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買地婚俗(中)(1 / 2)

買活 禦井烹香 7640 字 6個月前

“這三權一圈, 就是要寫在最前頭,必定是要看到的,什麼是三權一圈呢?便是這征婚者自身的財產權、人身權和工作權, 這三者都要得到保障,也都願意保障對方的, 就一體打圈, 若是不然,那就要仔細列來,自家可以不要什麼權, 或者不給對方什麼權——這是所有婚書必須約定的東西之一,若是沒有, 那婚書不給備案,就不算是成婚,倘若私自生子,男女雙方都要去礦山的。”

京城這一頭,張兄弟也正在燭光下講述著買地婚俗的奇特之處, 木頭夫妻都聽得是入神, 不由有問這三權具體的意思, 張兄弟一一詳細解釋, 二人也為之咋舌道,“人身權所謂, 便是連家常口角互相捶打幾下也是不成麼?”

“若是雙方都打圈了,那自然是不成的,打圈的人, 往往還會約定罰金,譬如說倘若因暴力而被提告離婚的話,施加暴力者要賠一筆錢出來——這是一個耳光, 抓一下都不行的,休要以為這條隻框了男方,便連女方也有這般的事情,因雙方口角,她連抓帶撓隻是撒潑,把丈夫頭麵抓破,第二日便被告了離婚,罰了約好的十兩銀子,她犟著不肯給付,便被送去礦山了。”

這木頭夫妻雖是京城人士,但所住的街坊也不算太富貴,如何不知這女子撒潑時的凶狠?又知道在村中有一等說法,鬨得越凶,丈夫便越能被降伏了去,因此所謂‘葡萄架倒了’的笑話,在坊間也是常見,聽了都道,“那幾下也不至於要命,竟如此嚴格?”

“婚書所約便是極其嚴格,一切依婚書行事,官府是隻管婚書的,譬如某男常年毆妻,其妻告訴,分割財產時,因其婚書中未主張財產權、人身權,所以竟不能分得多少財產,又沒有什麼陪嫁,若要離婚,便幾乎是淨身出戶,官府絕不會偏幫妻方一點。”

這話要在兩麵來說,第一麵,在京城這裡的生活中,丈夫毆妻的事情,很嚴重的應該也並不多,但爭吵時打幾個巴掌,踢幾腳這壓根不算是什麼事,當然,輿論中不覺得這算是什麼能耐,是持反感態度的,但要以此告訴和離,官府也絕不會支持;第二麵呢,買活軍的官府既然會管,似乎是賢明的表現,可卻又隻維護婚書,而不維護道德,這就難免令人費解了。

木頭夫妻都陷入思索之中,過了一會,木頭先道,“我懂了,買活軍官府此意,其實還是為了推廣婚書啊,若是婚書不寫明白,官府也予以維護,那誰還認真在婚前斟酌婚書呢?”

張兄弟笑道,“正是如此了!當然也不是都不管,夫妻互傷至於官府所定的重傷標準的,入刑了那要治罪,不過倘若常年毆打,隻是常年打巴掌踢幾腳,沒有什麼重傷,那官府隻看婚書析產,是不會考量這些事情的。

所以,這幾年來,凡是在婚介所登記的也好,自己商量做親的也罷,三權不圈,那你找不到良人,便是其餘條件,花團錦簇,我隻問你,你不簽人身權罰金,什麼意思?是否你有毆妻毆夫的愛好?我家的好女兒、好兒郎,成婚自也不是為了被人打的。”

這規矩雖然聽時繁雜,但仔細想想,卻十分入情入理,尤其是這番妙用,令人擊節讚歎,都道聰明,“正是了,所謂知人知麵不知心,如今婚嫁一事,就隻怕所托非人,毀了一家的日子,有這婚書在,倒是可以起鑒彆在前,隻可惜咱們敏朝衙門,哎,不談也罷,哪有為百姓婚姻考慮到這些的!”

木頭媳婦是關心行情的,因問,“一般這樣違規的罰金定在多少呢?此前張兄弟有言,這彩禮給付娘家,在買地已經不流行了,難道買地那處已經不作興彩禮嫁妝一說了?”

“這三權,違規的罰金倒都還好,一般定在十兩、二十兩這樣,若是定得多了,也沒什麼意思,因為官府是隻管析產時給付罰金的,譬如說闔家財產就五兩銀子,哪怕罰金約了百兩,官府也隻管把五兩給你,餘下的你自己主張去。”

張兄弟答道,“有些婚書真正約定最嚴格的是忠貞權,一旦觸犯此條,有了不軌之事,有約定了淨身出戶的,連一件衣服不能帶走,需要赤條條地走出去,而且另一方還可以四處宣揚此事,如是,此人的政審分要扣一大筆——坊間傳聞,出軌者無信不義,輕佻不可重用,若為吏目,縱不開革,以後也是不能提拔一次。”

“此條不分男女?”買活軍處不可納妾的事情,二人也是知曉的,但這規定的嚴厲程度還是超出想象,尤其是此條對男子的限製來說,是買地之外的百姓難以想象的——

“那麼這裡的男人,一輩子豈不是隻能睡一個女人?”

在許縣的廣場婚介所旁,德德瑪也這麼大聲地用韃靼語問著哈爾,“我額祈葛說,越有能力的男人就擁有越多的妻子,我們經過的那些城市好像也都是這個樣子!我們在船上,看到好多女人圍著幾個男人打轉呢。”

哈爾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支支吾吾地說,“那個,那個不是他們的妻子,是舞女……買活軍沒有舞女,不錯,在買活軍這裡,哪怕再有能力,一次也隻能擁有一個妻子和丈夫。”

“一次?”山丹夫立刻抓到了漏洞,“那如果我不停的結婚,不停的離婚呢?”

“你若是能辦到的話,那自然是可以的,其實還有彆的辦法……”哈爾說到一半就不往下說了,隻是續道,“總之,買活軍這裡的婚事和彆的地方不同,一個男人一次隻能有一個妻子,如果簽了忠貞罰款,那在婚外找漢子找婆娘,付出的代價可就很重啦,能罰得傾家蕩產的,一個子兒都帶不走。”

德德瑪眯著眼睛打量每張表格下頭的條款,“這個忠貞錢——就是這意思吧?打圈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都打圈?”

“這裡便是打圈了情願淨身出戶的意思,因為這是頂格了,所以打個圈圈。”

“為何都頂格處置?”京城這裡,木頭夫妻也費解了,但這回是木頭媳婦先明白過來,“是了,這就和三權打圈是一樣的,若是隻定個十兩二十兩,那豈不是還沒成婚,便顯出自己不老實的心思來了?”

“是這般道理了,若是親友介紹還好,先能見見麵,或許條件還可商量,這婚介所裡,大家都是先看條件的,你條件開得不好,那根本連見麵的機會都沒有,於是紛紛打圈——等婚介所打出名氣了,眾人又被紅紙上的條件影響,認為連素不相識的人都可開出這般條件,如何親友之間還要把條件添減了去?於是逐漸成為定例——自然,這說的都是門當戶對的情況,倘若條件不那麼相稱,那婚書任由對方揉圓搓扁,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張兄弟多少有些幸災樂禍的意思,原來他們兵丁結婚,對象、婚書都是要通過政審的,這些在民間苛刻的規矩,卻是他們幾乎必備的條款,所以也樂見民間跟著效仿起來,如此互相攀比,幾年間不斷抬高婚書門檻的行為有個詞兒,叫做‘內卷’,以至於在買活軍這裡,傳統的彩禮、嫁妝幾乎消除,現在都叫贈禮——意思是給新婚夫妻二人的贈禮,是小家庭的共同財產,男方寫婚書時,和從前比做出了這種種改變,於是也一反傳統,不肯再把銀錢白白地給女方家裡,要留在新婚夫妻二人小家的家內了。

“這也和之前說的拆白黨有關,因婚書隻約束的是夫妻二人,其實也蘊含了一點意思——我們那裡,不再是‘父母在,無私產’了。”張兄弟仔細地解釋道,“婚書隻約束男女雙方,那彩禮不能給付女方親長,便隻能留在二人的小房內,算作是小房私產,若是離婚也以房產為限進行分割,嫁妝、彩禮——現在都叫雙方家長給私產的贈禮,都算在內的。如此也是防備一方厚索聘禮,光身上門,後又求去的情況。”

木頭媳婦便立刻脫口而出,“如此,娘家如何情願?這女娘豈不更是……”

她話倒沒有說完,張兄弟笑道,“是如此了,是以,現在親友介紹的婚事,還有男方單獨給女方娘家親長謝錢的說法,不過份量也著實不多——也怕給得多了,財帛動人心,女方這裡寧可舍了嫁妝,離婚了另嫁,豈不又是一筆了?又或者遇有小釁立刻尋了錯處離婚,連自己嫁妝都全部帶走,如此謝錢全虧,損失不小呢。”

不過,倘若完全按老規矩行事,也就是女方過門之後,一年隻可回兩三次娘家,完全不管養老的做法,又沒得多少謝錢,還要自己出嫁妝做贈禮,那養女兒毫無疑問是賠本生意——有些老派的人家,便采取折衷的做法,便是把女兒從十幾歲外出工作的錢,完全掌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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