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章(2 / 2)

連府尊朱大人都看過這文章,背著人問他:“伯風寫此文,難道是想在咱們汀州府也辦一回講學會?”

桓淩哭笑不得地說:“沒有此事,隻是日前有個蘇州學子上門,說是蘇州也要辦講學大會,子期教了他幾樣要領,下官有感而發罷了。”

朱府尊大感失落,歎道:“原來如此,咱們府裡做成這等儒家盛事,彆處為了邀名自然也要學。伯風還給他們寫出個範式來,實在是厚道人。”

忒厚道了,忒老實了!

他知道這場大會辦出來給他們府裡添了多少好名聲。提學大人不說,巡按與布、按二府的上官和那幾府的同僚也都寫信來問此事,到年底足可寫入考績表裡,待考滿後,有這份促學風的成績也說不定點能再讓他往上升一階。

可彆人都學了,他們這裡的光彩就不免要叫人占去幾分了。更何況蘇州是天下繁華之地,他們這汀州又不比福州,講學大會的規模、內容都及不上蘇州這場吧?

朱府尊為此深深憂鬱,桓淩這個寫出文章的倒像沒事人似的,扔下他便回去跟師弟查案去了。

宋時教了他一個特殊算法,讓他按著屍格表上記的鞋印大小推算人身高,又看刀口出入方向、力道、傷口邊緣翻卷的情況推斷那人的身材、體力、用哪隻手持的刀……

結果推斷出殺人者有兩人:一名身高五尺五寸有餘,是個壯年男子,死者胸前、腹部兩處深而利落的刀口應當是他刺的;還有一名身高不足五尺,腳印淺而細,力量較弱,死者喉間那道由下斜上、刀口翻卷的傷口應當是他做的。

不必名偵探宋時出手,桓助手就自己推理出了真相:“那瘦弱者有可能是女子,若強盜殺人不該用這樣瘦小無力之人,此事或許涉及情殺。叫他家家仆帶著遺孀的鞋腳來對比,再細問他在外可有包占外室、妓·女之事!”

有了方向查得便快多了。

亡者的妻子倒是個老實婦人,聽說通判要靠腳印定點案,便叫人拿了一雙新做等著過年穿的高底裝香粉鞋和一雙平常穿的千層底鞋送上,任大人對比。他家的家人、鄰居知道的更多,上堂來便主人在外頭包養的外室、結交的契兄弟、養的契兒都供出來,並連他的外室偷某管事、哪個契兒背著他又結契兄弟的事都供了上來。

桓淩聽得滿心厭惡,險些兒想扔下這些人接著回去驗屍。

但這些卻正是斷案的突破口,這場案子當真是情殺。他發下拘票,將廳中差役放出兩隊去捉捕相關人員,回來一一比對,轉眼便破了案——

兩日前死者從外地販貨回來,到府城後便帶著銀子去見了一個心愛的契子。那童兒彼時正跟一個新結交的子弟偷情,見他回來便把情人藏到床後接待他,那死者動情時,卻在床角裡發現有生人的衣裳,懷疑契子有外遇,便從廚下取了刀四處尋人,要殺那人。

就在他尋著那做奸夫的,持刀欲砍,叫對方抓著手腕對峙時,他的契子卻幫著新人,奪了刀砍在他喉頭上。

他身體頓時軟下來,就在喉上形成了一個斜向上的刀口。但刀口不足致命,他還能搖搖晃晃地扯著契子叫一聲“殺人”,契子嚇得又捅了他幾刀,那奸夫見他下手無力,自己搶過刀深深地捅了兩下,才把客商殺死。

兩人殺了人害怕,又貪他的銀子,就半夜偷偷將屍體扔進井裡,以為沒人能發現。卻不想夏天屍體爛得快,腐臭味散出去,沒兩天就被路人發現報官了。

他們連銀子都沒來得及花。

差役從那奸夫家後的井裡找出凶器,此案便告結案。這若是婦人夥同奸夫殺死本夫,定是個死罪,孌童卻沒這說法。桓淩隻能擬個劫財殺人,發往汀州府□□,等待報上朝廷,秋後問斬。

一場殺人案輕鬆告破,而且預想中的強盜案也並沒有發生,對於府縣兩套衙門來說都是值得額手相慶的喜事。

不少人去恭喜桓淩,那孀婦得回銀子,也千恩萬謝,又要給錢又要給他立長生牌位。桓淩當然拒絕了,對來恭喜的人也直說並非自己擅斷案,隻是有個好師弟幫他參詳,才能如此輕鬆結案。

時官兒於驗屍、斷案方麵,實在比他強得多。

他剛上任時,也借了幾本洗冤錄之類的書來看,書中隻寫了夏月屍體合在一二日間色變,三日則身脹蛆生,四五日則頭發脫落,卻不像宋時能說出那麼細微的變化。且書上隻寫著如何檢出刀傷死、淹死、勒死、毒死、湯潑死、毆打致死等種種死因,卻不會再教人怎麼從刀口推斷用刀人的形體、動作和力道之類……

府裡的推官、仵作也不懂這些,他師弟小小年紀倒會許多新奇的檢屍法,若非從廣西哪個積年的仵作手裡學得,就一定是天授了!

怎麼看還是更像天授。畢竟他們時官兒當年便是名傳保定府的神童,才叫他爹一眼看中,帶回京來當學生的。

雖然腳印是他對比的、身高是他算的、差人是他派的、案子是他審的,可在桓淩心裡隻覺得這事都該歸功於宋時檢屍檢得好。

不遜前朝的宋提刑。

宋提刑便是建陽人,又任過長汀知縣,宋時此時就在長汀,或許冥冥中就有定數,合該前後兩個姓宋的、與汀州有關的人都擅長驗屍、斷案?或許也都該出一本教人斷案、洗冤的書?

時官兒如今忙著學業,過兩年登第後定也是朝中棟梁,或許沒空寫這些庶務,他做師兄的倒可以零碎記下他用的法子,多年後替師弟整理出一本《洗冤新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