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平步青雲的農家子vs錦鯉女配4(1 / 2)

但事實卻沒有順她的心意走, 首先是稱呼,她喊蕭恒大黑哥不管用了,男人會板著臉嚴肅告訴她, 他名為恒。

雲嬌嬌感到委屈, 她覺得這種稱呼才會顯得兩人關係與眾不同。她心下甚至抱怨道,上輩子雲桑跟喚小狗似的管你叫大黑, 你每次都應了,怎麼輪到她就不管用了?

哪怕蕭恒恢複了身份,又變成了那個驍勇善戰的威遠將軍,在雲桑死後, 他每次聽到大黑這個名字,鋒銳麵容都會不由自主染上回憶。

難不成這個標記是雲桑專屬的?她氣得跺腳, 卻也隻能委委屈屈地改口。

其次是男人留了下來,可她無微不至的照顧,男人都拒絕了。

蕭恒力大無窮, 有他出手, 雲家的日子確實鬆快了很多。廚房裡的水缸時常都是滿的, 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連母雞下蛋都有人掏了, 雲清都感覺自己要沒活兒做了!

一做完刺繡,雲嬌嬌在屋內搜尋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著弟弟問:“清兒,大恒哥哪裡去了?”

雲清坐在院子裡逗小狗, 聞言頭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乾活去了。”

“什麼!?”雲嬌嬌沒控製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聲:“你怎麼能讓他下地乾活呢!?”

雲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著嘴道:“怎麼不能讓他乾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樣, 他不能乾活!”雲嬌嬌理所當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權重的王爺、戰功赫赫的大將軍,她的家人居然讓這樣的人物下地種田,這樣她還怎麼跟人家結下善緣。光是想想,雲嬌嬌心口就一窒,有這種拖後腿的爹娘,她感覺自己就算重生了,也會被愚昧無知的家人瘋狂拖後腿的。

她暗罵一聲,為了彌補她決定大中午頂著豔陽前去送飯,她雖是農家女,但重生而來已經有意識保養自己的容顏。直到上輩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達官貴人眼中,灰頭土臉、皮膚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笑話。

那些千金小姐們個個華裳美衣、皮膚白皙滑膩,而她換上精致的綾羅綢緞,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竊笑。

為了不讓自己淪到上輩子的命運,雲嬌嬌重生後,隻專心在屋內刺繡,努讓自己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大夏天的絕對不出門,力把膚色養起來。那些會傷手的活兒,也堅決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纖纖玉指變得粗糙。

可當下是顧不得了,蕭恒在田地裡鋤地,也成了事實。身為女子,她不辭辛苦地前去送飯還能爭取幾分好印象。

於是這些天都沒進廚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廚開夥了。雲嬌嬌拎著一滿滿當當籃子,就這樣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隻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邊乾活,二房在另一邊乾活,分散得有些距離。乾了半天的活兒,聽到要開飯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圍攏了過來,蕭恒也放下鋤頭走了過去。

見到少女時,他視線略微往對方身後瞟了一下,隻是餘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沒人注意到。

其實想也知道,那個雲家的寶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讓對方大熱天的走出來送飯,更彆提對方像極了閨閣裡的嬌小姐,八成連飯盒都拎不動。

這樣弱不禁風的少年郎,他本該唾棄的,可大房兩口子時常嘮叨說,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虛弱是天生,明明幾個月就會說話,卻到了三歲才會走路,出生在農家差點養不活。

蕭恒也讚同,雲桑這樣的體質,若是出生在富貴人家還好,可降生在清貧的農家,那基本就是與天爭命了,與藥罐子為伍那是正常的。

雲大海還歎息道,因為兒子體弱,沒去私塾前,村裡的孩子都不愛跟他玩,背地裡常常說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聽到這裡,蕭恒腦補了一個小臉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腳走上前幾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卻因體質被村裡其他幼童嫌棄。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語有多傷人,一句病秧子脫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憐惜。

他還知道了,雲桑十歲前有個乳名,叫拴環,意味著用環把這條命拴住。因為雲家人怕他夭折,村裡人又迷信,喜愛給小孩子取賤命,有一種迷信說法,孩子名字取得難聽,閻王爺不願意把名字寫在生死簿上,也就不願意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