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4. 咬文嚼字 雲縣.王劍如 劍如小姐姐賺……(1 / 2)

買活 禦井烹香 5210 字 6個月前

“劍如, 你說這刑事訟師這個行當……真能發展起來嗎?”

經過一整天的奔波,等到三個訟師從西山小院出來時, 太陽已經是掛在山尖尖上了, 遙遙地還能看到山下的水泥大道上,一盞盞擁擠的馬燈正在逐漸亮起:全是運貨進車的大車,川流不息的, 從西山進城,一天到晚就沒有不堵的時候, 下午範十三娘本來要派自己的馬車來送她們的,卻是被王劍如婉拒了, 寧可騎自行車,雖說那馬車十分豪華,但兩邊比較, 短短一段路能差出大半個小時去。

如此一來,倒也方便了趕著下山的人們, 可以借著山下的微光,急急地推車往下走去——騎自行車下坡是不太敢的, 訟師的防風險意識都很強,孫玉梅叫王劍如坐在車後座上,推著她一邊大步走一邊問道,“我仔細尋思了一下,感覺真沒什麼人會請刑事訟師啊,也難怪做這一行的人特彆少了——主要是和買地還不通,現在都是小家小戶了,沒那麼多犯事的富人要寫狀子撈人。”

王劍如抿著唇笑,沈期頤插嘴道,“玉梅姐, 你這就有所不知了,刑事訟師少,還有一點是規矩不一樣,都說紹興的刀筆吏多,可那也多是辦買地這裡所說的民商案件,什麼離婚析產、兄弟爭財,這都是訟師發財的好時機,真要說犯了什麼人命凶殺的案子,這人犯的結果,不看狀子,隻看這個——”

她伸手搓了一下,“有錢有勢的,買人代死都不難,又或者虛構案情輕判的也有,訟師起的作用無非是疏通關係,狀子那都是走過場的!”

其實就是民商案子,判決結果也根本和訟師的狀子水平無關,大狀背後是深厚的關係,這樣的訟師,來到買地水土不服非常自然——買地可不講什麼關係不關係的,一如孫玉梅所說的,分家成風,再富的家庭,多次分家之後,家產也都被攤薄了。真有這次這樣富商大規模犯事的罕見情況,那……這案子就不再隻是單純的法律事件了,可以說是一次政治事件,它的結果取決於政治需要,訟師也就是配合著走個過場而已,談不上改變判決結果,至於說對抗官府什麼的——在買地誰有這個膽子!

王劍如她們這三人,起到的其實就是勸服人犯家屬,讓他們接受政治主導下的案件走向,不要在法律細節上較真的作用。這一點,孫玉梅和沈期頤大概也從剛才的交談中自己悟出來了——用法律術語表達,就是讓範老爺子放棄無罪辯護,轉而采取配合減刑的策略,這麼做符合秘書班的授意,也就是衙門的需要,其實也符合範培勤的利益。畢竟,真的惹怒了衙門,從小報那頭查起,那可真就是牽連甚廣的大案了,到時候,彆說範培勤的性命了,隻怕連範老爺子都是自身難保!

也是因此,王劍如一把這事兒挑破,並且向範老爺子分析了私印小報的法律後果,範老爺子的態度就立刻有了很大的轉圜——他不能不轉圜啊,所有一切對話,沈期頤都在記錄的,王劍如留了個麵子,已經是沒記第一段對話,這就是給臉了,若是給臉不要臉呢?那她再談到此事,並且把範老爺子的反應如實記錄,‘當事人麵容驚訝狼狽,沒有說話’……更士署後手就登門來抓人,說他參與進去,那他能在牢獄裡熬幾天?

這種事情的政治影響,是非常微妙的,如果僅僅隻是場外交易所,就把範老爺子也給抓了,似乎就有點過分,但倘若把場外交易所和小報的事情聯係在一起呢?那結合之前屢次查禁小報的力度,不辦一場大案出來,隻怕大家還要反過來質疑衙門是否有點兒過於軟弱了。

到那時候,和印刷船有關的所有人員都要落網的話,再多一個範老爺子,大家就壓根不會覺得奇怪了,隻會覺得範家是小報的幕後東家,再結合小報上的期貨內容,把大家的心態往東家坐莊、印小報、發文分析、誘導行情的方向一帶……在場外交易所虧過錢,又被連累著進了更士署的富商,哪個能和三個東家善罷甘休?

當然,此事的前提,是印刷案大辦,印刷案會否大辦,決定權在衙門那裡,王劍如倒認為未必會這麼興師動眾,秉持著一鬆一緊,恩威並施的原則,六姐在場外交易所案完結之前,應該是不會再興大獄了,更士署現在的人手已有點不夠用,還要再辦此案,那就得從外地借調,甚至是調兵來辦案,這個影響就有點不好了,有點出兵鎮壓百姓的味道,不是興旺之相。

所以,她也並未在任何場合公然大聲宣揚此事,沈期頤的文字記錄中,也沒有留下‘有人向更士署告發印刷案’的半點痕跡,借著印刷案把上頭吩咐下來的第一目標完成了即可,餘下時間,她都在認真履行一個沒有額外任務的訟師應儘的職責:向委托人分析委托案件的法律後果。

按照現有的法條,開交易所這行為本身,因為沒有明文規定,應該是不入罪的,但買地很快就會出台辦法,所以交易所是不能繼續開下去了。較為敏感,爭議性很強的操縱羊毛價格這個行為,可以進行細節分析,這種行為算是囤積居奇、操縱市場嗎?

王劍如認為很可能會借鑒現貨交易所的管理辦法,從賬本中複盤當時的情況,如果確實有串通招呼,言明目的,個人在某個交易時段大量吃貨等行為,囤積居奇是甩不掉的,因為這種行為在現貨交易所也明令禁止,而且現貨交易所因此處罰過很多互相打招呼的砸盤、做盤商人。

雖然隻是罰款,但也說明了買地是不允許這種行為的——個人完全出於盈利目的,在沒有接觸生產端的情況下大量收入貿易物品,造成價格上漲的行為,就算是囤積居奇。從這個定義來講,場外交易所的確發生了囤積居奇行為,而且現貨交易所的規定中並沒有對物品做出限製,也就是說,不管什麼商品,隻要有類似的行為那就都算是囤積居奇。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