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說,林嫻也算是做好事了。】
【那可不一定,一個不是騙捐,不代表另外兩個不是。】
【是啊!老人太可憐了,誰好意思騙他們啊?而且他們也隻要三萬。早知道有這麼兩個白眼狼,當時我也給老人捐一點了。】
【所以,老人不是不出庭?是兩個孩子不同意?】
【這個就不知道了,也可能是兩個老人為了孩子不出庭。】
【我覺得應該是為了孩子,所以他才說羞愧。】
網上眾說風雲,但大家依舊對林嫻保持懷疑態度。如此多事情和問題,突然告訴他們和林嫻沒關係,他們一時也不知道該不該信。
而法庭那邊,對方律師要求了趙明德上台。
趙明德笑了笑,然後上了席座,律師先起來走到台上,然後先是和趙明德確認了身份,接著才問:“當年募捐,我看過你采訪,你說當初說好眾籌10萬。但是林嫻隻給了你7萬5千元,對吧?”
趙明德點了點頭:“是。”
律師又問:“為什麼你不自己發起眾籌呢?”
趙明德就說:“當初她說她也想給她媽眾籌,但是他媽是肝癌。網上這種眾籌人不少,她媽也沒什麼特彆可憐地方。所以,眾籌效果不好。我是我兒子燒傷了,特彆嚴重。我一開始原本想眾籌10萬,但是林嫻說沒人轉發就沒什麼人看。她最近剛好參加了一起選秀節目,讓我和她一起合夥眾籌。我孩子博同情,她擴大影響力。我想著她說有道理,就同意了。”
律師點了點頭:“但事實上,你最終隻得到了7萬5千元籌款是嗎?”
趙明德氣哼哼地說:“是啊!我差10萬錢,我怎麼會去籌7萬呢?”
律師就得意一笑:“我問完了。”
法官看向林嫻問:“原告,還有什麼要問嗎?”
林嫻搖搖頭,許書寒律師就皺眉。
林嫻說:“我沒什麼問題。”
法官再次確認:“你確定?”如果林嫻不反問反駁,那麼趙明德說話就會被采用。
林嫻點頭:“嗯,因為當初商談籌款人根本不是他,他對於籌款事情一知半解,我沒什麼要問他。當初眾籌事情,是我和他老婆商談,所以,我要傳喚他老婆,也就是我證人8號張美美上來。”
趙明德一愣,他和她老婆早就離婚了,他老婆帶著孩子出國了。怎麼上來作證?
律師低頭看著證人8名字,張美美?
最後他在心裡狠狠罵了聲:操!離婚就離婚,為什麼改名???
林嫻對著那律師笑了笑,隻有目錄,所以他能看見證人8是張美美,但是並不清楚張美美是誰。
律師:“……”
此時,張美美從門外進來,她40好幾,臉色便有些憔悴了。
進來時候,她看都不願意看趙明德一眼。
律師:“……”臥槽,又騙我。
【我記得她,當初采訪時候,她哭可傷心了。】
【募捐裡麵,也都是她照片。】
【孩子媽媽無疑了。】
【可是,她怎麼會幫林嫻作證?】
【難道,當初說就是7萬?】
【不可能。】
【我不信。】
大家習慣性去懷疑林嫻,仿佛這就是政治正確一般。
張美美坐到了證人席,林嫻起身:“在坐是張美美,原名王娟娟嗎?”
張美美說:“是。”
林嫻看了觀眾席趙明德一眼:“你是趙明德先生前妻嗎?”
張美美:“是。”
【哇!離婚啦?】
【怎麼回事?怎麼就離婚了?】
【那孩子呢?】
【現在孩子怎麼樣了?】
趙明德惡狠狠看著張美美,張美美毫不畏懼。
林嫻又問:“你還記得3年前那次愛心籌款嗎?”
張美美:“我記得,十分清楚。”
林嫻笑看律師,那律師抿緊嘴,這人太狡猾了。他懷疑,張美美改名根本就是林嫻計劃。
林嫻:“那麼,你能告訴在場法官和現場所有人員以及視頻前觀眾,當年那次眾籌7萬是怎麼一回事嗎?當年多少人是衝著你孩子籌款,我想,大家一定也想知道真相。”
張美美起身,轉身對身後攝像頭深深一個鞠躬,然後抬頭看向鏡頭。這時,大家才發現她脖頸以下也有傷疤。
她說:“我相信當年幫我捐款人,此時必定也在看著這場審判。我還是要說,多謝你們捐款,我兒子才能活著。”
接著,她轉身看向法官,然後說:“當年我開是我前夫汽車,而兩個老人是親戚,我當時是去車站接他們兩人。兩人很少進城,那天進城說是為了照顧孫子。東西多,不方便坐便車,我正好會開車,就去接人了。”
林嫻點頭:“所以,我能問一下,這起車禍保險賠了多少嗎?”
張美美搖搖頭:“我前夫吃喝嫖賭,不是一個正經人。那車過了年檢日,所以車禍時候,保險拒絕了賠償。”
林嫻:“也就是說,住院到出院所有費用都是你自己承當?”
張美美:“我家境並不富裕,前夫不爭氣,這個家都是靠著我自己撐起來。兩個老人燒傷,孩子重傷,隻有我燒麵積小,還能上上下下跑。保險拒絕賠償以後,我就緊急聯係了所有能聯係人,加上我自己存款,一共也就湊了6萬出來。”
“不夠嗎?”
張美美搖搖頭:“下了病危通知……”
說到這裡,她嗓子突然顫抖,想起了那時候日子,依舊滿身疲憊、滿心絕望:“每天都在重症監護,花錢就和流水一樣。但我和我前夫在村裡還有一套房子,隻是村裡房子不值錢,急得脫手,就降了價。我前夫不同意賣房,這之間兜兜轉轉,醫院錢卻是要急用。我算了算,大概籌個7萬,就能堵上缺口,又能用於賣房這段時間周轉。”
林嫻眼神柔和了下來:“海滴籌平台在籌款時候,是允許籌款人保留有一套房子,用於最低生存。”
張美美卻笑著說:“我有房子做醫藥費,我為什麼要浪費好心人錢。到了那時候我才知道,這個世界急著用錢人,千千萬萬。我缺7萬,我就籌個7萬。等我把房子賣了,就有錢治病了。我隔壁有意願買我房子,我想著用不了太久。”
【……】
【一時,竟然不知道說什麼了。】
【她根本就不會多要錢。】
【重度燒傷,區區10萬夠乾嘛。她賣了房子,借了錢,明明很困難了,但還是籌了剛剛好部分。】
【她沒有消費我們。】
林嫻拍了拍她肩膀,她知道女人想起了當時無助。
但官司還要繼續,林嫻問:“所以,你確切記得,當時和林嫻合夥湊款那個項目,是7萬是嗎?”
張美美點了點頭:“我記得。”
趙明德在觀眾席上大喊:“她騙人。”
法官皺眉敲了下,嚴肅道:“安靜,不得喧嘩。”
趙明德便被人拉到了一邊,林嫻看向法官,然後緩緩說:“法官大人,我證人是當事人,她話才是有力證據。如今,她否認10萬籌款一說,希望法官大人能考慮采用張美美小姐證言。我沒有問題了。”
法官看向律師:“你還有問題嗎?”
律師磨了磨後槽牙,還是起身說:“有。”
然後,他走到了張美美麵前:“你和你前夫,也就是我證人趙明德先生已經離婚了是吧?”
張美美點頭:“是。”
律師:“我能問一下,當時離婚鬨得大嗎?”
張美美猶疑了一瞬,看了林嫻一眼,林嫻對她點點頭。
張美美就說:“很大。”
律師露出一個狡猾地笑容:“那麼,你怎麼證明你話是真呢?”
張美美睜大眼:“真話……還需要證據證明嗎?”
律師笑著說:“你和趙明德有恩怨,你說出對他不利證言是很正常事情。所以,我們要怎麼相信你說是真?”
說完,他轉身看向法官:“我申請作廢張美美證言,她和我方證人證言相衝突,兩人有恩怨,又無證據各自證明自己話。”
林嫻起身:“我反對,你證人確實沒法證明自己話真偽,但是我證人並不是不能證明。”
律師一愣,你們還簽合同了不成?
坐在一邊張美美突然開口:“3年前,我籌款7萬。但是,我當時一共取得了7萬5000元,這多餘5000是林嫻小姐借給我。所以,我有這5000元借條。借條日期和彙款日期一致,並且有注明來源。”
律師:“……”所以趙明德一直說籌款10萬,隻給了7萬,但是實收7萬5這件事,是這麼回事?
張美美起身,將借條遞給書記。
趙明德:“……”你他媽5萬還給人打借條,你神經病。
林嫻勾唇一笑,輕歎一聲:“一唱雄雞天下白啊!”
【……】
【……】
【……】
【她意思是,林嫻……還多給了?】
那律師小聲回:“彆得意,你籌款才是最關鍵。”
林嫻吐吐舌頭:“咬我啊!”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