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葛思嵐三歲時,爺爺奶奶相繼去世!程珍珍一個小腳女人管不過來上千畝良田,也害怕丈夫犧牲,隻有一個閨女,到時受宗族的欺淩,說不準會使壞心子,嫁掉了她,賣了閨女。當機立斷地賣掉大部分良田,換成一條條小黃魚,分了幾處,偷偷收了起來,連丈夫都沒有說一聲,一心要留著給未來兒子娶妻生子用,當然,如果沒兒子,那就給自己養老,閨女孝順聽話,就留給她,如果不聽話,那就找個聽話的。
於是乎,葛家隻剩下上百畝良田,這樣多,她還是能看得住,管得來。可,也是家裡家外的忙活著,對閨女就難免要散養了,而當她騰出手來,要開始教導已五歲閨女時,她幸運地又懷上了,轉年又幸運地生下了一個兒子,從此以後,整個心都撲在寶貝兒子身上了。
後來,用程珍珍自己的話講那一段過往,是這樣子的——‘他老子在外頭打遊擊,我一個帶兩個小人,今天這邊的兵打過來,明朝那邊的隊伍經過,我一個小腳女人抱起他往山裡逃,好不容易養到這麼大。’她就是這樣子,重男輕女的理直氣壯,沒有半分遲疑,沒有半點羞赧。
每每這個時候,葛思嵐想起小小的女兒家邁著短短的腿跟著母親向山裡跑,摔跟頭了,哭鼻子了,母親也不會回頭看一眼,隻是抱著寶貝弟弟碎步小跑,沒有弟弟之前,母親會牽著她的小手碎步小跑,她摔了一跤,會快速拉起她小小的身子,接著碎步小跑。
弟弟葛思峰真是好命,還不會下地走路,就不打戰了,全國便解放了!
接著便是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製。
同年冬起,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同時也分給地主應得的一份,讓他們自己耕種,自食其力,借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
總之,葛家上百畝的好地沒了!程珍珍被劃成了地主成分,哭天抹淚在鎮裡鬨了幾場,土地依舊還是沒有了,一個小腳的年輕女人也下不了地,不過她依舊不死心,藏好家裡的金銀財寶,送了閨女去上學,托鄰裡照看,自己抱著兒子回娘家,留給兒子的上百畝良田沒了,給兒子他爸去信,他隻會讓她服從組織,她想如果有一天組織要收家裡的金銀財寶,那兒子他爸一定也會說服從吧。
程珍珍為了那上百畝良田與丈夫鬨翻了!
1954年初,葛成林再次來信讓她去蘇州,程珍珍思慮再三,覺得在老家沒得什麼好處,於是收拾收拾,便帶著五歲的葛思峰與十歲的葛思嵐兩個孩子來到蘇州,和丈夫葛成林生活在一起。
那一年,程珍珍才剛剛二十七歲,是位年輕的小腳少婦,小巧玲瓏,凹凸有致,眉目清秀!可程珍珍素來舊式打扮,常年穿著直同大褂,繡花鞋,瞧著生生老了十歲;好在葛成林貌不驚人,高高瘦瘦,一點不出挑!如果不是氣質不錯,丟在人群裡也找不出來。
到了蘇州的葛思嵐,被葛成林直接插班入小學,當時的她一點都不願意跟這個陌生嚴肅的父親親近。
而在蜜缸裡長大的葛思峰恰恰相反,自信心十足,在他心裡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喜歡他……他要與爸爸玩耍,騎大馬,拋高高,聽英雄事跡等等。
三十六歲的葛成林,也隻有在葛思峰這個兒子那兒才找到身為人父的責任和樂趣!
本來團聚是好事,但程珍珍有著地主婆的小心計,以她獨有的消息收集方式,知道許多大首長在進大城市後拋下不革命的原配,用識文斷字的新女性替代掉糟糠妻。
自己男人——葛成林雖然算不上大首長,但在蘇州市府也排得上號,萬一他嫌棄她是文盲加小腳,她怎麼辦?她兒子怎麼辦?有了後媽就有後爹,彆看現在很寵兒子,哪個女人不會生兒子啊?
於是程珍珍為了兒子開始未雨綢繆,天天蹲在葛成林的辦公室。她打算紮緊籬笆,不給他接觸女性的機會。
父親葛成林是舊時代的念書人,上過私塾,進了洋學堂,哪怕參加革命,哪怕當了軍人,也是斯文文。與聚少離多的小腳且文盲的妻子,真是說又說不聽,講又講不通……沒了久彆勝新婚的興致!父親苦惱……十分苦惱!不知如此是好……真心話,他還真的沒有那個心思啊!如果有的話,當年也不是沒有彆的選擇,也不是說沒想過找個同誌,但是家裡的父母親咋辦?父母親已年邁,他又是獨子,家鄉又沒有幾個族人……最後,咬牙回家,見了見未婚妻,長得漂亮,又溫柔……就點心同意……目前為止,還沒有後悔當年回家成親!妻子再不好,也是為他孝順了父母親的妻子,父親不像某些人,提起老家的原配,就如同提起舊社會一般……哪能去怪那些可憐無知的女人呢?
最後,請女同誌找母親談話,可,被母親的振振有辭說退了。最後,不知是哪位高人提了個釜底抽薪的辦法。
母親這種情況也不是個例,有不少同誌接來了鄉下原配,這些原配十之八=九不識字,不識字不知理,那就安排去學習,學習後,給安排工作,有了工作,就沒時間折騰了,是吧。
那釜底抽薪的法子——就是送母親去掃盲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