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4章 霸道店長(1 / 2)

寵物天王 皆破 4221 字 8個月前

張子安和弗拉基米爾來到樓下,今天他一大早起來忙著打字,比平時開門的時間要晚,而且要做的任務比較麻煩,沒時間幫著店員打掃衛生了。

一打開店門,王乾、李坤、魯怡雲和蔣飛飛已經在外麵等著了。

“師尊,怎麼今天開門晚了?”他們一湧而入,“是不是昨天夜裡修仙過度?您得注意身體啊!”

“修你妹啊!等下,你們先過來簽字畫押。”

張子安一看他們要去拿掃除工具打掃衛生,便攔住他們,讓他們全聚到收銀台旁邊。

“簽字畫押?”

他們好奇地圍過來,“這是啥玩意?賣身契?”

“問那麼多乾什麼?讓你們簽字你們就簽!”張子安蠻橫地說道。

蔣飛飛豎起大拇指,“店長剛當上市政協委員,就表現出霸道總裁範兒了!”

“哈哈!那肯定的,以後我就是霸道店長,誰不服我就扣誰工資!”張子安得意地一甩頭發。

“嘖!張大人,您好大的官威啊!”蔣飛飛模仿著星爺片子裡的語氣說道。

王乾和李坤探頭一看,“喲!《小動物保護法》?師尊您這是要新官上任三把火啊!”

倡議書的內容不長,很精簡,他們隨便掃了幾眼,就大致上明白了內容。

“師尊,您這是要……收集簽名?”李坤問道。

張子安點頭,“沒錯!推銷保險要從親戚朋友開始,收集簽名也要從店員開始,所以你們彆廢話,趕緊簽!”

“……說好的兔子不吃窩邊草呢?”王乾無語地說道。

在他們插科打諢的時候,魯怡雲已經默默拿起筆,在張子安名字後麵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如果之前就有這樣的法律,前任租客可能就不會遺棄茉莉了。”她把茉莉從包裡抱出來,讓它自由地跑進店內玩耍,“所以我慶幸之前沒有這樣的法律,但不希望以後再有貓被遺棄在出租屋裡。”

“張大人,這個所謂的‘小動物’,包不包括魚、龜、蝦、蟹之類的?”蔣飛飛問道。

“這個嘛……我也沒有太想好,但是從國外的成功經驗來看,一般是不包括的。”張子安說道,“任何事都要由易向難做起,包括的東西越多,阻力就越大……再說吃貓、吃狗、吃鸚鵡的人很少,但吃魚、吃蝦、吃蟹的人很多,如何界定是個難題。”

蔣飛飛笑了笑,“我隻是隨便一問,雖然我很喜歡海洋生物,但也不至於不吃魚——窮人有魚吃就不錯了,沒什麼可挑剔的。”

說著,她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呔!食我**!”理查德突然襲擊,從後麵一爪子按在張子安的後腦勺上,“竟然有人想吃本大爺?”

張子安:“……”

他轉身想抽它,但它早已一擊脫離。

蔣飛飛的問題並非無理取鬨,實際上有個彆國家確實把“小動物”的定義延伸到水族生物之上,比如瑞士就規定隻養一條金魚是違法的,因為金魚會覺得寂寞……同樣的,如果你養了一隻貓,就要保證會讓這隻貓到戶外活動,或者讓它隔著窗戶能看到同類,否則就乖乖地養兩隻貓。

但這樣的規定在中國顯然不現實,不具體可執行性。

王乾和李坤耍夠了嘴皮子,也隨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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