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0 章(2 / 2)

“1200啊,你怕是這輩子都沒見過吧,窮逼!”

“還有你這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跟誰借的,就為了穿出來充充門麵吧,表麵看著還行吧,就是連個標簽都看不到。”

“來來來,讓我看看,你這衣服是什麼牌子的,說出來好嚇我一條哈哈哈哈!”

林彬彬本來想躲,但他是個善良的孩子,人家都求著想要看看他的衣服牌子好嚇一跳了,他也就站在原地,讓林森上下打量,然後粗手粗腳的開始翻他袖子,袖子上也沒有,忍不住嘲笑:“還真是沒牌子的。”

說著,隨手翻了下林彬彬的帽兜。

林彬彬今天穿的是紅色羽絨服,是剛從望雲居的產出廠直接挑的。

羽絨服要比大多數冬天外套都要貴,一件春天的普通夾克衫都要一千二了,冬天奢侈品牌的羽絨服,那真的是三千塊錢都拿不下。

帽兜一掀,看到望雲居的標誌。

林森:“哈哈哈哈!!!”

林森笑的眼淚都快掉出來了,蹲下來去看林彬彬的屁股兜,果然,被羽絨服遮蓋著的屁股兜上,也有個望雲居的標誌。

林彬彬不反抗,林森就繼續瞅,拉開林彬彬的羽絨服外套,裡麵的黑色高領毛衣上,依舊是望雲居的標誌。扒開高領,裡麵的保暖內衣都是望雲居的。

林彬彬:“……”

林森笑的喘不過氣,看著林彬彬,眼神輕蔑:“我知道你這個人愛麵子,但也不能可著望雲居一個牌子的羊毛使勁兒拔啊。你這全身上下,如果就連鞋子都是望雲居的,這一套怕是要上萬了吧!”

林彬彬不說話,林森就當他是心虛了:“一開始我還以為你傍上了什麼稍微有點小錢的朋友,人家衣服多,你可能做了什麼東西,讓彆人願意借你這一身行頭出來逛街。現在我看,果然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不是什麼好鳥,你交的朋友也虛榮,怎麼著,看彆人穿望雲居的衣服,眼紅了是吧,所以渾身上下都弄望雲居的仿牌?”

從頭到尾,林森都不覺得這身衣服是林彬彬自己的,因為就算是仿牌,這羽絨服款式看著還挺像大牌的,彆說是不是大牌了,就算是普通牌子,都不會便宜到哪裡去。

家裡也給他買了好幾件,一件少說要兩三百塊錢,哪裡是被從家裡趕出去的窮鬼買得起的。

他都聽說了,好像是林蓉母子被掃地出門以後,他們沒地方去,又被廠裡辭了,也沒錢交房租,灰溜溜的去了鄉下,給一戶鄉下泥腿子看家做保姆來掙錢養家呢。

鄉下泥腿子能有多少錢,給的保姆費能讓林彬彬上得起學,吃飽穿暖,就頂天了吧。

還有那鞋,誰知道望雲居是出了名的隻有衣服和床上用品,但沒有鞋子。

仿衣服,說不定還能糊弄糊弄,竟然還仿到鞋子去了,真是沒見識。

雖然說吧,那鞋子也不知道是哪個服裝店仿的,款式還挺好看,看起來真的比好多大牌鞋子都要好看大氣,穿在林彬彬這麼個廢物腳上,真是可惜了。

林彬彬從頭到尾隻說過一句話,林森就在那裡叭叭叭個不停。看著對方眼裡的嘲諷,林彬彬竟然也不覺得生氣,甚至覺得好笑。

原來當初那個壓在她媽頭頂上,把他媽壓的喘不過氣來的小三,其實也就這樣。從林森身後看過去,小三正一個人在店裡忙碌著,店裡放著音響,很吵,她一個人忙活著,頭也不抬,也沒聽到外麵的動靜。當年看起來年輕又時髦,還燙著大波浪卷的漂亮女人,看著他媽,盛氣淩人的仿佛自己才是正室。如今卻像個普通家庭婦女那般,皮膚微微發黃,那頭卷發已經被剪掉,像個鍋蓋頭,估計是為了乾活方便。身上圍著有些油膩的圍裙,嘴唇不高興的緊抿著,時不時開口說著什麼,仿佛隨時都要怒氣爆發的模樣。

而當年據說這輩子都隻愛白月光一人的男人,中年發福的癱坐在椅背上,一邊眯著眼抽煙,一邊看報紙。從側麵看過去,他原來那頭濃密的黑發,已經又禿頂的局勢,發際線過分往後,眼部皮膚鬆弛,肚子挺的跟懷孕五六個月的孕婦似的。

一點兒也看不出當年被林蓉精心照顧打扮後的英俊瀟灑、風流倜儻。

男人似乎是被罵煩了,一拍桌子,站起來,指著女人的鼻子大罵,女人摔掉手裡的抹布,跟男人推搡起來。最後,男人大概是覺得沒麵子,狠狠給了女人一巴掌。

那個曾經被護的密不透風的嬌花,曾經發誓一輩子要對她好的男人,看著被自己打倒在地上的女人,一點兒憐憫心都沒有,應該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了。

再看看趾高氣揚的林森,屋裡動靜這麼大,他也隻是回頭看了一眼,見他爸又打他媽了,隻是皺皺眉頭,又習以為常的轉過頭來,仰著下巴,口中張張合合的說著什麼。

林彬彬一下子從一種奇怪的狀態中脫離出來,周圍的聲音再次傳入耳中,還有林森難聽的話語。林彬彬卻隻是笑了笑,什麼都沒說。

其實他應該說點什麼的,比如告訴眼前這個井底之蛙,告訴他,林蓉一個月的工資,比渣男半年工資還多,比小三辛辛苦苦賣鹵肉兩個月還要多。比如告訴林森,林蓉每年的年終獎,是當年12個月的月薪總和。而今年更是漲到了當年月薪總和的三倍!

林彬彬身上穿的這一整套,加起來的確要過萬,彆說是溫家送的,就是真要自己買,林蓉也買得起。而不是像林森這樣,過年新衣服買不了,隻能攢錢,攢到開學前,才能為了買一件才1200塊錢的夾克衫得意的就跟開屏的孔雀似的。

或者告訴林森,今年他拿的壓歲錢,就是自己跑去望雲居花錢買,都能直接買兩三件他一心想要的那件夾克衫,所以彆在自己麵前逼逼。

萬千話語,他最終卻隻發出了一個嘲諷的‘嗬’字。

隻有沒用的男人,才會靠著彆人的成就來打擊敵人,儘管那個所謂的‘彆人’,是他親媽。

要打臉,他就要親自上手,靠自己賺錢,然後當著這一家子的麵,啪啪打的響亮。

當然,這其實隻是一點。最重要的是,這一家子太不要臉,林彬彬怕自己說出林蓉的工資狀況後,會比渣男他們纏上。

到時候會給他媽和溫家帶來麻煩。

林森看著林彬彬露出一副‘愚蠢的凡人’表情,氣急,也不管手裡有什麼,惱火急了就要往人頭上砸。

然後下一秒,他的手被一隻成年男人強勁而有力的大手捏住,捏的太用力,讓林森感覺自己的手腕骨都快要被人捏碎。

作者有話要說:雖然隻有一章,但是個肥章,真噠!

林彬彬不是本文路人,他是溫暖手下對溫家忠心不二的未來一員大將,所以占據了幾章篇幅。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