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散場(1 / 2)

——他整個人都愣住了。

甚至忘記自己手裡還抓著一輛卡車。

炫目的閃光燈, 在男人身周劈裡啪啦地閃。

超人8年來神出鬼沒,早就在地球上成了一個可望不可即的傳說;他竟然會出現在這種偏僻的市郊, 而且還停留了那麼久!

上帝!看看他那張天神一樣英俊的臉!看看他那雙藍到不可思議的眼睛!

人群簡直要發瘋了, 他們甚至不顧懸在頭頂的重型卡車, 前呼後擁地往距離超人最近的地方推擠。

有人摔倒, 有人尖叫,有人甚至嚎啕大哭——這是地球最強大的守護神,現在他就降臨在他們之中!

“超人!!”

“……超人!!!!”

“——我們愛你!!超人!!”

克拉克慢慢地把卡車放下來。

他幾乎一落地就被包圍了, 被人們的鮮花和愛意熱烈簇擁。

所有人都狂熱地愛他,為那雙融化鑽石的藍眼睛神魂顛倒。

——但他們擁有全世界的愛的太陽之子, 眼神是空的,裡麵什麼都沒有。

他像一尊俊美的鋼鐵雕塑, 在原地呆立了幾秒。

突然迅疾升空。

一眨眼就消失了。

人群發出極度不舍的呼喊:“超人!!”

——不。

克拉克返回堪薩斯, 用他的超級速度,掠走了留在原地的衣物。

他徹徹底底慌了, 慌得全身都在發抖。

——不。薩沙。

不過隻是幾秒的時間, 他又回到了威徹斯特這條街道。

人群還在, 所有人都伸著頭看向天空, 熱烈地注目著超人離去的方向。

他們沒有注意到,一個身材高大、卻不知為何無人注意的小記者,已經混入了人群中。

正聯的夥伴們一直很難想象, 克拉克到底是怎麼隻憑一副眼鏡,就能把自己完全藏進人群中去的。

但事實上,要做到這一點, 對超人來說根本不難:他本來就能自由控製調整自己的身體,當他是小記者的時候,會有意識對表情和肌肉進行調整,使自己的身高看上去比實際矮一截,聲線也會跟超人完全不同。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鏡本來就是身份偽裝神器。

克拉克·肯特的眼鏡,實際是一種特殊的氪星玻璃製成的——來自他的飛船。

它能不間斷地發出某種細微的催眠波,誘使彆人無論如何都記不清他的臉,讓他變得完全沒有存在感。

現在小記者微微駝著背,穿過人群,儘可能用一種笨笨的姿態,追向薩沙消失的方向。

氪星眼鏡將他耀眼的英俊容顏,遮得乾乾淨淨。

一個激動萬分的男人不小心跟鋼鐵之軀撞了一下肩膀,差點當場去世,他對著這個委屈巴巴的眼鏡男人,罵罵咧咧半天,都沒認出來,這就是他瘋狂追逐的人間之神。

——不,薩沙。不。

他的腦中,反反複複就隻有這幾個字。

——他從未有任何一刻,像現在這樣絕望。

就算是當年對戰天啟星,克拉克被達克賽德俘虜,差點被強行改造成類魔時。

他也沒有這樣絕望過。

這是……是不是薩沙對他的另一種懲罰?

他逼迫自己,自欺欺人地想。

是不是因為薩沙還在憎恨他,恨得想讓他就此消失,所以才會故意用那種看陌生人的眼神看他?

他覺得自己簡直快要瘋了。

他甚至連想到薩沙可能在恨他,都會覺得心中劇痛的同時,又感到滿心寬慰。

——至少你還在恨我。

但是求你了。

求你了,你不能……

不能那樣看著我。

——就像將他們的從前,無論甜蜜苦楚,全部一筆勾銷。

——就像他們從未相遇過。

克拉克停在街角的一個郵筒旁。

他的透視能力,看見薩沙在超市裡,推著個小購物車,正在買菜。

過了兩個月,小王子看起來,精神比以前好太多了。

他口罩下的神情還是淡淡的,不悲不喜。

耳朵裡塞著兩隻耳機,指尖在購物車的車把上打節拍。

薩沙的心跳還是很活潑,也很穩。

很顯然,他沒有受那輛重型卡車的影響。

——也沒有被自己的出現所影響。

他在往自己的購物車裡丟速凍雞腿。丟成一個小山包了,又悠悠閒閒推著去了零食區,往裡麵丟薯片和果凍。

薩沙推著購物車的樣子,讓克拉克想起他們曾經為了布置他們的小家,推著車挑選裝飾品的時候。

還穿著豔紅鬥篷的小王子,趴在購物車上東張西望。

他挑東西的樣子很認真,反複比對幾種風鈴的顏色,好像一點錯都出不得。

而男人亦步亦趨跟在他身後,高大強壯的身體,把嬌小的小王子遮得嚴嚴實實,彆人看一眼都不許似的。

他在後邊看著小王子的背影,不由得心癢難耐,又從背後把這隻軟軟的小東西抱住,裹進自己太陽一樣暖洋洋的臂彎裡。

而薩沙那時候,早就習慣克拉克外表冷淡強悍、其實內裡還是黏人大型犬的設定了。

往後伸出手臂,一勾脖子,就熟練地坐進他懷裡,另一手拉著窗簾,大聲命令:

“買!”

男人蹭著他白嫩的脖子,低低地笑:“買。”

薩沙繼續逼逼:“這個也買!”

克拉克輕聲哄:“都買。”

那些在月球的荒漠裡,孤獨思念著小王子的日子裡,回憶裡每一處藏著糖的細節,都被男人一點點摳出來,放在嘴裡反複咀嚼過。

越嘗越覺得甜,越甜就越痛,嚼得舌根深處都冒著血沫子,卻還是舍不得那點糖味。

克拉克小心地躲在郵筒後麵張望。

他雖然追過來了,卻不知道自己究竟應該怎樣做——童子軍的愛情字典一片空白,更彆提能有什麼攻略,從頭到尾,就隻有金毛狗崽溜溜達達,在上麵胡亂踩過小腳印而已。

他開始想得很幼稚。

他想,能不能過去問問薩沙,問他還想不想再打自己一耳光?

他把胡茬刮乾淨了,臉也放軟了。

這次他保證,不會再傷到小王子柔軟的手心了。

但是他很快又想到,光這樣打他不行。

氪星人的肌肉硬度是人類的幾億倍,一耳光於他,根本不痛不癢。

那他也許可以拖著一大塊氪石,爬到薩沙麵前,再讓他打自己解恨?

上哪裡去找一大塊氪石?

他記得萊克斯那好像有一倉庫的氪石儲量。

他們上輩子到了最後,又變成朋友了。

所以他從萊克斯那摳一大塊走,萊克斯應該不會計較?

他還在胡思亂想。

就看見一輛轟轟作響的大摩托,停靠在超市門前。

穿著便裝的迪克·格雷森,一躍下了摩托車,溜溜達達進去找薩沙。

他的步伐自由輕快,因為從未背負過什麼,所以根本不需要戰戰兢兢、思前想後,一推門就晃到薩沙麵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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