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第 150 章(1 / 2)

沐瑾要實施的是跨越千年文明的變革,而律令製度是推行變革具體實施的基礎和保障,所以在議定律令的時候,沐瑾是逐條大改,又因為思想意識的差距,他需要仔細地解釋這麼做的好處,並且這個好處得符合豪族、平民、奴仆們的利益。從提高生產力、強大之後去占更多的地盤所帶來的好處,將蛋糕做大,讓所有人都能分得更多的好處著手,以此為保障,去實施新律令。

每一條律令都要考慮到各方麵情況,還得不停地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子,因此特彆累,費嗓子也費腦子,進度實在快不起來。

沒過兩天,就是三月春試。

今年的春試隻有童生、秀才考試,這兩樣都是在縣城進行。

童生隻考一場,門坎低,隻是有個童生身份,沒有彆的福利待遇,考上也容易,是在二月份進行。

三月初的這場是秀才考試,定在三月三號開始,分為人文科、理數科、韜略科、武比科,每個又細分成好幾個項目,得考許多場,從三月三號一直考到三月十五號,到二十號出結果。

考過初試的,要在三月底到郡城再參加一場複試。複試考三天,主要是防地方上作弊進行的考試,隨機挑選幾個項目。通常來說,過了初次,複試落選的概率極低,要是落選,就得去查舞弊之事。

沐瑾決定等到複試的時候,去趟魏郡監考,初試的時候就不折騰了,繼續磕律令。

到三月初五這天,老賈回來了。

他過年前離開,走的時候下著雪,回來的時候都春暖花開了,滿身奔波忙碌的氣息。好在四十多歲的漢子,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還能折騰得動。

沐瑾在午休的時候見了老賈,問:“什麼情況?”

老賈把發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了沐瑾。他說道:“我與老國公在臨江郡分開後,便趕往梧桐郡去找瑤公女,但想了想,不放心,便派了幾個侍衛先過去,又折回去找老國公,暗中護送他。老國公還沒走出臨江郡,便病倒了,發了幾天高熱,好在熬過來了。之後,他到了廣陵郡,便開始隱藏行蹤,且越走越偏,找了個偏僻的小鄉裡,想買些地安置下來。可即使是小鄉裡,也有豪族把持,對方瞧著老國公的陣勢,一看就是大豪族出身落了難,怕惹禍上身,都沒敢打聽他的來曆,便把人送走了。”

“老國公換了好些地方,都讓人客客氣氣地請走了,到了縣城,縣令直接猜出他的身份,沒敢留,客客氣氣地送走了。老國公無處可去,隻得繼續往梧桐郡去,又遇到了追來的賴謙牧。賴謙牧要清理門戶,我瞧著情況不對,便現身阻止,說您有命令,要保老國公性命,也勸了幾句。賴謙牧這才沒向老國公動手,但將他逐出族譜,他、賴瑭這一支、賴瑛這一支,全都不再是賴氏子弟,與尚郡賴氏一族再無瓜葛,賴氏上下,視其為敵。”

沐瑾問道:“單獨把他們仨拎出來?這是還打算認我們幾個?”把爹給摳出去,把他們五個留下?

老賈說:“您是在族譜上改了姓,琦公子他們仨還沒有,賴瑤公女也還在譜族上。我曾聽到他們談論,說是會在族譜上記載此事,以告誡後世子孫。”

沐瑾“哦”了聲,算了下路程時間,問道:“那你後來去四姐那了?”

老賈說:“我瞧著老國公連個落腳地都沒有,且賴謙牧還要往梧桐郡去追殺賴瓊他們幾個,就護著老國公繼續前行。賴謙牧他們不緊不慢地跟著我們,與我們一同抵達梧桐郡。見到瑤公女後,方才知道瑤公女在見到賴瓊他們,便將他們押在昭姨娘靈前,親手斬殺,祭奠昭姨娘。”

“瑤公女在府門外,見到老國公的第一句話便是通敵叛國,棄城棄地,誅族之罪。她下令將賴瑛的兩個外室和幾個孩子連同他們的仆奴當場宰殺。當時老國公想護下他們,瑤公女的劍直接架在了她自己的脖子上,告訴老國公,他若再護他們,她命絕於此。瑤公女性子像昭姨娘,剛烈,老國公不敢再攔,但見到孩子慘死在跟前,當場暈厥,後來叫方郡守安置在了當初公子住過的院子,還說讓您放心。”

沐瑾重重地歎了口氣,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老賈繼續說道:“賴謙牧瞧見瑤公女服的是全孝,便出言相問,瑤公女拿出了老夫人寫給她的信。賴謙牧看完信,帶著賴氏族人到昭姨娘的靈位前上了香,便離開了。我等老國公醒來,又留了幾日,這才拖到三月才回來。”

沐瑾問:“我四姐可有信?她有說什麼嗎?”

老賈回道:“瑤公女瞧著在此事上受到的打擊不小,不太理事,也不太理人,都是方郡守在操持事務。”他從懷裡取出信,交給沐瑾,道:“這是方郡守給您的信。”

沐瑾展開信,逐字看完。

信上簡單提了幾句老成國公他們去到梧桐郡後發生的事,告訴他已經安置妥當,再就是等到春茶采摘製作完,方稷要來趟淮郡。

沐瑾無話可說,讓老賈下去休息,又給老賈帶出去的侍衛放了幾天假,讓他們好好休息,再給了些獎金,畢竟大過年天寒地凍的往外跑,事情半得又挺不錯的,怎麼都得給些獎勵的。

老賈抱拳應下,又提起沐瑾身邊侍衛更換的事。

世道亂,各豪族間的侍衛、武仆經常有折損,死了,再補充,偶爾有些本事相當過硬的從無數次搏殺中活下來,那都是極為倚重的左傍右臂,例如老賈,但大部分武仆護衛早早地就沒了,不需要考慮上年歲輪換。

沐瑾不一樣,他到哪都是把自己護得嚴嚴實實的,僅靠數量就能讓人打消行刺、找他麻煩的念頭,防禦周全,震懾力足夠強,導致這麼多年竟然沒有遭遇過一起刺殺或襲擊,不說要貼身侍衛,連衛隊都沒有戰損。

侍衛常年安逸,戰鬥力是會下降的,而且上了歲數,還得放出去成家立業。

沐瑾道:“行,到年限的,就換了吧。這次換下來的都安排去刑部或郡尉府,負責追捕逃犯,彆讓十幾年辛苦練的本事白費了,而且待遇也不錯。”

老賈應道:“是。”

沐瑾繼續說:“賴福和賴喜繼續留著,彆動,換侍衛的時候,再問問他倆有沒有要多留一年的。”

老賈應道:“是。”

沐瑾道:“換侍衛的事,不急著這兩天,你先歇一歇。”他的話音一轉,又說:“雖說你要是不成親,不養孩子,等老了,還有我給你兜著,但成個家也不錯的。你看,我還是個小娃娃的時候,路都走不穩,你就跟在我身邊,這麼多年比奶嬤嬤還要操心。跟著我打拚的,那麼多人有了高官厚祿富貴前程,你的這一份怎麼都跑不了。成個家,養幾個孩子,也好有繼承人嘛,對不對。”

老賈不是不想,可難為情。他說道:“公子,我一介仆人,又一把年歲,這親事可不好找。”

沐瑾看老賈的表情,知道他是想找的,就說道:“你才四十出頭,有什麼不好找的,還仆人呢,你要不要去翻翻自己的軍籍檔案?”

老賈想了想,“哎”了聲,黝黑的臉龐露出笑容,抱拳道:“多謝公子。”

多年老仆,沐瑾不好打趣,讓老賈去休息。他睡了一會兒午覺,下午又繼續磕律令修改。

擬定律令,從第一篇豎立權威,賦予國家神聖職責、國家人民的尊嚴,製定國旗、國徽、帝室保護法。

第二篇,律令修訂法。世界不斷變化,律令也得要緊跟步伐,因此製訂了嚴格的修法機製,每十年舉辦一次律令修訂。

第三篇就是刑律,主要是針對維護治安這一塊,打擊黑惡勢力盜搶團夥地痞流氓等,包括那些□□擄掠等,都是從嚴從重。□□拐賣擄掠人口的,犯罪未遂,十年起步,犯罪已成的,死刑,戴罪立功,供出同夥,可判死緩或無期勞役。

犯罪份子有腿,能跑,很容易跑到彆的地方隱姓埋名藏起來,像現在商貿發達,流動人口多,不好逮。因此,沐瑾在刑部和郡尉府都成立了專門的追緝司,按照犯罪程度輕重程度不同,重金懸賞捉拿。不管是衙門裡的,還是民間的,隻要逮到犯人送到郡尉府或刑部追緝司,就能領獎。衙門每年逮到多少逃犯,是要算進政績裡的。

沐瑾從帶兵開始就管得嚴,瞧他管治貿易城治安的架勢,眾人對此毫不意外,改得格外順利。

刑律中,還有關於暴力傷人的,不管相互之間是什麼關係,不要說是親戚、夫妻,就算是父母打傷子女,也照樣入刑。如果父母是故意傷人,剝奪撫養權,孩子收歸朝廷撫養。

之前打淮郡的時候,有很多未成年沒有人贖,那種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的,送去作坊做點輕巧的手工活,十歲以下的,懵懵懂懂的,人也太小了,弄了個孤兒院養起來,都歸為戰爭孤兒。

軍中將士留下的孤兒,雖然也算戰爭孤兒,但他們有撫恤金、有家產,是由軍隊後勤這一塊兒負責,基本上算是封閉式少年軍校教育出來,到十五歲能直接入昭武堂或者從軍。

孩子這一塊兒,屬於兒童法,歸在婚姻法裡的。因為婚姻法裡麵,就涉及了孩子的歸屬權。

沐瑾接下來,要跟這些擬定律令的磕婚姻法。他這個直接從根子上掀了父權、夫權製度,走的平權路線。大盛朝的人對於兩情相悅的定義是私相授受,根本沒有談戀愛的概念,能到夫妻和睦、琴瑟和鳴都已經是很罕見的,稍微好一點的,女方家世特彆好的,是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女方家世跟男方差不多,或者是要低的,則是侍奉。

哪怕方易他們已經儘量按照清郡、尚郡的風俗來製定婚姻法,以求儘量達到沐瑾的要求,沐瑾還是一通大改。雖然他們不敢拍桌子跳腳,但是看那表情,就已經差不多了。

旁的不說,孩子的歸屬、姓氏,可以從母姓這一條,遠的不提,看看沐瑾,再代入自己一想,自己的兒子當了皇帝,太上皇是他阿娘,太廟裡供奉的先祖是母族的,沒自己的事兒。之前沐瑾改姓時,要是賴氏一族沒同意,沒給他改了,這會兒太廟裡供誰,還得得爭呢。

有人當即問沐瑾:“大將軍,若您將來有了子嗣,想隨長公主殿下姓,您可願意?”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