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寧馥此言一出, 華軒臉上卻沒有顯出特彆的驚訝來。
山中晚風烈烈,華軒轉頭看著他的美人媳婦。
“你家在山下,你是被人害的, 對對?”
寧馥彎起唇角笑, “是。”
在原著中,女主角寧舒英的快穿都是圍繞感情線展開的。
“華軒”這個名字, 從來沒有在原書中被提起, “白馬山匪寨”, 也根本存在於原書行文的敘述和描寫之中。
原書主打的, 就是大時代背景下, 男女主角因命運顛沛流離的愛情故事。
故事主線之, 硝煙血火, 生死悲歡, 儘都是目模糊的背景。
她倒是沒想到,這華軒像他的樣子看起來一樣傻。
——也沒多聰明就是。
“你猜出來, 儘可以說,何必再問我。”寧馥道。
原身已是寧家最後一個孩子,卻是個女孩。寧家二老均已年半百,萬貫家財難免遭人覬覦。
暗害寧馥的人,並是什山匪,卻是鬆塗縣中的另一戶富紳。
他家打定吃絕戶的算盤,屢次為自家那煙酒斷五毒俱全,已有三四房姨太太的小兒子求取寧家四小姐。
算盤打的是, 但原主父母早已知道這鄭家小兒子是個什貨色, 怎可能將掌上明珠送去鄭家那狼心狗肺美人味的地?!
他們亦是下定決心,散儘家財支援抗敵之戰,將來給小女兒找一普普通通的合適人家成婚, 如能在亂世中平安順遂此一生,也算是得償心願。
誰能想到,消息被鄭家知道,乾脆便起歹心。
鄭家護院扮做山匪,劫走本應送至60軍的捐資,將寧家四小姐推落山崖,日後屍首被人發現,還能嫁禍給白馬山上盤踞的那一夥山匪。
他們哪裡想到,寧家四小姐即將香消玉殞之際,另一個靈魂入四小姐的身體。
這是發覺寧家四小姐未死,還成白馬山匪寨的壓寨夫人,怕劫財之事敗露,乾脆要斬草除根。
寧馥在穿來之後便接受原主寧家四小姐的全部記憶——哪怕寧家四小姐在墜崖的前一刻還以為打劫的是白馬山的山匪。
她隻需調取原主的記憶,略作分析,便知幕後黑手。
華軒反問道:“我問,會叫你傷心難嗎?”
他兩粒黑黝黝的眼仁中映出燈籠的火紅,卻隻定在寧馥一個人的身上。
讓人想起即使已經長成龐然大物,卻還追逐著自所忠誠的對象的黑色獒犬。
仿佛隻要寧馥說一個“是”字,他就要露出被人踢鼻子一樣懊喪的神情來。
寧馥淡淡一笑,“我難,也傷心。隻是想告訴你,有話沒有必要說明,有題必透。你看,如果遇到有忌諱的人,或是碰見另有隱情的事,將你中清楚的事戳穿,可能會讓氣氛變得尷尬。”
她是山下人,她“嫁”在白馬寨。
明知有人害她,她卻奔逃回家,求家人的庇佑。
做這樣的選擇,要是這女人太傻,要便是這女人太危險。
聰明的人是該把話說得這樣清楚的。
可偏偏這華軒有帶著一種精明之的憨直,他也偏偏就把這件事破。
“你既然嫁給我,我就是你丈夫,保護你也,給你討公道也罷,是我本分內的事情。”
寧馥:“……。”她看華軒幾秒鐘,似乎在重評估他,又道:“夫妻一體,我既然給山寨招來禍事,就絕會坐視管。”
“如果大家信得我,明天召集弟兄們,我有話說。”
華軒再多問,隻回一個字,“。”
*
第二天議事廳門口,兩大鑼齊敲三下。
凡寨子有要事商議、有生死之決、有絕地之戰,這兩大鑼會被敲響。
這鑼,華軒他爺爺落草的時候就已經在。據說是很古早的物件兒,真算起來,是能賣兒錢的古董哩!曾經他們綁一個縣城的師爺做肉票,那師爺瞧見這兩鑼還很是考究一陣,說似是古代戰陣上用的。
後來他被家人贖走的時候還提出多出幾塊現大洋,讓山匪們把這兩鑼賣給他。
寨子裡頭大夥也是心動,但華軒沒答應。
這是祖宗留下來的東西,能賣。
他總覺得這東西要是真賣,從此白馬寨的腰杆子硬,脊梁骨直。
老祖宗講,忠勇,仁義,這東西說來也值幾個錢,但和這兩舊鑼一樣,能丟,更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