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歡迎回來(1 / 2)

我的印鈔機女友 時鏡 12669 字 4個月前

判決下來的那天,程白沒去。

她向來是個庭辯型人才,庭下的事情有朱守慶去跟進,自然不需要她再操心。

隻是朱守慶拿了判決書最後倒沒忘記給她拍一份副本。

這一天程白剛參加完上海律協組織的活動,想著下午還要去參加邊斜的新書發布會,便決定中間回律所處理點事情,在路上看見了他發過來的郵件。

點開就是判決書。

洋洋灑灑好幾大頁。

程白翻了翻,撿重點看了——

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以雙方協商承認的部分為準,各按50%的比例分割。其中方不讓在明天誠的12%股權,女方要求按照股權價值分割6%,因金額巨大,而方不讓手中並沒有這麼大的現金流,所以僅有1%以現金方式支付;剩下的5%中,2%以房產、證券、藝術品等資產抵算,最後的3%將在3年分6次陸續結清。

女方提出的損害賠償,法院未予支持。

因為方不讓與蘇妙同居不成立。

這些都在意料之中。

反正光看判決書這裡寫的“3年時間分6次結清”,程白就知道,方不讓估計是要舉債了。

至於撫養權……

結果是程白預料中的結果,但判決書給出的判由隻有一條:原告殷曉媛自願放棄撫養權。

庭審當天殷曉媛沒有任何表示,但判決書上這麼寫了,那該是她又跟法院聯係過,最終做出了決定了。

也好。

判決書上隻字不提她可能抽大i麻這件事。

這可能也是方不讓想要的結果。

隻是想必這判決結果下來,媒體一報道,又要大驚小怪了。

至於這判決書本身,也有一點被程白注意到:那就是全篇沒有像彆的判決書一樣頻繁地出現“本院”兩個字,這一份判決書,用“我們”代替了“本院”。

繼惠州許霆案後,這還是程白第一次看見用“我們”的判決書。

法律由人製定,也終由人來執行。

簡簡單單的“我們”二字,一下減少了“本院”所帶來的冰冷,竟讓這一份判決書充滿了一種難言的人情味兒,代表著這“我們”二字後麵的法官願意為這一份判決負責。

“陶文道……”

尚菲這半個師父,其實真不差。

程白也不知怎的,竟覺心情舒暢。

到律所是下午兩點半。

隻是她沒想到,才一跨進門,就有人喊了她一聲,急急忙忙向她走了過來,聲音裡還帶著顫抖的哭腔:“程律,程律,您能幫幫我嗎?我是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忽然接到法院的傳票……”

程白停下腳步,定睛一看,竟然是蘇妙。

沒了往日的嫵媚風情,此刻的她看上去顯得有些狼狽。

一雙眼尾上挑的貓兒似的眼睛裡蓄滿了淚水,眼眶發紅,連眼妝都有點花了。

程白其實隱隱猜著她遇到什麼了,但出於禮貌,還是開口問道:“法院的傳票,是怎麼回事?”

“我,我真的不清楚,打電話到法院那邊,也隻告訴我說,殷曉媛把我告了。”蘇妙簡直覺得不可思議,“方Par送給我的東西,她憑什麼能要回去?可是我打方Par的電話也打不通。我現在也不知道找誰幫忙好,聽說您是一位厲害的好律師,先前跟殷曉媛打官司都打贏了,程律,您能幫我一回忙,幫我打一次官司嗎?”

送出去的東西,一般來說當然很難要回。

可方不讓送她這些東西的時候,和殷曉媛還在婚姻存續期間,送出去的這部分東西如果屬於共同財產,作為妻子的殷曉媛當然有資格把蘇妙告上法庭,讓她把方不讓送出去的東西都吐出來。

方不讓對女人很大方。

蘇妙跟了他差不多四個月。

程白推測,這部分錢財數額不少,至少對蘇妙來說是個大數,時間過去這麼久,該花的也都花得差不多了,驟然要她拿出來,去哪裡找?

辛辛苦苦,心機費儘地當了一趟情人,到頭來賠了人不說,連錢也撈不著。

相當於白送。

所以先前何苦折騰?

要麼彆做,要做就做好,彆拿了人的錢,上了人的床,結束完關係還去彆人離婚官司裡折騰妄圖從中得利,情人也有情人的職業道德。

方不讓這人也許彆的不重視,但很重視契約。

程白還記得,那天她和朱守慶去方不讓家裡談事,門打開裡麵就站著蘇妙。

蘇妙走後,她對方不讓說:“我認識的方大律,好像並不是一個甘願受人威脅掣肘的人。”

方不讓笑說:“程白你對我評價真高。”

然後說:“既然你這麼看得起我,那不如再等等看。”

那時候她就猜到會有今天了。

方不讓平日裡猖狂跋扈做派,就算權宜能忍一時之氣,過後也不會要彆人好過。

蘇妙是自作聰明,還沒看透這個人。

程白多少有些憐憫地看著她,可最終隻輕輕歎了一口氣,道:“對不起,蘇小姐,您這個忙我的確不是很幫得上。事實上這個官司的贏麵也的確很低。你可以在我們所找找彆的律師。不過我也建議您,如果有渠道的話,最好提前準備一下款項,以防萬一。”

這話說得已經很委婉了。

程白就差沒把“會輸”兩個字直接說出來。

蘇妙也不是太蠢笨,聽後退了兩步,簡直麵如死灰。

程白本是個局外人,也不好再勸什麼,隻叫前台的陳嫣給蘇妙倒了杯水,不痛不癢地安慰了幾句,然後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

“聽說方大律的前妻把你那個小三告了,要索回錢財,還列了張清單。”邊斜長身而立,一手揣在兜裡,一手拿著一遝邀請函,輕輕在身側拍打,隻看著電梯內那慢慢往上跳的數字,“我忍不住在琢磨,告就告了,可清單哪兒來的?”

方不讓就站在他旁邊,同他並著肩。

兩個人是電梯裡遇到的。

他聽了邊斜的話並沒有露出什麼表情,隻道:“我的助理什麼都幫我記著,彆人要打官司來找他取證配合,守法公民麼,樂於助人。”

邊斜笑:“也是,說起來還要恭喜方大律,終於離婚了。”

方不讓道:“同喜。”

邊斜忙搖頭:“這不能同喜,你是離婚,我是結婚,不一樣的。”

方不讓不置可否:“眼下的確。”

“……”

這人說話怎麼這麼不好聽呢?

邊斜轉過眼眸來看他,眼神裡帶了幾分探究,唇邊那一抹笑意則變得有些耐人尋味:“性、愛、婚姻,三者真的能分得很開嗎?”

方不讓垂眸:“分開意味著極致的理性,追求理性的人不會讓它們融合在一處。何況,這三者,每多一重,就多一重的占有欲。愛自由,性原始,繁衍是根植於基因中的天性,現代一夫一妻的婚姻製度,也不過是為了滿足相互的占有欲,從性到愛。可如果感情沾上了性,不覺得很肮臟嗎?”

邊斜於是想起了程白,嗓音淺淡:“如果這樣講,誰不肮臟呢?隻有愛的是神,隻有性的是獸。有愛有性,掙紮於中間的是人,有愛有性,卻把這兩者分得很開的隻能是機器。人隻能跟人在一起,卻不能跟機器在一起。感情染上性就會覺得肮臟,那這份感情未免也太脆弱了吧?”

方不讓沉思,道:“可婚姻的確是枷鎖。”

邊斜一笑:“那我願意為她戴上枷鎖。”

方不讓靜默。

邊斜也不再言語。

過了幾秒,電梯發出“叮”地一聲響,停了下來,正好是天誌那一層。

邊斜走出去,跟方不讓道了聲“再會”。

*

這時候,程白已經坐在了自己的辦公室裡,盯著書牆上某一排放著的那本陳舊的英文原版書很久了。

一眨眼,從北京回到上海,已經快一年。

好像不知覺間,也熟悉了這間在天誌的辦公室。

可也許是因為人生忽然在衝動之下做出了一個重大的選擇,原本走一步想一步的她,竟好像也變得漸漸有率性的時候。

可這,到底算壞,還是算好?

方不讓曾說,兩度以為她跌倒了會爬不起來。

一次是她父母的官司;

一次是3·28殺鄰案。

前麵那道坎,她的確走過去了。

可後麵那道呢?

她真的已經爬起來了嗎?

對乘方來說,“蘇逸定”這三個字,意味著一場滅頂的災難。

她和方讓同情他,也信任了他。

可為他作輕罪辯護,成功輕判後,他又在獄中傷人,挑釁著法律,辜負了這份信任。

從那個時候開始,程白對於“信任”二字的懷疑再一次加深,也將“同情”之類的感性情緒禁錮到了深處。

也許用理性來判斷,結果就會大不相同。

——至少在之前一段時間,她是這麼想的。

可最近……

程白忽然想起了剛才去律協,坐在辦公室裡和副會長周季芝說話。律協裡其他律師都在談今年律師年檢的事,說添一筆法律援助進去,會比較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