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執女配她媽媽(二)(1 / 2)

天色已晚, 小區裡為數不多的路燈亮起,如果抬頭看,偶爾還能看見彙聚在燈周圍的不知是蟲子還是灰塵的東西。

丁浩宇慢騰騰地往家裡走, 嘴上還叼著半根煙,時不時地吐一口, 煙霧繚繞。

走路的時候沒認真看路,他被忽然從前麵躥開的黑影嚇了一跳,這才加速的心跳又馬上平穩了下來。

“嘁。”丁浩宇煩躁地看了眼那隻已經蹲在樹後麵的貓, 他還以為是什麼呢, 不過是隻貓。

小區雖然沒有嚴令禁止,但其實是沒有太多人養寵物的, 畢竟這小區很老,最大的戶型也就一百平方, 都住著一大家子的人, 哪有什麼空間養寵物的, 頂天了有人養個貓狗綁在樓下,也不知道這麼多野貓野狗是哪來的。

丁浩宇憤憤地看了眼貓狗, 心裡就覺得很是不悅, 他聽說最近不少地方流行起養貓狗做寵物, 還不是養以前最流行的什麼京巴、狼狗、土貓,都是勞什子品牌貓狗, 一隻就得要大幾千,就連什麼籠子吃的, 那也是樣樣講究。

這些有錢人, 就隻知道亂花錢, 有這個錢怎麼不知道分點?

一肚子的不滿意很快便轉為了越發高漲的憤怒,丁浩宇這熊熊燃燒起的恨意, 隻能朝著一個地方宣泄。

捏緊手裡的翻蓋手機,丁浩宇便想起剛剛接的那個電話,打來電話的是家裡的懶婆娘寧初夏,叫他早點回家,說是有事情,也不知道有什麼事情,要不是今晚正好沒人約他喝酒打牌,他是絕不會聽這婆娘的話早回家的。

說到家裡的婆娘,丁浩宇的眼神裡就隻有冷漠,就像是想起了什麼物件一樣。

不,或許說物件還要更讓他有情緒一些,畢竟這物件有價值,他還懂得舍不得,可人就不一樣了。

丁浩宇結過兩次婚,第一次結婚,妻子是他自己找的,同一個工廠乾活的女工,彆的不說,這丁浩宇還是有幾分“姿色”的,當年這英俊的模樣一下折服了妻子,而後便把妻子討回了家。

說到第一個妻子,他每回都能氣到眼紅脖子粗。

對方在結婚前淳樸得很,從來不舍得他多花一分錢,可婚後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市儈,就知道衝著錢看,天天催著丁浩宇努力升職。

丁浩宇依舊能回想起對方眼底的那股失望、不滿,以至於不屑,他就搞不懂了,女人就這麼在乎錢嗎?再說了,這世界上這麼多比他還沒錢的,怎麼就隻知道和有錢人比?整天就知道逼人、趕人,根本不是當年的那個賢惠女人。

再之後,就是一次酒後的暴力,丁浩宇至今回想起來,都能想起次日酒醒看到一地狼藉,還有渾身是傷的妻子時的那股心情。

惶恐、愧疚……還有隱藏在最深處的恣意,他看著妻子身上的紅腫,頭腦中生出的無法被磨滅的想法是:“他都忘了,原來妻子也不過是個脆弱的女人,這不聽話,打到怕就是了。”當然,表麵上他還是下跪求饒,流著淚請求妻子的原諒。

這之後便是情緒的起伏,每次在情緒糟糕到極限的時候,便有了可供發泄的人,丁浩宇平日裡在外麵的唯唯諾諾,在妻子麵前隻剩下昂首挺胸。

那滋味,沒有享受過的人是不會懂的。

一個女人,就算再壯實,再胖,大多時候力氣都是小的,丁浩宇心裡清楚,自己可不是永遠都“醉酒”,有時候是清醒地看著“醉了”的自己發狂。

這麼一推,女人就會整個甩在桌子上,平日裡喋喋不休的嘴,隻能發出痛哭的哀嚎,那雙總是帶著怨氣的眼睛,沒一會就隻剩下恐懼和絕望,那丟碗丟勺讓他很不滿意的手,隻能無力地擋在腦袋麵前,徹底地掌控,隨意的破壞,那股支配欲和淩虐欲可以被發泄的感覺天知道有多幸福。

在那瞬間,他擁有這個世界,他能決定這個女人的生死。

然後……那女人跑了,丁浩宇猶然記得,那天那女人的兄長和父母氣勢洶洶地上了門,尤其是對方的父親,明明都上了年紀了,可那股想和人拚命的模樣還是讓丁浩宇退縮了,他的命是值錢的,可不能被這麼浪費――他不會承認那是膽小在作祟。

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丁浩宇便隻能繼續這麼無聊地過著日子,一直到寧初夏進入他的視線。

對方是個比前妻還要纖細的女人,和人說話的時候聲音都壓得很低,獵人天生具有捕獵的能力,丁浩宇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一定好欺負,可他沒想到,那女人好欺負到那程度。

了解了對方經曆的丁浩宇很快打開了寧初夏的心扉,心中的猛獸蟄伏著看人,當寧初夏猶豫著向他伸出手的時候,丁浩宇笑了,這一回的他和上一回可不一樣了,他不會再跪地求饒,也不必流淚道歉。

他知道,隻有徹底地恐懼,才能完全地征服另一個人。

已經到了樓下,煙正好抽完,丁浩宇隨手將煙頭丟在地上,用力地用腳碾了碾,看著那點光完全消失。

……

寧初夏依舊坐在沙發上,茶已經喝完,隻等著人來,趁著這點工夫,她再度整理了下原身和丁浩宇之間的問題。

丁浩宇和陳振海骨子裡其實是一類人,但他更像是陳振海的進化版,在長久的□□裡,他心裡對於道德,對於正義的底線已經一點點地被抹掉。

很多被家暴的女人總是抱有期待,尤其是在丈夫打完人後會悔恨,會道歉的情況下。

可他們並不知道,家暴也是能上癮的。

就像是吸、毒一樣,人對於快感的需求,是會不斷遞進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不解國家要禁止大、麻的原因之一。

所謂的入門毒、品,幾乎無癮隻是個騙局,現實裡連戒掉飲料、戒煙都做不到的人,怎麼會自以為是地覺得自己有這樣的自製力。

而家暴和這些不同的是,隻要你能瞞天過海,它不會讓你付出任何的代價,於是便會控製不住地索取、再索取。

寧初夏有了原身一輩子的經曆,饒是她這樣自認膽子大,無所畏懼的人,想起那些被家暴的灰色經曆都會不寒而栗。

被精神、身體□□過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不會求救和反抗的,事實上他們也基本沒有反抗的能力,因為施暴的人懂得去挑選獵物。

人天生具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反抗,會帶來更加可怕的暴力,而順從,則會減少受到的傷害,這怎麼選,誰都會有答案。

不少人,包括寧初夏自己,曾經都是困惑的,飽受暴力的人,都有自殺的勇氣了,為什麼沒勇氣在自殺前反抗一次,傷害彆人一次?

可現在她明白了。

自殺的人,不是有了自殺的勇氣,而是他們害怕接下來要遭受的一切,害怕到寧可放棄自己的生命。

他們根本不是懷揣著大家所想象的那份勇氣,迎接著死亡的到來。

而是“幸福”又絕望地,等待著自己唯一能抓住的解脫。

所謂的反抗,才需要勇氣,他們大多是沒有勇氣的,被逼著放棄一切的“膽小鬼”,而這也是他們能做的唯一事情。

寧初夏當時就想起當年出現在自己節目調解室的幾個人,天知道那時候的她有多恨鐵不成鋼,她甚至都想要出錢幫這些人離開痛苦的環境了,可是這些人居然還做出了她那時候看起來“不爭氣”的決定――“你們幫忙說說他/她吧,改了就好。”

這哪是不爭氣呢?隻是他們被迫過慣了這樣的日子,已經不懂什麼叫做“正常的幸福”了,痛苦地和對方纏繞在一起生長,每一根枝條深陷在血肉裡,分開以後會有美好的未來的,可分開可能會很痛,也可能會死,他們茫然地隻懂得說“鬆開一點”。

丁浩宇的上一個妻子,便一直對丁浩宇抱有期待,如果不是她回家被父母發現身上的痕跡的話,她估計都不能離開。

像是這樣深陷在泥潭裡的人,你必須得讓他們清楚地知道,再待下去,隻會死,再讓他們看看外麵的陽光,外麵的坦途,然後堅定地伸出一根長長的木棍,等他們抓住後將他們拉上來。

丁浩宇的前妻,是被家裡人點醒的,最親近的親人的幫助,讓她醒悟過來。

而原身,則是用了生命的代價才明白。

鐵門哐當地傳來了被敲打的聲音,房子的門鈴壞了,每次丁浩宇要進家門便是這麼敲門,如果原身開得晚了,這還會被打一頓。

坐在旁邊的李嬸有些緊張地看著寧初夏,她就住在丁家隔壁樓,小區的隔音這麼差,要說沒聽見肯定是假的,可這不是彆人家的家事嗎?她也不好管不是,誰知道今天寧初夏會在他們家吃飯的時候上了他們家的門。

李嬸咽了口口水,這寧初夏著實有些大方,居然出了整整一千五百塊,這一千五百塊什麼也不要求,就求了三件事。

一是今晚陪著她,讓她能和丈夫把離婚談好。

二是如果她和丈夫談好了,就派人在丁家陪著丁浩宇過夜,監督他明早陪她去把離婚給辦了。

三是離婚一辦好送她離開。

李嬸家統共有四個的兒子,最大的孫子今年都十三了,最小的兒子還沒討老婆,事實上熟悉她家情況的人都知道,李嬸還送了兩個兒子給彆人,否則根本就養不起。

他們家的人也算是勤勞肯乾,可這不是半大小子吃窮老子嗎?再加上之前丈夫生病,住院就花了不少,這給兒子討媳婦也要錢,大家隻消一問,就知道李嬸家情況一般,根本沒法給兒子買房,已經結婚的三個兒子婆家一知道這個情況,都要了不少錢給女兒傍身,所以至今為止,李家人還都是住在對門的兩套房子裡,一套是李家自己有的,另一套則是租來的。

李嬸一聽寧初夏的請求,當即就有些猶豫,她當然缺錢,這一千都能付對麵那套房子的房租了,正當她猶豫的時候,寧初夏當機立斷又加了五百。

“李嬸,你比我還了解丁浩宇,他除了對老婆發火以外,他敢對外人發火嗎?”寧初夏當時特地穿了原身不穿的短袖,露出來的胳膊上的傷痕能讓李嬸為之頭皮發麻。

她微低著頭,有些淩亂的頭發散落在兩周,聲音幽幽:“李嬸,我撐不下去了,你要是不幫我,我也隻能去死了,到時候您要是還記得我,就給我燒張紙吧。”

寧初夏微垂著眉眼看著李嬸,眼神裡是絕望後的決然,那股不惜一切的模樣誰都能看出來:“我就是死,我也不想做他老婆了,你要是能救我一命,這大恩大德,我這輩子都不會忘的。”

說實話,李嬸是被嚇著了,她總覺得寧初夏那狀態不對,在她看來,這寧初夏說想死不是開玩笑的,她這都想死了,萬一做點什麼呢?

她怎麼就覺得這話裡有點威脅的味道呢?李嬸多少有些心虛,畢竟寧初夏和丁浩宇上個老婆被打的時候,那都是求救過的,被打得厲害的時候,周邊的鄰居都被叫過名字,不過誰都沒有出現過。

猶豫中的李嬸等來了大兒子的支持,大兒子走到了李嬸身邊:“媽,我們就去幫幫他吧。”他壓低了聲音靠到李嬸耳邊,“幾個孩子上幼兒園都要錢呢,過陣子也交房租了,這一千五不少。”

於是寧初夏便這麼用一千五請來了人,彆小看一千五,這時候年代還早,原身這樣的熟練工一個月也隻能賺兩千五,像是李嬸家對麵那套房,房租都隻要八百五,這要不是原身剛發工資,還真就出不起。

寧初夏低著頭站起來便準備去開門,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她在選人的時候,著實考慮了一圈,還真被她找到了合適的人選。

缺錢,家裡又有壯勞力,還是認識的,不怕引狼入室,沒有比這更完美的了。

如果他們拒絕了,寧初夏就隻能去找彆人了,隻是相對風險要大些,畢竟這具身體纖弱,真要請來的人有什麼不軌之心,那肯定是自己吃虧。

不過寧初夏在這方麵也考慮過,如果要請人,她就會到周邊幾個小區轉一圈,或是去學校,就專找他們請的保安,這一兩百兩天,總是請得到人的。

如果再請不到,那就是她倒黴,寧初夏想過了,那就隻能生生地挨一頓打,這如果丁浩宇死不答應,那就隻能訴訟離婚,離婚是得要證據的,被打以後馬上報警,有出警記錄,申請驗傷,這才能解決問題,為了防止自己被打得太厲害,寧初夏是想過了的,事先花錢請個能做證人的人,然後估量著丁浩宇會回家的時間,要那人提前點報警,如果動靜不對,就敲門來找,把事情坐實了,還可以鬨一鬨。

不過她還是運氣挺好,省了這頓打,而且也省得浪費時間。

寧初夏不打算牽連彆人,事實上也不會牽連彆人。

像是丁浩宇這種人,就是窩裡橫,越是親近的人他越是下得了手,像是李嬸這樣的,除非李嬸等她離婚成功了之後還多次去挑釁,否則丁浩宇是絕不會做什麼的。

這其實不難理解,他們的邏輯其實很簡單,人被劃分為絕對不能欺負、欺負了要付出一定代價和可以隨便欺負的人,原身和丁浩宇的前妻屬於最後一種,李嬸屬於中間那種,而丁浩宇的領導,他平日裡捧著的那些人,就是前者,那些人是怎麼踩他,丁浩宇都不會反抗的。

寧初夏才剛開門,丁浩宇便一副要衝進來的態度。

他才要進門,就被門裡的情況給弄得一懵,丁浩宇在外人麵前下意識地偽裝著自己,雖然他心裡也門清,這鄰裡肯定都知道他打老婆的事情,可隻要不說破,大家也都能維持麵上的平和。

“什麼情況,初夏?”丁浩宇笑著看向李嬸他們,“坐,大家都坐,怎麼突然來這?”

丁浩宇咽了口唾沫,這片小區的住戶大都是在周圍工廠工作的,可大家工作的地方,工種都不太一樣。

李嬸家的這幾個兒子都是乾的力氣活,壯實得很,剛從家裡出來,應該是稍顯寬鬆的白色背心緊緊地貼在身上,露出來的胳膊上肌肉青筋明顯。

他注意到了寧初夏今天穿著的不同,看到那露出來的傷痕丁浩宇眼神立刻一凜,這寧初夏是跑去告狀了?

這麼一想,剛剛還有些緊張的情緒立刻憤怒起來,這妻子是他的所有物,外人彆想管七管八。

李老大率先發言,剛剛已經和寧初夏對好台詞的他開口便說:“事情是這樣的,她……有點事情想和你說,我們是來做個見證的。”

這就說到寧初夏的技巧了,她當時一上門,先是擺出了李家很難抗拒的誘惑,而後又展示了身上的傷痕,開展了“道德綁架”,她篤定大多人不是生性暴虐,隻是眼不見心為靜,假裝寧初夏沒受到什麼傷害便能心安理得。

錢,是李家最需要的東西,可他們又被自掃門前雪、彆人家裡事少管,不亂惹麻煩的觀念束縛,而這時候,他們需要的就是一個理由。

那麼寧初夏就給他們理由――“看,他把我打成這樣,我快被打死了”、“你們不救我,我就可能要死了”、“我真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時候會做出什麼事情來”,這看似道德綁架,可其實就是給李家一個能說服他們自己的光明正大的理由,他們是在救人,不是管人閒事。

寧初夏帶著他們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家裡的所有利器和輕便的可以用來砸人打人的東西收起來,而且她給了李家人一個承諾,他們不需要做什麼,寧初夏會自己和丁浩宇談,但如果丁浩宇要對寧初夏動手,希望他們幫忙拉開人,再度降低風險,才會讓李家人麵對丁浩宇不退縮。

“什麼事?”丁浩宇皺緊眉頭看向妻子,有種不祥的預感。

“我們到屋裡談吧,李嬸麻煩你們等一等我。”

寧初夏率先往屋裡走――沒錯,她把原本就要壞的門鎖也給拆了,這要能鎖門那還了得?

丁浩宇覺得有什麼完全脫離了自己的掌控,他黑著臉跟著寧初夏進了屋,然後看著寧初夏隻把門半掩。

“你這是想做什麼?”丁浩宇感覺手癢癢的,可他知道自己現在不能動手。

“我沒想做什麼,我要離婚。”寧初夏坐在床上,和丁浩宇拉開了點距離,她沒在身上放任何的利器,隻裝了一小瓶辣椒水,以原身的力氣,這帶武器進屋才是給自己找麻煩。

“我不同意。”丁浩宇冷笑,他還以為這女人本事了呢,“你能怎麼辦?”

寧初夏看著丁浩宇就知道,丁浩宇心裡現在有些慌了,他下意識地手部動作,就是想要再次用暴力控製自己,可是因為外麵有一看就是寧初夏請來的人,他又不敢動手,這就是為什麼寧初夏非要花錢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