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仗劍人間(22)因為她是擎火炬的人……(2 / 2)

他們學校的校訓裡有勤以為學,信以立身這句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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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馥倒是經麼一催才想起畢業品的事,她百度了一下,今天中午12:30,就在中視一套的午間新聞後,她的畢業品壓了半年,總算可以播出了。

她為品感到驕傲。

其實當一個記者著自己的報道時,並不一定將之視為“品”。

雖然它的形式可能是文字的,聲音的,視頻的,但它卻不是一本,一段廣播劇,一部電影。

它是非虛構的,它的血脈和筋絡,都是某一個人,某一群人,甚至這個社和國家,存在的真實。

記者,隻是挖掘種真實的人。

*

“見沒,那是寧馥誒!”

“……臥槽,她這穿衣風格什麼時候走會小白花路線了?”

“害,沒準兒是金主喜歡呢,你們知道麼,剛剛,就在學校門口,有人給她跪地求愛呢!”

“不止!你們幾個真是吃瓜都吃不全,當時還有一個貴婦人,有一個好像是之來宣講的鐘華主任,個人撕巴她一個啊!”

傳言越傳越誇張,卻也越傳信的人越多,就像個傳奇故事,記憶點總帶著不可置信。

有外係的一路跟來看熱鬨,認出鐘華,悍不畏死地湊上去問:“你贏了?陪她走紅毯麼?”

c大的紅毯算是學生們最隆重的畢業儀式,畢業生邀請家人、戀人、最重要的朋友來一起走紅毯已經漸漸成了傳統。

好多人一入學就打定主意要找個男/女朋友免得自己孤家寡人地走紅毯,到了畢業季相約一起走紅毯的孤寡青年更是爭先恐後,生怕自己被落下。

一個人走紅毯,最重要的時刻無人見證,未免也太寂寞了。

外係的學生不認識鐘華,將他當成了小趙的情敵。

自然也有本係的早發現中視調查記者部的鐘華出現在這,有不少暗搓搓想上去搭話的,你推我我推你都缺少勇氣。

他們也在猜測鐘華來這裡的目的。

“不真的是來陪寧馥走紅毯的吧……”

“鐘主任真的好帥嗷嗷,穿襯衣更好了口水……”

“他倆可能嗎?鐘華年紀奔四了好嗎,說不定早成家有孩子了。”

“奔四了我要是寧馥我也願意啊!而且人家鐘主任才34,成熟男人的致命魅力啊,你懂不懂!”

女孩們開始腦補浪漫的劇情。

說來也好笑。

她們樣討厭寧馥,樣厭惡她的野心和虛偽,甚至捕風捉影地傳她私生活的謠言,但麵對很可能“喜歡”樣不堪的寧馥的鐘華,她們卻十分積極地把自己帶入了寧馥的位置。

但鐘華的答卻讓豎起耳朵偷聽的女生們心情複雜——

“我們沒有任何羅曼蒂克的成分,如果是你想要問的的話。”

他微微眯起眼睛,向紅毯的遠端,穿一身白裙的寧馥正站在隊列中,很快就要踏上。

“她更適合一個人走。”

做調查記者,就是要走一條暗無天日的路,一條獨行的路。

他們有夥伴,有後備,有集體,但在心靈上,注定要有更強大的承受力。

因為很可能有某一處黑夜,需要他們自我燃燒,有某一處荒原,需要他們一騎獨闖。

路,必須有自己走的能力。

記者們很多重要的時刻,是沒有見證的。

一篇報道寫完,他們就要奔赴下一個新聞現場,一人出現在他們的故事裡,但卻很可能在也不能見麵。他們永遠在那條通往黑暗的路上——

因為是擎火炬的人。

在畢業典禮上一個人走紅毯,寧馥倒是沒覺得有什麼可悲,坦坦蕩蕩接受了大家同情和好奇的目光。

大家都想不到,一向以優秀著稱的寧馥,竟然會獨自出現。

在踏上紅毯的最後一刻,她把中視一套的直播鏈接發了學妹。

學妹顧不上內容,直接就點擊了播放。

“我叫宋武,家在黑省春市,我十四歲了。”

“救救我……”他說。

“我叫李家龍,家住大樟樹縣,今年十七歲。”

“其實也沒所謂,流浪要飯也沒什麼不好,學會少挨打就好過了。”但當他被問到是否想回家的時候,他沉默了。

“我叫陳曉軍,家住南華市福田鎮五裡屯,我十歲。”

“我要家啦,我要家啦……”他灰白的眼中噙著熱淚。

在花團錦簇,充滿氣球裝飾的紅毯現場,大屏幕上出現了一張張肮臟的臉。

他們是一群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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