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第十一章(2 / 2)

薑宏達給了鄭謙益一份名單,自七月新上任的文總統從‘care’領養了一隻狗後,care就成了被官方蓋章為值得信任的慈善組織,願意跟其合作的藝人大大增加。

他們跟藝人合作的方式,是由藝人拍攝宣傳照,再用宣傳照製作諸如T恤、冰箱貼、應援海報之類的物品進行義賣。整個過程是完全公開的,尤其是義賣這一環節。藝人們愛惜羽毛,做慈善不想被坑,涉及到金錢的問題都要求公開。

公開代表著賬目可查,一件衣服賣多少錢,冰箱貼製作了多少個,這些都是可以查到的。不止能查到具體的盈利數字,還能查到物品製作的工廠。

娛樂記者cos了一把調查記者,給鄭謙益帶來一份暗訪的視頻。視頻裡薑宏達以自己也想要製作類似care那樣的T恤為理由,詢問工廠報價。一開始工廠的人還說care的官網給出的製作費,薑宏達說這也太貴了,表示自己沒那麼多錢,工廠那邊幾乎毫不猶豫的就砍了五分之一。兩邊你來我往一翻後,製作費壓縮到原定價格的三分之一都不到,這裡麵的水份就大了。

“這東西...對你有用嗎?”薑宏達不是很確定,這東西對他很有用是真的。

鄭謙益也是這麼想,“這東西對你更有用吧?”

毫不猶豫點頭的薑宏達還是把U盤拔|下來地給她,“到我手上,什麼時候曝,怎麼曝,到底曝光還是不曝光,就不是我能決定的了。它在你手上能發揮的效用,比在我手上要大。”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可鄭謙益皺著臉,苦逼的看著前輩,“我全身上下連五十萬都湊不出來,這線人費我給不起啊。”

“欠著唄。”薑宏達拿著U盤往她包裡塞,“總有你能還的一天。”

鄭謙益囧了一下,“你不是應該抱著做好人好事的心情跟我說不用線人費嗎?”

“那不能,我還有家要養呢,你這種單身狗不懂,老婆孩子要吃飯的。”已婚男士拍怕單身後輩,“記得啊,你可欠我一筆大錢。”剛說完自己先笑出聲來,看她也笑了,笑容更大,大的有些苦澀,“我要是跟你說,我當年學新聞也想過握筆如刀,砍斷一切不平之事,你信嗎?”

用力點頭的鄭謙益絕對信,“理想永不死,我們永遠青春。”

青春一去不複返,青年金明芝依舊按兵不動,鄭謙益陪她耗,看她到底要做什麼。

12月末,距離鄭謙益的三年緩刑還有七天就結束了。

倒數第六天的深夜十一點多,鄭謙益接到了金明芝的電話。電話裡金明芝說收容所突然來人抓狗,極有可能趁著夜色把狗都帶出去安樂死。鄭謙益一邊跟金明芝說自己馬上過去,一邊給樸泰勇打電話,魚上鉤了,這幫人要趁著夜色給她弄個不那麼安樂的死法。

大半夜出門的鄭謙益車看到半路跟樸泰勇彙合,為保安全,她上了對方的車,她的車是一個警察穿著她的衣服在開,怕那邊給她安排的死法是車禍。

老天也不知道是不是為了烘托氣氛,他們一行人快到收容所時突然下雪了。鄭謙益冒著雪花跟警察換車,自己單獨往裡開,距離大部隊遠了些又沒那麼遠,確保能及時獲救的距離,再給金明芝打電話說自己快到了。

鄭謙益都準備好,凶手隨時可能從哪個黑暗角落冒出來。可電話那頭的金明芝卻沒讓她下車,也沒讓她往收容所去,反而跟她講,讓她關了車燈找個地方藏好,拉狗的人還在裝車,要等一會兒,等裝完了就要拉著狗出去,讓她注意跟上去,還提醒她儘快報警。

不知道她玩什麼的鄭謙益還想著,難道是要把她引到荒郊野外再做事?可這邊已經很慌了,本來就是遠離市區的收容所,還要怎麼荒?但對方非得找理由拖,那就再看看唄。

這一等,雪越下越大,道路漸漸有了積雪,天邊隱隱泛白。鄭謙益都要等睡著了,才接到金明芝的電話,拉狗的車要出來了。

一輛大型集裝箱貨車從半山腰開下來,就那貨車的容積量光目測也少說能關上百隻狗。

“這車,能給你的小車撞飛出去。”樸泰勇拍了下之前還不願意換車的傻子,“你看看這輛車再看看你那輛,這要是撞了你以為你還能活?”

一直繃著神經的樸泰勇在鄭謙益掛了電話後,就跑去她車邊把人拽了出來,指派專業的人來開,薅著傻孩子的後領回大部隊的車上,這樣才安全,

安安全全跟著大貨車的小轎車怎麼看都沒有會出車禍的危險。本來就是城郊的路,早上六點多,也沒什麼人,一條道就前後兩輛車在開,貨車還是開在前麵的,轎車為了防止被懷疑跟蹤還故意拉開了距離。這怎麼出車禍?總不能是轎車故意撞上去追尾,或者前麵的貨車用倒車偽裝車禍,那得多奇葩!

如此奇葩的操作讓盯了一晚上等著抓人的檢方看不懂,鄭謙益都有些懷疑,搞不好金明芝他們不是這次搞事?可能那幫人也是釣魚呢,先丟個餌過來,讓她相信金明芝,有了這一次後,再伺機等第二次機會?

可她這邊還有六天....過了十二點,隻剩五天就結束緩刑,五天內他們還有機會搞第二次嗎?這時間也太短了吧?

一行人都搞不清楚情況,路況又糟糕,大雪天,能見度低,車得慢慢開,人得慢慢跟。磨磨蹭蹭的跟到一個湖邊,貨車已經停了,駕駛位還有沒有人也不知道,車廂邊倒是有四五個人圍在一起手拿棍棒,離得遠也看不清在乾什麼。

一車人都盯著遠處那些人,盯了一會兒,司機不是很確定的開口,“他們是在打狗?”實在看不清,隻能看到棍棒揮舞的動作。

副駕駛的人開了一點車窗,風聲裹挾著些許哀鳴遠遠飄來,司機一句臟話脫口而出,推門就想下車,被樸泰勇嗬斥。都不知道遠處什麼情況,有沒有躲著什麼人,下去乾嘛?怕死的不夠快,去送人頭啊!

遠處的情況已經很明顯了,什麼安樂死,藥劑不要錢麼,死不就是死了,還分什麼安不安樂。

不算鄭謙益的車,檢方加警方前後三輛車,車裡都坐滿了人。如果那邊打狗的隻有四、五個人,他們這十來號人撲過去能全逮住。怕就怕車裡或者其他地方藏了更多的人,樸泰勇一時下不了決定要不要去,鄭謙益卻很果決,去。

她知道金明芝的套路是什麼了,極其愚蠢極其有效的套路!

“什麼?”樸泰勇讓她趕緊說,鄭謙益讓他彆廢話,“先去!把傻逼乾掉再解釋!”

“呀!”

“去!”

鄭謙益一巴掌拍在司機的腦袋上,“開車!快!衝過去!”

竭力阻止樸泰勇被鄭謙益卡著脖子壓製,司機早就想衝過去了,無視隊長的吼聲,一腳油門直接往前衝,身後的車隊迅速跟上,如離弦之箭直衝卡車尾部。發動機的轟鳴聲嚇到了卡車邊的幾個人雜碎,那些人扭頭就往車頭跑,人群散開,車也開進了,地上的鮮血彙成溪流,融化了路邊的積血,熱血也逐漸成冰。

雜碎們都被按怕在地上,滿車的動物卻沒人知道要怎麼辦。打電話給動物救助站?它們就是被從那地方送過來的啊。

樸泰勇臉冷的比結冰的湖麵還誇張,走到車邊敲車窗,示意周圍沒人讓鄭謙益可以下車了。始終在車裡坐著的鄭謙益沒開窗,也沒下車,反倒開了車門示意樸泰勇上來。

“彆說話,聽我說。周圍應該有機器,攝像頭,應該還有不少,能拍到全景的那種。”鄭謙益閉著眼擋住眼底的血光,神色冷淡,卻比樸泰勇好很多,跟他比都能說一句平靜。

“金明芝是記者,我也是記者,她很清楚什麼樣的事能讓一位記者顏麵掃地。我要是一個人來,下車了,勢必會跟那些人起衝突。要是我打得過他們,那我會被抓;打不過,重傷瀕死,說不定還是會被抓。要是我沒下車,就那麼看著,就拍了照片,那即便新聞發出來,我也會被萬人唾罵。”

“罵我為什麼隻顧著拍照,而不是把上前阻止。”當了記者沒幾年的鄭謙益給出學校就成了檢察官的兄弟科普,“禿鷲在一邊等著瘦骨嶙峋的兒童死亡好吞食他的照片看過沒有,世界級的攝影作品,還獲得過普利策新聞特寫攝影獎。就在照片拿獎的那一年,拍攝照片的攝影師凱文·卡特自殺,死於輿論的攻擊,也死於自身的愧疚,他沒有救下那個孩子卻拍了舉世聞名的作品。”

閉著眼的鄭謙益偏頭麵朝樸泰勇的方向,“我現在下車,被拍到了,就是下一個凱文·卡特。”

她閉著眼,不知道樸泰勇麵上的錯愕,更不知道那一閃而過的錯愕後是後怕和惱怒,怒氣當然不是衝著她的。等車門關上,重新睜開眼的鄭謙益,透過貼了防偷窺膜的玻璃看向車外,她什麼都知道,她就是不想下車。

她現在下去的話,會忍不住的,忍不住親手結果了那些同類,她為什麼要跟這樣的雜碎成為同類?

人類啊,真TM有意思。

禿鷲和小孩的照片,作品名為《饑餓的蘇丹》這幅作品創造了一個世界級的流言。流言說拍攝者凱文·卡特沒有救那個孩子而是選擇了偉大的藝術,純屬鬼扯!

照片拍攝於1993年蘇丹,那年蘇丹戰爭頻發還伴隨著□□,那麼惡劣的環境能趕過去的記者不說多有人道主義精神,至少不會是見死不救的惡魔,否則待在自己的國家不是更好,何必去趟那趟渾水。

攝影師本人在接受采訪時就明確解釋過,孩子並非獨自待在沙漠中等死,她身邊是有大人在的。孩子的手上還有個手環,那也能證明她收到當地人的保護。這些都是攝影師沒有為了什麼狗屁的藝術去犧牲一個孩童,相反,如果當時真的隻有攝影師和那個孩子再,那他完全可以舉槍趕走禿鷲。

攝影師隻是在拍孩子,禿鷲偶然入鏡,極微小的一個巧合創造了這幅作品。作品名為《饑餓的蘇丹》其中饑餓是重點,蘇丹也是重點,偏偏人心隻看了禿鷲,謠言永遠比真相更讓人有傳頌的動力。

鄭謙益發現了一個真相,她真的是個反派,卻不是個雜碎的真相。她這個反派在此時此刻,不想跟那些遵紀守法的檢察官待在一起,不想聽他們罵罵咧咧的無能狂怒。在法律層麵,這裡所有人都無法對那些雜碎做什麼,連罰金可能都不用給,因為他們受雇於人消滅的是流浪動物。

人打死狗,打死的狗再多,也不可能償命的。

人權大於天。

鄭謙益在五天後的零點,沒有卡在她堅持了一年多的九點發出視頻,每個月一號的九點見都快成鄭記者的固定節目了,還有不少人追更呢。此次她自己打破自己的規矩,發布一條以《人權大於天》命名的視頻。

視頻從數年前的‘濟世’講起,講自己這些年一直在追蹤後續事件,講自己遇到過的數次危機,講網民們可能真的是金魚,互聯網的記憶力太短暫了,以至於都被報道過的‘care’還能得到總統的支持,青瓦台的那幫人支持公益是很好,你們好歹做個背景調查啊,那很難嗎?

零點的視頻突破了兩個小時,一個半小時是主播講新聞,後麵半個小時是鮮血漸冷,動物橫屍,謾罵的檢察官被打上厚厚的馬賽克,全身都是馬賽克就是一團移動的生物。但雜碎們的麵龐格外清晰,清晰到主播又犯法了。

侵犯肖像權,再往誇張了說,侵犯人權。

記者除非得到當事人同意,否則沒資格公開沒有犯法隻是道德有瑕疵的當事人的正臉。

鄭記者講述了給‘濟世’當頭馬出來挑釁的金明芝,是如何布了個即蠢又高明的局,讓她不管下不下車都會倒黴的局。

她入了局,就是對方估計沒想到,她不是一個人去的。這就是金明芝蠢的地方,這傻子怎麼會認為,她會在大半夜的孤身去跟邪惡勢力作鬥爭呢。真當拍電影啊,正派的主角隻能孤軍奮戰?那叫蠢!屠龍勇士隻是形容詞,不是她真的能屠龍。請多跟公檢法合作,這是有智商的良好市民應該做的事。

可金明芝還是很聰明的,聰明到搞得她這次肯定會被罰去做社區服務,這次不是刑法,這次是民事案件。那些雜碎會告她的,對方的代表律師會提出高額的罰金,她一枚硬幣都不想給出去,也拒絕任何眾籌幫她付罰金的行為。

“我警告你們,你們任何一個人,如果要為我做籌款付罰金,那我們就是敵人。一想到他們可以拿著我付出去的錢喝酒吃肉,我就想吐,生理性的惡心。”

“視頻發出時,我的緩刑期已過,再被告也就是社區服務。我還沒去為社區做過事呢,當個社區服務者也沒什麼不好,就當服公益兵了。”

“以上。”鄭謙益衝著鏡頭微微欠身,“孩子們,我再說一次,不!準!給!我!籌!錢!”

老子死也要站著死!站著看你們這幫雜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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