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王羅華這輩子,沒做過什麼虧心事。隻有在林嫻這件事情上,他寢食難安,夜夜噩夢。
80好幾兩位老人了,頭發花白,從左耳往下一片燒傷疤痕。可見,當時情況也並沒有多樂觀。
攙扶他是他妻子——李美娟,老人一看就是農村來,穿著並不新穎。
他們一輩子沒進過官門,臨了卻來了。
林嫻坐在原告席上,看見兩位老人進來,她目光移向他們。
事到如今,已經事過多年了。林嫻其實並不記得他們模樣了,如今一看,卻又記得他們似乎蒼老了很多。
王羅華從證人通道過,路過林嫻時候,他停下腳步,轉身對林嫻深深鞠了一躬。
“對不起。”
林嫻點了點下巴:“去坐吧!到了這裡,我們問什麼,你答什麼就好。實話實話,不用隱瞞,也不用為我說什麼話。”
王羅華苦笑著看了林嫻一眼,這孩子變了。當初這孩子說話雖然小聲,卻很溫柔。但變成如今這樣,卻有他一份“功勞”在裡麵。他又有什麼資格說什麼呢?
王羅華上了證人席,便由林嫻最先開始問。
“在坐是王羅華先生嗎?”
王羅華深吸一口氣,回頭看了觀眾席上兩個孩子,最後一臉堅定地回頭看向法官,大聲說:“是。”
“3年前,通台市那起車禍,你是當事人嗎?”
“是。”
“在住院期間,有一個病友,叫孫蔓花,為你籌款3萬,這事你知道嗎?”
王羅華仿佛思緒飄向遠方,慢慢流出淚來:“我知道,籌款到了以後,他就把錢全給我了。”
林嫻沒有因為他哭而動容,而是問:“當年,發起籌款人林嫻,可有保證給你三萬之外數額?”
王羅華搖了搖頭:“沒有。”
林嫻看向法官:“我問完了。”
【我感覺老人說謊了。】
【說話時候,眼睛都不敢看林嫻。】
【也可能是被威脅了,比如有什麼把柄在林嫻手上。】
【我覺得應該是怕被網友罵,所以才不得已出來。】
法官便看向許書寒律師:“你有什麼要問嗎?”
律師點了點頭,起身走到王羅華身邊:“為什麼當時記者采訪你不出現?”
王羅華苦笑:“羞愧。”
律師緩緩低頭看他,然後尖銳地問:“是羞愧騙捐這事,還是?”
王羅華看向林嫻,緩緩開口:“愧對恩人。”
對方律師立馬就抓住了這個詞語,然後問:“恩人?是林嫻給了你什麼好處嗎?”
王羅華緩緩抬頭看向律師,然後咧嘴一笑,笑比哭還難看:“治療費,算嗎?”
律師:“???”
但顯然,他是合格律師,很快反應過來繼續問:“當初那起籌款中,你為什麼隻要了三萬?”
王羅華:“說好了三萬。”
律師冷靜地引導:“可是,你孩子是有錢給你治病。你明白,在有錢治病情況下,眾籌是屬於騙捐嗎?”
王羅華扯了扯嘴角:“那沒錢話,是不是就不算騙捐了?”
律師一笑,正想說話,突然猛地反應過來,轉頭看向觀眾席上兩個老人孩子。
沒錢?在孩子都有足夠錢財可以治病情況下,什麼情況下才能是沒錢呢?
【哇,這老人什麼意思?】
【有錢又說沒錢。】
【到底是有錢還是沒錢呢?】
【他是不是撒謊啊?】
法庭上,林嫻緩緩舉起了手,冷冷一笑:“反對,法官大人,證人言語模糊不清,無法讓人明確當時情況。”
律師看向林嫻,抿緊了嘴。她這是逼老人說清原委,但明顯,這個原委有些……
王羅華顯然是想清楚了,才會出庭。因此,在林嫻說了這話以後,他就開口:“燒傷時,兩個孩子都不願意承擔費用。所以……才募捐!”
簡潔明了、乾脆利落、也人神共憤。
【!!!】
【!!!】
【!!!】
【!!!】
【!!!】
【!!!】
【臥槽,驚話都說不出來了。】
【不是吧!臭不要臉,兩人人模狗樣,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父母。】
【不一定,有可能是老人在騙人。】
對方律師深吸一口氣,其實事實如何他已經知道了。
但他責任在另一邊,他轉頭看向法官也發出反對:“反對,證人這話沒有任何依據,就靠他一句話,加之他拿了林嫻手上三萬元,實在沒什麼可信度。”
林嫻起身:“我同意。”
對方律師:“???”你同意個毛線啊!
法官也看向林嫻,林嫻說:“但這世間,沒有什麼事情能把黑說成白,白說成黑。當時醫院上上下下數百人,人間慘劇就擺在眼前,要人證?多是。”
說著,她看向法官:“要求宣一號人證。”
法官看了眼手裡材料,同意了。
律師也低頭去翻看一號人證,當年醫院護士。
他抬頭看向林嫻,她敢自己應辯,確實是準備了足夠多證據、證人、證物。
護士叫林星辰,是個50來歲女人。
她站在證人席上,林嫻依舊先是和她確認了身份,然後說:“當時兩位老人入院時是什麼情況?”
對方律師舉手:“反對,這和本案沒有關係。”
林嫻:“所有事情都息息相關,老人騙捐與否關係我騙捐與否,我騙捐與否,關係被告是否誹謗。現在,要證實老人是否騙捐,便要證實老人在當時是否急需用錢。而這一點,隻有收錢醫院方是最清楚。”
於是,法官轉頭對律師說:“反對無效。”
律師身邊許書寒一愣,直覺事情似乎複雜了。他就偷偷問律師:“現在什麼情況?”
律師看白癡似看他:“還看不出來嗎?我們被坑了,那兩個白癡隱瞞了最關鍵點。”
許書寒:“啊?那、那怎麼辦?她會勝訴嗎?”
律師低頭看了眼手裡資料,笑了笑:“還有機會,而且我們還有殺手鐧。隻是現在這一塊,隻能放棄了。”
三家,就是三個案子。隻要能證實林嫻那個籌款中,有一家是騙捐,那林嫻那個籌款就是騙捐。許書寒所傳播便是事實,而非誹謗。
網上此時也是一臉懵逼:【這麼說,林嫻真是幫了老人?】
【不會吧!既然要幫,就多給點啊!給三萬夠乾嘛?】
而證人席上林星辰也開口說話了:“老人送進醫院時候,還挺嚴重,二度燒傷。但因為有糖尿病,很難愈合,各方麵都不是很達標。”
所有人都看著觀眾席上老人那大片疤痕,仿佛能看到他當時痛苦一般,所有人又沉默了。
林星辰卻一臉冷靜繼續說:“其中王羅華先生較為嚴重,一度下過病危通知。我們給家屬聯係過,兩個孩子都不願意來。如果當時不接受治療,病人很快就會去世。最後我主任實在看不過眼,就墊付了三萬在卡裡。”
三萬?
【……所以,這三萬是還款?】
【老人眾籌三萬,是因為要還給人家?】
林星辰依舊很冷靜:“老人兒女沒來,欠這錢也沒處討。後來林嫻來了,她說以她名字眾籌,老人隻要了三萬。”
“這一件事,我們全科室護士都知道,都可以作證。我們科室一共有21名護士,我們每人都願意出庭作證。”
最後一句話,鏗鏘有力。
林嫻起身:“這件事情,你曾經在網上幫林嫻澄清過嗎?”
林星辰說:“我們全科室都出來澄清過了,但是我們不能用醫院賬號說話,用是自己微博。澄清話被認為是包庇,還被罵了3000多條。”
林嫻:“謝謝你,也謝謝你回答。”
法官看向對方律師:“你還有問嗎?”
律師搖搖頭,老人這個案,他算是放棄了。再怎麼掙紮,後麵還有4個證人都是和老人相關。沒必要掙紮這個,反而給了林嫻更多澄清機會。
律師看向觀眾席,趙明德倒是個機會。隻要他咬死當時眾籌說10萬,林嫻給少了,就是騙捐。
於是,對方律師也要求了自己證人,趙明德上台。
【噢噢噢噢,當年車禍最中心人物。多少人是看著這個孩子,才捐錢!】
【我就是,我當年捐了200,沒想到居然是分給三個人。】
【實慘。】
【那也不會啦!那個老人也確實需要幫助,我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