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第 138 章(2 / 2)

傑森對其中一個衛兵揮揮手:“塞爾,他是和我預約過的記者,說要給我做一期專訪,讓他上來吧。”

那衛兵立刻站直:“是的,潘尼沃斯閣下!”

於是差點成為階下囚的提姆就這麼被友善的送了上去,而當提姆靠近傑森時,眼中不由得浮現出被驚豔的情緒。

他不是沒見過傑森穿著西裝革履的模樣,那時候的他看起來就是個很優秀、很令人欣賞的青年,人們讚賞他的年輕與才華,而作為超級英雄的傑森危險、強硬,令人汗毛倒立、情不自禁的警惕和防備。

現在的傑森,卻讓人在一眼看過去時,會直接略過他的年輕與外表,情不自禁的讚歎他的風采與風度。

可是不知為何,在這樣的傑森身上,提姆卻看見了少年時代曾驚鴻一瞥的、那孤身一人坐在滴水獸旁的知更鳥的影子。

提姆呆了好一會兒,傑森才摸摸他的額頭。

“發什麼愣?你小子該不會在來的路上喝酒了?”

提姆後退一步,咳了一聲:“不……我是說,我沒喝酒,還有多謝。”

“不客氣。”

提姆抬眼看傑森,疑惑的問道:“你不是在拉托維|尼亞國立大學讀博嗎?怎麼跑到這裡來了?”

傑森隨手將一杯葡萄酒遞給提姆。

“因為我的博導是拉托維|尼亞國立大學的校長,學生給導師乾活,兼任下導師的秘書也不是什麼罕見的情況吧。”

提姆喝了一口,聞言直接噴了出來。

“你的博導是校長?”

拉托維|尼亞國立大學的校長特麼的不就是毀滅博士嗎!

那一口葡萄酒直接噴到了傑森的外套上,提姆連忙放下杯子,抽出紙巾去擦。

傑森拽住那隻在自己胸口拂來拂去的手:“行了行了,擦不乾淨的,算了。”

他頭疼的看了不遠處的大廳一眼:“杜姆那個王八蛋把活都交給我乾了,我得去和大使打個招呼,你小子給我找了個麻煩。”

傑森現在是和杜姆一起外交訪問,某種層麵上也是代表了拉托維|尼亞的臉麵,穿這麼一身有著紅酒痕跡的衣服過去,絕對是不得體的。

提姆:“呃,我十倍賠你西裝的錢?”

傑森瞪他一眼,提姆立刻報以誠懇的抱歉表情。

“算了。”

傑森歎了口氣,打量了提姆一眼,將外套一脫,伸手。

“我和你尺碼差不多,把你的衣服脫給我。”

提姆乖乖脫衣服,幸好他穿的西裝和傑森身上那件一樣,都是純黑,而且布料和剪裁雖然老氣了點,卻也絕不是什麼低等貨色,但傑森換上他的衣服後,卻看起來有點空。

他忍不住問道:“你這是瘦了多少?”

“8磅?還是10磅?我忘了,最近半年我超級忙,沒什麼時間吃飯和健身。”

傑森的午飯是在辦公地點吃的,但早飯晚飯還是自己解決,有時候不忙的話,他就燒開水,然後用這鍋開水煮水煮蛋和蔬菜、牛肉、雞胸肉,加上全麥麵包來解決問題,這樣的食物做起來快,而且可以飽腹,忙的話就直接洗個蘋果,啃塊麵包或者一根玉米完事。

他現在幾乎不講究食物的口味了,家裡就自己一個活人,正兒八經的坐桌前吃飯挺沒意思的,隨便對付一下然後去工作反而能減少一些孤寂感。

至於以前那個時常用來煎、炸、炒各種食物,把巴基喂胖了20磅的鍋,也已經有半年沒用過了,烤箱還經常用,但烤出來的小甜餅、小蛋糕也都是送給東區的孩子們吃,他自己沒空。

傑森深吸口氣,整理了下表情和言辭,帶著微笑去和大使做交流,身為杜姆的首席副官,在上司鹹魚的情況下,大部分事情他都能做得了主,相應的工作也多。

提姆就抱著那件染上酒跡的西裝站在角落裡,看著傑森與宴會上的老狐狸們相談甚歡,儼然是一副政壇的青年俊才的模樣。

那一刻他下意識的想,這一切就是傑森想要的嗎?傑森現在做的一切,會讓他感到自我價值有所體現,而且感到愉快嗎?還是說,傑森想要的那條道路的必經之路,就包括現在他所做的一切?

他不懂,隻是隱約覺得記憶中那個伴隨著音樂在冰上飛翔、在午後抱著吉他在音樂教室彈奏、會拉著他去吃午飯,然後對他說“我將來一定要去很多地方,把見過的故事都寫下來”的人,和現在的傑森仿佛是兩個人。

過去與現在形成的那種強烈的分隔感,就像是光與影一般,不自從何時開始,傑森不得不放下夢想,將自身的一切都獻給了哥譚。

過了一陣,傑森像是感受到提姆一直在看他,然後他回頭,對提姆笑了笑,好像是安撫,也許是燈光會柔化一些事物,讓提姆幾乎以為自己產生了錯覺。

不然他為什麼會覺得那一瞬間,傑森的眸光帶著可以稱之為溫柔的東西呢?

提姆在角落裡站到了宴會結束,然後傑森帶提姆離開了大使館,甚至開車將他送回了酒店。

路上,傑森問清了提姆來這裡的目的,他什麼也沒說,隻是點點頭,然而在第二天,提姆就收到了他想要的所有的情報,而且第二天紅頭罩就再次現身哥譚,特彆霸氣的扛著RPG,把黑麵具的家給轟了。

之後東區的勢力給哥譚黑道上的那些反派也找了不少麻煩,紅頭罩用這樣的方式宣告了一件事,那就是他還沒死,其他人隻要敢越線,就等著倒黴吧。

而在事情鬨到蝙蝠俠插手前,傑森再次因為上司鹹魚,而不得不趕回去繼續乾活,但哥譚的黑道們的確因為紅頭罩的威懾而老實了一陣子。

提姆想,可能是自己的話影響到了傑森吧,後來出於一種微妙的心情,他在擠出來的閒暇時間中,會到哥譚東區去走走。

其實東區很好玩,有些變種人都會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尤其是小學放學的時候,有不少長得比較特彆的變種人小孩和普通小孩手拉手在街頭跑來跑去的樣子,總是能讓人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這是其他地方都看不到的風景。

東區最近三年的變化真的很驚人,上個月新建的帶噴泉池的廣場完工,附近還有一個小公園,供這裡的住民娛樂。

看到這一切,提姆也能理解為何巴基拒絕與傑森一起私奔到宇宙了。

正是因為他真的愛傑森,理解傑森,所以才不能允許自己成為傑森夢想的絆腳石。

後來提姆閒逛的範圍擴散到了整個哥譚,他會抱著相機在大街小巷到處穿梭,巡視著這座他為之流過無數血汗也要保護的城市,一種淡淡的成就感在心頭升起,做義警時帶來的焦躁、緊繃、壓力在這樣的時光中仿佛漸漸消退。

直到某一天,他在哥譚公園附近聽到了一陣吉他聲。

提姆循聲走了過去,就看到穿著紅色衛衣,看起來就像是大學生的傑森抱著吉他坐在長椅上慢慢彈著吉他,一隻胖胖的橘貓與一隻藍貓依偎在傑森身邊,兩隻貓咪的尾巴交纏著,看起來很是親密。

他下意識的舉起相機,拍下這一幕,琴聲戛然而止,傑森看了過來。

提姆抿抿嘴,抬手笑了笑:“嗨,大紅。”

傑森眨眨眼,點點頭,心說這真是巧了。

他隻是趁著難得的假期帶家裡的臨產孕貓出來散步,就在這個地方和提姆打了照麵。

這個……他們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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