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弄丟了孩子的科研狂(3)(1 / 2)

王軒今天的心情有點好, 星期一學生第一天上學, 手裡都有錢,再加上天氣冷想吃點熱乎的, 他的東西賣的很不錯, 現在還不到十二點, 原本準備好的材料就已經賣的七七八八。

他臉上難得露出了笑來,推著小車回去。

現在是三月份了, 白天還有些暖洋洋的太陽,到了晚上卻冷得很極端, 寒風一陣陣的吹, 就算是王軒戴了手套, 也因為要推著冰冷的車身而手指一陣陣發冷。

但這也不影響他的好心情, 夜晚的大街上沒多少人, 他一個大小夥子也不覺得害怕,就這麼熟門熟路的一道推了回去。

王軒租房的地方是個挺破的小樓, 聽說這裡原本是個工廠的宿舍, 後來工廠倒閉老板跑路, 原本看廠房的門衛就將這裡據為己有。

這地方破舊, 房子倒是蓋得結實,那門衛搖身一變就成了房東,隻是他到底是沒有房產證,收租的時候為了雙方都安心, 就一個月一次, 也有一天一次一個星期一次的, 對於一開始沒什麼錢的王軒來說,這算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方。

隨著經濟漸漸轉移到了城內,他租住房子的這邊也就越來越荒蕪,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租住房子生活本身就是為了方便打工,工作地方離那麼遠,十分的不方便,因此從今年年初開始,陸陸續續就有人開始搬走,隻有王軒依舊占著他那一樓不動。

他一直都自有自己的一番規劃,雖然這地方偏僻,擺攤的時候想要去城內,算上來回那就是三個小時,但重點還是在便宜。

便宜,並且地方大,足夠給他騰出空間來折騰他的那輛賺錢用的小車。

最重要的是,到了城裡住就代表著要重新開始新的人脈,王軒攢的第一筆錢就拿去學了手語,可他會手語,不代表彆人會,沒人耐煩一個啞巴比劃的是什麼意思,要是再碰上不好相處的鄰居,會浪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

在這裡就不一樣了,鄰居們都是一些為了生活疲於奔命的人,王軒在這裡住的時間長,對他們都很熟悉,雖然偶爾也會來幾個讓他覺得煩躁的鄰居,比如說和他一樣住在一樓的隔壁。

那是個流浪賣唱的,每天不分早晚的抱著他的破吉他又是自彈自唱,也許這份才華足夠讓他在外麵賺到能夠吃飽飯的錢,可對於壓根不會欣賞音樂的王軒來說,這就是擾民。

可他不管投訴多少次,這人都厚著臉皮,當麵答應的好好的不在晚上休息時間唱歌,下一次還是照舊唱,而他們那個看見錢就雙眼放光的房東也隻會糊稀泥,生怕自己沒調節好,這為數不多的租客又要離開一個。

王軒是不會離開的,根據他的計算,在這裡才是最省錢的方案,就算是他每天都要多花費三個小時在路上也沒關係,沿路上照樣可以做生意。

他是有錢的,這筆錢和上班黨的積蓄來比也許有點少了,但對於他來說還是挺多的,擺小攤沒有彆人想的那麼不賺錢,隻要肯吃苦願意各個學校門口跑跑,總能賺出生活的錢來。

這筆錢隻要再攢攢,就足夠王軒至少兩年的生活費,這也是他為什麼能一口拒絕掉公安說要帶他去找親生父母的原因。

他是有底氣的,他自己可以賺錢,就算是苦了點,他也能靠著自己的本事生活,對於公安說的父母,王軒其實不怎麼指望。

就如林時恒猜測的那樣,他們這些八成都是殘疾的孩子在組織解散之後雖然四散開各自生活,但因為小時候的經曆,隻要是在一座城市都有聯係。

王軒親眼見證了一個比他小兩歲的,被砍斷一條胳膊的孩子被父母找了來,那對夫妻到來之後先是抱著孩子一頓痛哭,在哭完之後,神情就尷尬了下來。

在這個孩子失蹤的這段時間,他們很是傷心的尋找了一陣,親戚都勸他們,孩子要找,但也要再生一個,萬一這孩子找不到,以後他們年紀也大了,養老怎麼辦。

於是,這個斷了一條胳膊瘦骨嶙峋的孩子麵臨的是一個三口之家,而他因為缺席了許久,始終融入不進去。

如果他是健康的,那還要好一些,可他是一個殘疾人,十幾歲的殘疾人,代表著父母要負擔起他的所有。

他是不用再為如何活下去發愁了,但代替的,是在父母心中無論如何都無法取代的對弟弟的愛,還有自己成為了家庭負擔的痛苦感。

如果王軒是個自己賺不到錢的人,聽說親生父母來找,他肯定直接就跟著公安走了,都活不下去了,還在乎這亂七八糟的嗎?

可他自己在賺錢,他也攢到了一筆錢,對於未來,王軒也有著完整的規劃,而這些規劃裡,從沒有出現過父母的身影。

又不是六七歲睡在潮濕充滿臭味被子裡,幻想著父母能夠像是大英雄一樣來接他回家的時候了,他有能力靠自己生活,就沒必要再見那對父母。

見了麵,看到他這副模樣,啞巴,黑瘦,一手老繭,還會打架,恐怕臉上的淚水很快也會化為和上次那對父母一樣的尷尬,最後,重逢的喜悅也會被如何安置他的煩躁蓋過去。

想到這裡,王軒擰緊眉,臉上顯出了倔強的神色來。

就這樣吧,互相知道對方就行了。

他現在這樣子,和孤兒也沒什麼差彆,沒必要自己給自己找事。

***

他回去的時候已經快要一點了,看到前方那如以前一樣站著等自己回來的破爛小樓時,王軒疲憊的神色微微一鬆,推著車往前走的動作加快了一些。

一會回去了,他要先把小車清理一下,接著再接點水燒開,給自己擦擦澡,可能是因為幼年時一直睡在邋遢環境,王軒很注重個人衛生,每天就算是回來再怎麼累,也絕對不帶著一身的油煙睡覺,那破舊又見不到光的小屋子裡雜亂卻不臟,被他拾掇的很好。

心裡盤算著回去了之後要做的1234件事,王軒終於到了門前,和他想象中大家都睡了不一樣,一樓門口,正有幾個人在忙碌著往車上卸下東西,胖胖又摳門的房東難得舍得打開了門前的所有大燈,一張胖臉殷勤的擠出個笑臉來,正在帶著一陣子歡欣的來來回回從車上搬東西下來放到隔壁。

這是怎麼回事?

王軒擰緊眉,將自己的小車停好,上前比劃了一下。

他住在這裡時間不短,房東也大致能明白他意思,見他過來了臉上的笑頓時揚的更大:“阿軒啊,超紅他搬走了,來了個新住客,正在搬家呢,你遷就一下,馬上就搬完了。”

超紅正是原來那個喜歡半夜鬼哭狼嚎的房客,他總是夢想著能夠靠著嗓音成為明星,為此還特地為自己改了個超紅這樣的名字。

他能夠搬走王軒很高興,可新搬進來的住客總讓他有些不安。

他上上下下打量著停放在門口的那輛車,很大,也很威嚴豪華的樣子,上上下下搬動著東西的人穿著搬家公司的工作服,手上拿著的一個個箱子都封的很好,看不清裡麵是什麼。

根本不用分析就該知道,新住客是如何與這棟破舊的大樓格格不入。

因為小時候的經曆,王軒總是很警惕的,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很擔憂新的房客會給自己造成什麼影響。

正要問問房東新房客是個什麼情況,隔壁的門中走出來一個男人,他看上去也就三十出頭,很年輕又很儒雅的樣子,身上一股子獨屬於知識人的氣質,身上穿的衣服講究又合身,和身後的破舊屋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王軒見過類似的人,雖然隻是在街上匆匆而過,但他們會矜持又不著痕跡的避開與他肢體接觸,他們看過來的視線中沒有鄙夷之類的負麵情緒,隻有毫不在意。

他與這種人是兩個世界的人,王軒心知肚明,就算是他們不會露出什麼不屑的情緒,但也絕對不會願意和他打交道,這並不是什麼看不起,隻是世界不同。

抱有這種想法的王軒在看到對麵那個從頭到尾都寫著“我是個比你有錢許多倍”的男人友好又自然的衝自己伸出手,做著自我介紹時,險些沒有反應過來。

“你好,我叫林時恒,和我夫人會來這裡住一陣,你是我們的鄰居對吧,以後還麻煩你多多照顧了。”

和善的淺笑,平等的態度,那隻伸過來想要和他握手的手。

王軒還從沒有被人握過手,他接觸的人都是一些不需要禮儀的,而那些會禮儀的又從沒有和他接觸過,因此在看到那隻白淨甚至還戴著一塊名貴手表的手掌落在他麵前時,他怔楞了好幾秒,才匆促的將手從厚厚手套裡拿出來,與那隻手相握。

他的手是乾淨的,因為要戴手套的緣故,王軒有洗手,因此雖然匆促,他的神情倒是沒有什麼自卑的情緒。

沒什麼好自卑的,人家怎麼對他,他就怎麼對人家。

等到雙方友好的握完手,王軒先是下意識的比劃了一下,接著想起麵前這位高知識分子應當不會手語,於是又掏出了紙筆來,先坦然說明了他是個啞巴,再簡短的在上麵寫下了自我介紹。

在他寫字的過程中,一直安靜站著的男人並沒有露出什麼好奇之類的探究神色,這讓王軒心裡有些放鬆,寫字的速度也不再那麼急促。

他是會寫字的,那位讓他繼承了姓氏的組織人員很喜歡他們這些孩子,即使他們是殘疾的,他也會在討飯回來的時候教導他們認字和寫字,一些孩子本來就很累,不想浪費時間學,王軒卻很聽話,他教什麼,自己學什麼。

倒不是他小小年紀就知道要讀書寫字,隻是想要學會了之後,得到一句稱讚而已。

等到組織散了,王軒開始和外界接觸時才發現了認識字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因此他找到地方住手裡又賺了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買了個字典,每天睡前必要抱著字典翻看一陣才能沉沉入睡。

當然了,他的字是有些醜陋的,但也不會缺胳膊少腿,等到寫完了,擺在林時恒麵前,他很自然的微笑點頭。

“我聽到房東叫你阿軒,那以後我就叫你阿軒了。”

沒有問為什麼這麼小的年紀要自己住在這裡之類的隱私問題,他的態度自然的就好像王軒不是啞巴,而是在用嘴巴和他對話一樣。

王軒不可避免的對這個男人產生了一點好感,心中升起了個“這是個不錯鄰居”的想法,無論什麼情況,尊重人的人總是要討人喜歡一些的。

他是想問為什麼如這位林先生這樣一看就不差錢的人要搬到這裡來住,但第一次見麵就問這些未免有些失禮,對方尊重他,他也要尊重對方才是。

因此在簡短的介紹完之後,他就告辭,轉身去推自己的小車進了門。

他不知道,就在自己熟練推著小車進門時,隔壁的房門邊上,正有一雙含淚的眼貪婪又心疼的望著他的一舉一動。

林時恒看著王軒進了門,在關大門時還禮貌的對自己點了點頭,他也微笑點頭示意,看著那扇大門緩緩合攏,這才轉身回了他們剛剛租下的隔壁。

那是一個和王軒的屋子一樣破爛的房間,因為前任主人超紅不光是個吉他手還是一個酒鬼,屋子裡充斥滿了酒氣,地上也滿是他因為倉促搬走而沒能及時清理的生活垃圾。

女主人周初初本來正在打掃的,在聽到房東叫出那個名字時,她的眼淚就落了下來,如果不是林時恒攔住,恐怕這個找孩子找了十年的母親已經衝了出去。

林時恒回來時,周初初手中還握著掃把,一雙眼還癡癡盯著隔壁大門。

他歎息一聲,將她攬在懷中。

“你現在情緒還不穩定,現在出去會嚇到他的。”

周初初軟弱的將頭靠在丈夫肩膀上,帶著哭腔的聲音難過道:“他還那麼小……”

“剛剛我和他見麵,是個很懂事的孩子,也許他是因為覺得太突然了才接受不了我們。”

林時恒伸出手,一下一下拍著妻子的胳膊安撫,“十年沒有見麵,他不相信我們也是正常的,這段時間我們好好和他相處,等到他發現我們是愛著他的,一定願意跟我們回家。”

周初初帶著淚水點頭,眼還眨也不眨的望著隔壁大門,“嗯,我們慢慢來。”

***

新鄰居的搬入的確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他們不會像是超紅一樣到了晚上就發瘋大吵大鬨,每次都將疲憊了一天好不容易才能睡覺的王軒吵醒。

也不會在早晨他推著小車出來,因為小車叮叮當當的聲音而拉開門滿臉憤怒地和他大吵一架。

新鄰居的作息完全和王軒一樣,這簡直太完美了。

而且,他們的確是十分有涵養又對周圍人友好的性子,那是一對很優雅的夫妻,丈夫是在研究所上班,正在休假中,而妻子則是一位畫家和自由設計師,接觸的時間長了,王軒也知道了他們為什麼要搬過來。

據說是因為妻子為了繪畫的靈感,才會和丈夫一起來到了他們這個破落的小地方。

王軒對這個理由接受良好,他聽說過,藝術家總會有著和彆人不一樣的看事角度,更何況,那位林夫人的確是每天清晨帶著畫板站在這個小破樓前方,對著它寫寫畫畫。

幾乎王軒每天出來,都能碰上那位優雅又和善的林夫人,她會對著他微笑,像是一個長輩一樣囑咐他路上小心,還會問他有沒有吃早飯,在得知王軒沒吃後,她又會滿臉不讚同的搖頭,細聲細氣的溫柔說著不吃早飯對胃不好的話。

王軒沒有懷疑過林夫人為什麼要對自己這麼關心,因為她的態度始終是溫柔的,這可能就是一個人的品格,就如同那位每天早晨都要出來晨跑的林先生一樣。

他是個君子,這一點體現在當他晨跑過程中,看見五樓那位因為被兒子趕出來無處可去隻能租下一個小屋子撿垃圾的婆婆下來打水時,會主動上前幫忙提水,也會體現在,三樓那個跟著父親一起進城的小孩子被鎖在家裡哭鬨時,他會在地上折幾根草,然後用那雙修長白皙的手快速折出一個像模像樣的蟋蟀,再隔著門縫將那個蟋蟀遞過去,讓這個小孩子免去了哭鬨。

因為有這些底子在,當晨跑中的林先生出現在了王軒每天都要經曆的上坡,好心幫正吃力往上推著小車的他一起推車子時,王軒感激著,卻沒有懷疑什麼。

在他看來,這對夫妻就像是童話故事中的王子和公主一樣,他們友善,樂於助人,總是用最大的善意對著周圍,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他。

因為林先生的晨跑路線和他去城裡的路線一模一樣,兩人會在路上聊起天來,林先生會對他說一些做實驗中的小趣事,比如說學生們比賽,一瓶化學物品擺放在那,上麵貼了個小紙條,寫著有毒,小心觸碰。

然後,一個學生就那麼大大咧咧的打開了瓶子,舔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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