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1 / 2)

方若華還是後來回了房間,陪著羅樂一起串珠簾的時候才想起,他這位便宜大哥好像不知道村子裡的真實情況!

這些年,方肖和夏芬也沒閒著,時不時出去玩一玩,要是看得順眼,就拿晶石給一些小妖開竅啟蒙,或者幫助某些不吃血食的妖怪晉升。

群妖終於不純粹是害怕,多多少少都有了一點期待,有些精明的自然要來投靠。

當然,夏芬通常並不肯收,父母可都沒有養妖怪的愛好,至少在擁有聖德門大能的能力之前可不大敢。

隻是後來方若華打算做些事,又擔心方家的安危,方肖才仔細研究了大百科,弄出一個頗為苛刻的契約書,主要是要保護方家族人,連帶著包括村裡人的安全。

看得順眼的小妖們若是願意簽訂,他們就負責提供晶石給小妖享用。

彆說,用自幼換修為的妖怪居然還不少,足夠方肖和夏芬挑到眼花繚亂。

一年兩年下來,如今村子裡就成了凡人和妖怪們一起生活的特殊狀態,一開始村民們還各種害怕,到現在已經隻把他們當成特殊的鄰居。

到不是村民心大,實在是妖怪們的本事大才對,總之,不能搞定村民,得到認可的妖怪也住不進來。

到底還是擔心方大害怕,方若華事後轉彎抹角地給他介紹了村子裡目前的情況,領著他和村中人好生接觸了一番,事後黑家又來了兩次,來參加會議,也是和其它‘人’打好關係,既然搬遷到西山,總要守人家的規矩才好。

一整圈轉下來,方大隻有一個感覺——也許他那點手藝,真要吃不上飯。

村子裡無論男女,個頂個多才多藝,他就看到有個老頭在窗戶上雕刻出一幅江南水鄉的美景,活靈活現,就那手藝,放在外頭一千兩銀子估計都買不到!

方若華失笑:“大哥要是喜歡,就跟著他們學,這些,咳咳,保證不會藏私。”

妖怪們其實和心靈手巧是沒什麼關係的,大部分處於蠻荒狀態的妖怪,還過著茹毛飲血的日子,但是正經化為人形多年,老於世故的,到多有那麼幾手絕活。

不聰明的修行不成,再說,就是不大聰明,時間也擺在那兒,一個人在世間過上三五百年上千年,無論學什麼估計都是相當厲害。

方大自此算是進了福窩窩,天天用功,這年頭能得一個願意傾囊相授,不敝帚自珍的師父,比登天都難,連帶著他師叔也跟著蹭好處。

到是方母心裡不自在:“二寶都是官了……”他大哥還當木匠,實在不好看。

話雖如此,她到底怕大兒子傷心,又想著有一門手藝傍身並不壞,終究沒有多說,隻是更儘心儘力地給他尋摸個好媳婦,大寶有了媳婦,安了家,家裡有了長媳,她也能徹底安心。

挑了許久,最後挑了明州一喬姓商戶家的女兒,喬家不說家財萬貫,卻也十分富裕,家裡的女兒沒讀過多少書,卻也識字,能寫會算,管家是把好手,方奶奶特意去打聽過,喬家的女兒們還好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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