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私心的愛(2 / 2)

也根據家屬的意見,先讓中醫內科調理脾胃和治療積濕和虛胖,提高小胖墩的體質。

這是個大客戶,院長也發了話。

陳醫師麵對著這樣的難症和超級大土豪也不禁慎重再三。

開了調理的藥方時也和趙清漪商量一下,中藥一例一方。

趙清漪每每在這時候低調謙虛地提出自己對處方的看法,陳醫師是內行人當然能體會其中細節之妙,也覺獲益不少。

中醫藥方和手術一樣,高明的細節就像是藝術。

針灸和按摩上趙清漪也沒有藏師,她也是為了孩子,現在也不好求虛名。陳醫師既然有這樣的行醫態度,不以她的年紀為忤,胸襟也不錯,就是可以合作的對象。

私下裡對著人體模型,將那些複雜的針灸手法技巧、注意事項,她都講得十分清楚,這讓陳醫師十分驚駭。不禁追問她在學校裡師從何人,是不是醫學世家出生的。

趙清漪嗬嗬,也不解釋,要是她說自己隻是一個寒門女子,人家對她沒有信心,他學的也沒有信心,對病人不好。

不過,這種事情陳醫師自己要掂量,他敢不敢做,他什麼資格都有,去聽一個後生的話給人治病,治壞了後他肯定是不能找這後生負責的,而是他自己負責。

他隻好做先自己有把握的,比如中藥調理,這個不會給孩子有什麼危險的傷害,還有運動上的指導,除了孩子累一點,也不會太危險。

……

趙清漪與陳醫師合作用保守的辦法進行治療,時間就這樣過了一個星期。

其實這小胖墩還不好侍候的,在家裡實在是太寵了。

趙清漪作為槍手,不能動針,但是運動和按摩工作大部分是她做的,她名義上受陳醫師的指派來的。

趙清漪下手可比陳醫師狠,她心中更有數,所以這天給小胖墩按摩穴道,他痛的哇哇哭叫,還叫著她壞蛋、豬頭、魔女,李太太又心疼孩子有時難免要多看她幾眼。

趙清漪覺得孩子生這種病是可憐,但是寵壞的脾氣是沒有必要理會,淡淡苦笑,先發製人說:“李太太,你們要配合治療,如果身體這麼虛,將來手術成功了,恢複上出問題,並發症多了,又是問題了。但是你們要是沒有所謂,我不給他按摩穴道也行。”

李太太聽她這樣一說,哪裡還敢怪她下狠手?

於是李太太又哄著小胖墩,小胖墩嗚嗚委屈哭泣,滑頭地告狀說:“媽媽,她打我!她敢打我!痛痛!”

趙清漪:……

李太太說:“那不是打你,是給你治病。”

“我沒有病,媽媽,我要回家。”

趙清漪已經在水槽洗了手,說:“還有運動。”

“我不要跑步,又熱又累,媽媽,我要吃冰激淋。”

李太太:“……”

趙清漪微微一笑,說:“今天不跑步,咱們比踢球。你要是能踢進球了,你就可以報仇。”

小胖墩細細的眼睛居然流出一絲精光:“怎麼報仇?”

趙清漪說:“你要是踢進一個球,你就可以踢球來打我屁股,我決不躲。”

“好!”

聖瑪麗醫院還是有個後花園的草坪,臨時搭了一個小球門,趙清漪就陪著這小胖墩踢球,渴了就喝味道還勉強可以接受的藥茶。

小胖墩氣喘籲籲,但是為了報仇,還是下場了。經過千辛萬苦的努力,他終於踢進了一個球去,看著那個壞蛋醫生慘兮兮的護著屁股,他毫無同情把球往她屁股踢。

球沒有踢中,他可以賴呀!

“媽媽,我要再踢過。”

“不能呀,李太太……”

李太太為難,小胖墩一屁股坐在地上賴,趙清漪隻好讓步,於是小胖墩一踢,二踢,三踢,一直踢到第十個球,終於球踢到了壞蛋醫生的屁股上,他高興得又蹦又跳。

趙清漪一臉委屈的樣子,小胖墩就得意了。

趙清漪看他還有精力再運動一下,拿出雜技功力來,一個皮球在她手上能耍出花來,一下子把小胖墩吸引住了。

趙清漪就教了他幾個簡單的姿勢,但是要練,小胖墩還真開始練了起來,他這樣運動調理正氣,排出積毒積濕,可以緩解虛胖之症,也對五臟運轉有好處。

上班一天幾乎有大半天用在小胖墩身上,五點鐘時終於回到辦公室,也是一身的汗。

小王也是抓藥了剛剛休息,看到她說:“你和那個李天佑玩了大半天呀。”

趙清漪喝了茶,說:“明天你跟他玩,我在藥房抓藥。”

小王擺了擺手,說:“我侍候不了。”

趙清漪笑道:“人家是大土豪,你怎麼這麼沒有悟性的?”

小王歎道:“我還是多修煉幾年。話說,清漪,你到底是師承什麼人?要是有國家承認的師承,你今年就考證呀,不用等後年。”

趙清漪是高人,彆人不知道,小王哪裡能不清楚?

“說了是J南大學。我們學校可厲害的,我們臨床醫學類的專業在國內醫科專校裡都排名前列,還是國內唯一一個能考全球通用的醫師執照的,我明年就考出來了。”

小王喃喃道:“我也不是不認識你們學校出來的學生,哪有這麼厲害。”

陳醫師開過一個短會回來了,趙清漪看還趁沒有下班說:“師父,我明天輪休了,您和王哥可就要更辛苦了。”

陳醫師也不禁長歎一口氣,要不是李家對他還客氣,這麼輕不得重不得的鳳凰蛋他也不想侍候呀。

作者有話要說:  對錯真的很難講清楚,不是原主,不能體會。

通常套路裡,旁觀者第三方高道德感下養女這時應該對養父母感激涕淋了,悔不當初了,但是我寫得現實一點。人本來就是多種多樣的,一味的幡然悔悟回頭,好假。

而養父母當時真的沒有享天倫的權利的私心嗎?大家尊重他們的這個基本權利,但是孩子呢?

親生的孩子當然是天然的關係,但是領養關係呢?一個孩子被定位到這樣的家庭,真的好嗎?

是否養父母的為自己得享天倫的人/權而犧牲了當初不能說話的孩子的人/權,有沒有想過她比孤兒院的真孤兒還慘的將來?

這種說法太涼薄,絕對不是主流,但都是凡人,沒有輪到自己身上才說的輕鬆。養父母很可憐,但是大家為了尊重他們的人權要當時不是自己選擇的非親生的孩子埋單,孩子做得不完美,大家又譴責她,這種邏輯我總覺得不是很完美。

這就像聖母婊邏輯:他們無子無女好可憐,你去當他們的女兒好了,當個知恩圖報的孝女,不然小心天打雷劈。那怎麼自己不去當呢?

當然,如果個個養子養女都說不是自己選擇的,那也是有問題的。這很難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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