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犀利地看著布萊恩:“這話如果讓M女士聽見,你再也彆想離開倫敦了。”
“我什麼都沒說。”布萊恩立刻低下頭,假裝很認真地研究起了已經反複看過很多遍的這次行動的目標。
他和邦德要抓捕一個在世界各地流竄作案的國際炸.彈犯。這位炸.彈犯有一個顯著特點,或者說是令他危險程度大幅上升的地方,即作案地點隨機、缺乏明確目的性,仿佛他每次隻是心血來潮對著世界地圖扔飛鏢,來決定自己下一次要在哪裡揮灑‘藝術’細胞。
MI6廢了挺大力氣才確認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彈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島嶼國家——馬達加斯加。
沒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動手會是什麼時候,又將針對哪個倒黴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儘快將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為了審訊,以確認恐怖分子背後是否有組織或更高一級的指揮者。
但布萊恩前段時間才從‘福爾摩斯是個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來,大腦對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內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細著任務介紹,看著看著就忍不住問邦德:“你說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選犯罪地點的?”
邦德還真的想過:“這種人大部分情況下都是為了錢,他可能有一個或複數個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歸根結底不外乎錢、權、和政治需求這幾項。”
布萊恩認同他的觀點。
假如這是一本偵探,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簡直‘庸俗’到了極點,或許這就是為什麼特工行動時一般不會對敵人的想法尋根究底。
沒那個必要——他們所有基於理性、壓過良知的行動,都出自人類最原始也最殘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島國正值盛夏,下了飛機,一陣酷暑熱浪撲麵而來。才在太陽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鐘,布萊恩的襯衫領口處就被汗水浸透了,他看著泥土地兩側身穿背心短褲的當地人,喃喃說道:“我要去換個T恤。”
邦德難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去換個T恤。”布萊恩很快下定決心,重複說道,“你等我一下。”
他走到城市中唯一的一家服裝店,十分鐘後穿著一件印著盜版海綿寶寶的短袖和深色短褲走了出來。
“……”邦德看著他的目光從難以言喻變成了略帶驚悚。
“我還給你買了一件馬男波傑克的。”布萊恩說,“你要換嗎?”
“不。”邦德立刻回答,“我帶了短袖。”
布萊恩聳聳肩。他的養父在穿衣風格上比他講究很多,有種頭可斷血可流、大嚶中年男人底線不能丟的即視感,布萊恩在這方麵則甚少有包袱,偶爾還會故意來點反差。
“我見過你那件短袖襯衫。”
布萊恩想了想,建議說,“但是它是件外套。你帶T恤了嗎?其實你可以把波傑克穿在裡麵。”
——這樣哪怕是CIA來了,都認不出這是個英國特工。
邦德不為所動:“你對波傑克有什麼執念嗎?閉嘴(),跟我走。
……
接下來的兩天?()_[((),他們一直在追蹤炸.彈犯莫拉卡的下落,邦德最終確認莫拉卡會出現在馬達加斯加的一個鬥獸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