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2 / 2)

不知為何,仝玲總感覺以前看不到希望的前路好像出現了轉機,同為女人,她感受到了安拙的變化。可能有些東西......快了。

油門的轟鳴聲加上從音箱裡傳出的大功率音波,驅走了夜色的寧靜,卻驅不散車子主人跌宕的心情。

深夜,安拙還在收拾行李,其實她的行李非常簡單,為了閆太太的形象,四年來主動被動購置的衣服多到穿不完,很多標簽都沒有拆。她隻拿了平常穿的幾套四季常服、化妝品、自己的存折,收拾了一下,剛剛夠填滿一隻箱子。

她與閆圳是在婚禮一周後領的證,期間她見了閆圳安排的律師,簽了婚前協議。不得不說,閆圳對她真的太有把握了,勾一勾手指,她就不問緣由的嫁了。

婚禮前領證的事他連提都沒提,她也不敢問。後來,在仝玲的質問下才想起這茬。見律師那天,閆圳在出差,是的,他們沒有蜜月,婚禮轉天他就滿世界飛了。

律師會登門這事,提前也沒跟她打招呼,在對方說明來意前她都是懵的。協議直接甩在桌上,要她直接簽。雖說此行目的如此,但律師還是專業的,把好幾頁能把普能人看暈的條條框框,簡單地用語言總結了出來。

核心內容是,公司股份、閆圳名下的幾處房產、豪車、存款、股票、投資統統與她無關。而安拙的權益是閆圳每月會往以她名字起的卡裡打錢,最低五十萬,上不設限。

車子可以隨便開,司機不能隨便用,當時律師說到這點時,抬頭扶了扶眼鏡解釋道:“閆先生的意思,是您能去學個駕駛,這樣會方便一些。”

她有駕照,大一暑假時學的,她跟閆圳說過。就算沒有,她要麼打車要麼去學,沒想過占用閆家司機這項資源。不過安拙什麼也沒說,一臉,我很忙請快點的大律師應該是沒工夫聽她的反饋吧。

想到這個婚前協議,安拙不得不想起裡麵關於離婚的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