桃唇,觀之溫柔可親,嫵媚嬌豔。也正是因此,天後才能從昭儀做到皇後,和皇帝育有兩子兩女,始終盛寵不衰。

她能走到今日的位置,自然是因為聰明的頭腦和出色的政治能力,然而最開始得寵,卻是靠了長相。

天後的幾個子女中,太子李善、趙王李懷全部隨了李家,連身體、性情也如他們的父親一樣,大病小病不斷,特彆容易疲憊。小女兒李常樂體質像天後,天生精力充沛,活潑健康,但長相卻像姑姑,完全沒有遺傳到武家這邊的特點。唯有李朝歌,是各方麵都最像天後的。

天後越看越喜歡。一彆十年,如今大女兒平安歸來,天後也恨不得加倍補償這些年缺失的母愛。她示意李朝歌坐到自己身邊,握著李朝歌的手,輕聲問:“剛才倉促,沒來得及問你這些年的經曆。這幾年,你住在哪裡,有沒有受苦,有沒有被人欺負?”

李朝歌不擅長處理感情關係,天後提問,她就認認真真地回答:“小時候的事我記不清了,聽周老頭說他六歲撿到了我,十二歲之前我們居住在屏山,後來遇到一些事情,他帶著我搬到十裡大山黑林村。習武難免要吃苦,但山裡生活不便,危機四伏,吃苦是應該的,不肯吃苦才要喪命。被人欺負……這倒沒有。”

李朝歌說的是實話。周老頭從小秉行一個原則,被人欺負就是自己無用,練強了重新打回去,哭哭啼啼請家長出麵,簡直是絕世大孬種。李朝歌很小的時候被人嘲笑無父無母,後來她武力變強,誰敢惹她她就把誰揍成豬頭,小時候的仇自己一一報了,也不算被人欺負。

天後聽到這些話,心中又酸澀又感慨。李常樂和太子兄弟從小過得是什麼日子,而李朝歌又過著什麼日子。相較於洛陽公卿子弟,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天後記得李常樂八歲的時候不會寫字,被夫子打了下手心,哭了三天三夜,皇帝、太子、趙王還有武家、裴家、長孫家,輪番送禮,千方百計哄李常樂開心,好容易讓李常樂重新笑了出來。而李朝歌呢,能坦然地說出“吃苦是應該的,不肯吃苦才要喪命。”

天後心中歎息,她又問:“聽說今日是你救了聖人。你為何力氣這麼大,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擊?”

“它不算什麼厲害妖怪。”李朝歌語氣十分不在意,說,“我們居住的小山村,外麵懷繞著黑森林,背後靠著十裡大山,家家戶戶都靠打獵為生,五歲小兒都可殺狼。劍南霧氣重,山裡多精怪,我從小跟著周老頭進山,見過不少危險的妖怪,那個黑熊精隻是力氣大而已,算不得什麼。”

天後再一次歎息。不過李朝歌的話她是信的,朔方之變時他們選擇去劍南,本就是看重了那邊倚仗天險,道法昌盛,有不少隱士大能。聽李朝歌的話音,她被高人收養,還從小在一個與世隔絕、武道非凡的山村長大。村子裡自己人可能察覺不出來,但是放到外麵,恐怕各個都是絕頂高手。

五歲殺狼,這絕不是普通孩子能實現的。

天後試探問:“不知收養你的俠客和村莊在何處?他們收留了你,還庇佑你長大,合該賜下封賞。”

李朝歌搖頭,說道:“周老頭在我十四歲的時候就消失了。村子被山林圍繞,黑森林是不毛之地,多年來少有人能活著出來。外麵人進不去,而村子裡有祖訓,除非天罰否則不得離開故土。所以,賞賜恐怕送不到他們手裡。”

天後本是隨便問問,聽到李朝歌的話,她知道這樣的異人最難拉攏,便打消了招攬的念頭。不過,天後倒注意到一些細節:“你非但會武功,還會殺妖?”

李朝歌細微頷首,誠實道:“不算會,勉強能殺而已。”

天後早就聽侍從轉述了後山的事,依侍從的描述,天後可不覺得李朝歌“勉強”。天後心中隱約生出一些念頭,然而現在還太早了,天後溫柔笑著,對李朝歌說:“有一技傍身是好事。我雖然心疼你吃苦,但是看到你能保護自己,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又覺得欣慰。女子天生勢弱,離了後院和丈夫,什麼都不是。但是你不一樣,以後無論你嫁給誰,阿娘都不必擔心駙馬欺辱你。”

或許,反而要擔心駙馬被李朝歌欺辱。

李朝歌沒有接話,可是神色十分認同。她就知道天後是不一樣的,天下女子中,李朝歌唯獨佩服天後。有些話李朝歌隻願意和天後說,也唯有天後,能理解李朝歌的想法。

剝離母親身份,李朝歌是真的欽佩這個女人。李朝歌後來稱帝是靠了武力,而天後稱帝,每一個腳印每一次推進,都是靠自己的頭腦和政治能力。

百年一明君,千年一武氏。李朝歌也不知道,如果她的母親沒有自己稱帝,如果母親沒有邁出那一步,給她展示一個女子能夠達到的高度,創造的風光,她還會不會生出入朝為官、自立為帝的想法。或許她的一生,也隻是夫貴妻榮,相夫教子,和李常樂、裴楚月並沒有區彆。

天後打量著李朝歌,越看越覺得這個女兒給她的驚喜大。當年丟失後,天後本以為此生母女情分已斷,誰知,十年後竟然還能再見。

天後給她整理一下臂彎的披帛,笑著問:“我記得你小時候最喜歡黃色,衣服要黃色的,連水果也隻吃黃色的。今日怎麼沒穿黃色的那套?”

李朝歌擰眉,她小時候喜歡黃色?完全記不清了。李朝歌如實說:“我不記得了。如果母親喜歡,我現在去換?”

“不用。”天後道,“我不過隨便一提,哪兒還能讓你去換衣服?唉,我隻後悔這些年不知你下落,沒能陪著你長大,連你如今的喜好都不知道了。”

李朝歌不知道該如何接話,她躊躇一會,試探地說:“我走失後,六歲前的記憶很多都模糊了,要不然不至於這麼多年流落在外。但無論如何,我總是母親的女兒。”

“也是。”天後很快看開,說,“你都十六歲了,喜好怎麼可能和六歲時一模一樣?沒關係,以後我們相處的時間還長,慢慢再記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