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恩趁著綁匪講相聲的時候抽空往餐廳大門外掃了一眼。幾個保安橫七豎八躺了一地,街道上靜悄悄的,完全聽不到警笛聲,也不好說外麵是不是還有罪犯的同夥。
如果在平時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解決?
布萊恩設想了一下,假如他任務途中碰見了如此直白簡約的犯罪團夥,大概會就地解決,然後給MI6打電話抱怨說我遇見傻子耽誤了點時間、你們快點派人來收屍。
至於搶劫犯到底是誰,他們的作案動機是什麼,背後又有沒有其他人指使——這些問題統統與布萊恩無關,他抽身走人的速度會和他遺忘此事的速度一樣快,哪怕把這段劇情拍成爆米花電影也最多分到兩個鏡頭。
因此哥譚反派很討厭布萊恩這種人。
政府走狗、女王鷹犬、比死人還要無聊透頂、沒有絲毫追求以及情趣……都是他們即將送給現任007特工的評價,布萊恩的人格魅力在這裡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滑鐵盧。
然而和布萊恩簡單粗暴的解決方式不同,蝙蝠俠必須得等阿爾弗雷德把他的“正裝”送過來再說……呸,是不得不多關注和思考很多事件背後繁雜瑣碎的細節。
這不僅僅因為他是本地人、還是個義警,需要考慮長遠的得失,更因為哥譚市的搶劫往往並不是普通的搶劫!
生活在這座城市中的人仿佛有那麼一點悍不畏死的藝術追求,他們根本不考慮自己的付出和收獲到底能不能呈正比,腦子一熱或者出於某些匪夷所思的理由就能整出驚天大活來。
蝙蝠俠難道是一定要當這個世界第一偵探嗎?
他分明是被生活磨平棱角逼成偵探的!
所以小小的餐廳中,看似平平無奇的一次搶劫,布萊恩和布魯斯選擇了完全不同的應對方式,換成布魯斯,他會儘可能地拖延時間收集情報,等到一切準備就緒再施展雷霆一擊。
布萊恩卻隻提前確認了一件事:
劫匪不止這兩個人,外麵還有數量未知的同夥。
反派們聊完八卦,終於正式開始薅資本家羊毛了,其中一人拿槍指著他說:“把你身上最值錢的東西拿出來。”
布萊恩舉著雙手回答:“我沒帶現金。”
“放屁!”第二個人脾氣不太好,“那就讓布魯斯·韋恩替你簽支票,否則我一槍崩了你!他人呢?”
他的目光四下巡視、尋找不見蹤影的布魯斯,心中還想著:有錢人果然惜命。
實際上這時布魯斯已經暗中移動到餐廳的另一個出口附近了,布萊恩有意給他打掩護,主動吸引劫匪的注意說道:“跑車行不行?”
說話間他舉在空中的右手五指張開——掌心夾著的赫然是布魯斯的車鑰匙。
從管家那拿到蝙蝠俠製服、爬到屋頂一邊聽著餐廳裡動靜一邊換衣服的布魯斯立刻將手伸進本該裝著鑰匙的衣兜。
竟然真的不見了!!
布萊恩什麼時候拿走的?!
他迅速回想了一下:五分鐘前,布萊恩起身時用左手來回撫摸了一下他的大腿,導致他沒能注意到對方放在桌下的另一隻手在做什麼。
……
餐廳裡的劫匪頭子很識貨。他眯起眼睛掃了一眼車標,笑了笑,不回頭地衝外麵喊:“過來個人驗貨!”
有兩個混混爭著從門口走進來,劫匪頭子看到他們之後瞪了一眼,罵道:“來這麼多人乾什麼?史蒂夫,我不是讓你們守著後門嗎?”
“喬治在呢。”一個混混討好地衝他笑了笑,“彼得和我看著前麵。”
五個了。布萊恩心想。假如他們人員配置更充裕點,說不定還有人負責站在街頭巷口盯著警察,不過人數再多、或者說上兩位數就不太可能了,畢竟隻是一次搶劫而已,拖家帶口的一輛麵包車都裝不下。
劫匪頭子去尋找布魯斯·韋恩順便勒索其他顧客,另一個持槍劫匪站在最前端的台階上統籌全局,名叫史蒂夫的混混提著棒球棍從布萊恩的手裡拿走車鑰匙,低下頭頗為新奇地擺弄來擺弄去,似乎還想著塞進嘴裡咬一口。
布萊恩跟著他往前走了兩步:“肯定是真的,我五分鐘前才從布魯斯·韋恩的口袋裡撈到它。”
“那他對你還挺大方。”史蒂夫下意識地評價。
說完他才發現布萊恩不知什麼時候幾乎快要貼上自己的後背了,負責和他一起看著布萊恩的同夥彼得卻一點也沒注意到。
這兩個傻瓜全都沉迷於觀察跑車鑰匙上的花紋,身上有種剛出社會就誤入歧途的清澈的愚蠢。
布萊恩發覺他們頂多十五六歲。
史蒂夫被布萊恩的無聲靠近嚇了一跳,長滿雀斑的臉頰上浮現出的興奮紅暈沒能持續太久,緊接著就如同春天的雪花般消退了下去,隻留下一地泥濘和狼狽。
他慌張之下猛地舉起棒球棍喊道:“該死,離我遠點!”
前麵台階上拿著衝鋒槍的劫匪霎時獰笑著轉頭看了過來,布萊恩乾脆利落地按住史蒂夫、用他的身體當護盾,從腰間抽出手槍瞄準射擊——
目標的額頭上眨眼間出現了一個手指粗的血洞。
他身後有一麵三米高的黑色大理石水牆,從他腦後濺出來的血潑到水牆上,沒能留下半分痕跡,唯有空氣中散發著淡淡的鐵鏽味。
混混史蒂夫被嚇傻了。
他癱在布萊恩懷裡,整個人都在發抖,布萊恩幾乎可以說是拎著他轉了個身,又對著擠在人群中沒來得及反擊的劫匪頭子開了一槍。
劫匪頭子撲通一聲跪倒在地。
混混彼得發瘋似地從布萊恩背後衝了過來,仿佛一隻張牙舞爪的大猩猩般揮舞著棒球棍,他的進攻毫無章法,布萊恩先是瞄準他的胸口,電光石火之間卻將槍口下移。
子彈精準地擊中了彼得的大腿,沒有造成致命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