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自有備案這個製度以來,我個人的感覺是,能利用好備案這個製度的人往往根本不需要備案。”
說到這裡,張縣尉也是不無感慨,歎道,“利用備案製度為自己牟利,最出名的例子就是敏地皇妃案了,這就是一起典型的違規備案,這莊夫人給莊將軍備案,簡直和說書一樣仔細,文書做得比我自己寫的都漂亮,可仔細一看案卷,她這裡全是證人,沒一個是受害者,或受害者的親友。那些真正親友或自己受害的百姓來備案時,卻是一問三不知,說起話來顛三倒四,很難提供有效的備案信息,光看案卷,都覺得日後能讓衙門主持公道的可能不算很高。”
這一點,衙門法製口的吏目感觸是最直接的,此時陸續又有不少會員到了,聞言也都是點頭歎息,張天如也是心中一動,一邊仔細聆聽一邊隨手記著筆記:《沉冤備案製真能達到初衷嗎?是否已淪為各路神仙利用買地行政力量的工具?》
多犀利,又是一篇銳利社評的材料有了,不過這種文章不能乾寫,少不得也要走訪衙門,向吏目們了解情況,這裡隻能暫且擱下,聽張縣尉繼續說道,“要說夫妻同心呢,真是這個道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隻要不是莊將軍,換了天王老子來,隻怕都要栽在這些備案的坑裡了。誰知道,那莊將軍麵對我們的詢問,也是不慌不忙,反手就拿出了他主船上的一個木箱子——那裡頭竟是滿滿一箱莊夫人的黑材料!”
“這莊將軍,大概是從莊夫人卷款攜逃那一日,便想到了會有今日的情景,竟是從那一刻便開始收集證據,撰寫文書了。他不但提供了曆年來的將軍府賬冊,還取了姑蘇各地的證人證言,還有這些人如今的下落、職司,都是一清二楚,有來有去,這些人三教九流,什麼出身都有,這是百業證人——諸位道友一聽這話,就知道誰的證言更有力度了。”
此時,參會成員已經逐漸到齊,其中有男有女——因為訟師這一行,在買地才剛剛發展起來,因此多是紹興遷移過來的男子之緣故,委員會在從法治口吏目選人時,就會有意識的多選女子參加委員會,達成性彆上的平衡,因此,促進會的會員結構也相差不遠,所以張縣尉就不再用兄弟這個詞了,而是改口稱‘道友’——促進會的會員彼此經常是這樣稱呼的,同道中人自然可以算是道友了。
諸位道友,聽了他的話也都是點頭,尤其是法製口的女吏目,都有讚同之色,這也是一個小技巧了——現如今買地的法治還沒有完全脫離吏目審案製,很多爭執是不開堂審理,讓雙方直接對質的,往往是對立雙方都提交文書,由吏目查看文書,梳理事實後再進行補充性審問,此時常見的商業糾紛,尤以這種形式為多。訟師主要就是幫人寫合規文書的,這和他們在婚書上的作用相差無幾。
既然是要看文書,梳理觀點,那麼雙方論點對立的時候,吏目就要看證人證言了,雖然衙門的訴訟業務才剛剛發展起來沒幾年,但大家很快就發現了不少心得,這其中就有證言采信度的問題,衙門對於百業證人的信任度要遠遠高過單一信源——在這一案裡尤其是如此,莊夫人的證人全都是她的雇工,這是一個非常不利的點,因為有很直接的利益聯係。
莊將軍這裡呢,他的證言集是根據供述案情邏輯逐一采集的,有送錢的商人也有被坑害的苦主——其實很多苦主壓根就不知道自己遇到的困難,是水師將軍府造成的,知道黃師爺找上門才恍然大悟,對前任姨夫人也就更切齒痛恨了,倒是那些送錢行賄的商人,都提到了圈內人對水師將軍府的看法:將軍府的好事情,十成裡九成都是姨太太做主,隻要有人能引薦到姨太太跟前,事情就好辦了,任是再傷天害理的事情,姨太太收錢辦事毫不囉嗦,是絕對不夾纏的。
這其中,還有一個重要證人,是姑蘇城很有名的事媒子——所謂媒子,居中撮合如媒人的意思,有飯媒子、酒媒子也有事媒子,這個事媒子的名字叫做石奇,恰好能和買地這裡已有的情報對上:這石奇的確不是水師將軍府的人,早在十幾年前就開始做事媒子了,便是現在也依然活躍,和買活軍的關係不錯。
而石奇能證明他屢屢直接和莊夫人溝通,並蓋了手印,買活軍通過傳音法螺讓姑蘇那裡的人,和石奇也確認過了,石奇表示了對口供的認可,並且繪聲繪色地描述了他和莊夫人幾次見麵的情景——莊夫人主意極大,是個女中英豪,石奇好幾件難辦的事情,求到夫人這裡,送了重禮,夫人立刻便想出了對策來,隨後發號施令,下人們遵行如儀,便是給莊將軍掌書房的小廝,都是莊夫人的乾兒子,石奇還求過她,偷了莊將軍的私印蓋了空白通關文書,仿造出通關手令來,在蘇鬆一帶不交稅銀走水運生意。
這就是相互印證了,而且是獨立證人的供述,也讓莊將軍證言的可信度被拔高了許多,雖然其實拔高不拔高的,對他本人的結局沒什麼影響,因為莊將軍是否被治罪不取決於他是否被蒙蔽,而取決於有沒有真正的苦主或苦主親友來備案——如果有真正被水師將軍府害得家破人亡的苦主來備案了,那麼,即使這件事是莊夫人瞞著他做的,莊將軍作為將軍府的第一負責人也得坐罪,區彆隻在於,如果買地認定莊夫人也涉案,那她也得跟著栽進來而已。
如果當時水師將軍府的手段再狠辣一點,斬草除根,真沒有苦主來呢?這麼說或許很讓人不快,但——除了初始政審分會很低之外,他們還不會有什麼事,仍舊可以怡然度日,而張縣尉現在要討論的,也不是這個結果是否公平,而是另一個很尖銳的問題。
“倘若莊夫人真的虛假備案,虛假作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若需要,該給莊夫人治什麼罪?若不需要,備案製還有繼續存在下去的意義嗎?其存在的價值究竟是讓敏地的達官貴人感到懼怕,還是讓沉冤昭雪?從設置初衷來說,備案製是否也和仙界的其餘法律一樣,因生產力不足而完全失去了立足的根基?”
“換言之,這個問題的實質在於,以如今天下的普遍生產力水平,我們真的有能力追求斷案所依憑的真實嗎?莊將軍和莊夫人必有一人說謊,但——我們真的能找出是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