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耐心細致地講解到這裡時,範老爺子,包括老阿媽等人,也都真正聽進去了王劍如的話,使這次谘詢不再是虛有其表的政治行為,王劍如和孫玉梅、沈期頤便開始講解她們三人初步擬訂的文書思路:不做無罪辯護了,承認囤積居奇罪,但去找從輕處理的情節——配合交代,後果輕微(還來不及怎麼樣就被抓了),法無明文規定,也算是從輕因素。
這一下,範老爺子也不得不承認,如此已經算是最穩妥的應對了,比起一門心思做無罪辯護要好得多——且敏地和買地的風氣,當真是截然不同,用老思想來處理新地方的案子,當真是會誤事的。若說敏朝是大家各顯神通去送銀子走門路,那麼買地這裡,銀子是沒有半點用處的,起到決定因素的,第一個是政治,第二個是道理——隻有政治能大過道理,政治上擺正態度了,再講講自己的道理,那麼多數是能爭取到一個相對正麵的結果的。
“按您這麼說,還是要督促老七快些認罪了?”
最後,他竟主動如此表態,可以說是完全進入了王劍如等人的思路裡,而王劍如的回答也是意味深長,“有些事的確是快點辦完為好,那麼多富商,關在監獄裡,自家的生意怎麼辦?想必是越到後來越急於出去的,倘若有人沉不住氣,開始彼此揭短,那就大家都出不來了,交代到後麵,竹筒倒豆子,該說不該說的全都說了,那事兒就更大了。”
這話隱藏的意思,要結合前頭點到的印刷案來聽:印刷案不論是誰做的,知情人現在一定都在監獄裡,這才一兩天,大家都還沉得住氣,肯定不會有人主動交代,那麼便要儘快完結了場外交易所案,取保候審,出來之後就好說了,可以收拾首尾,把知情人送走,證據銷毀等等。
如果真的大家都聯合抗拒衙門,一語不發,那更士署那邊查到了印刷案更多的線索,要提審些關鍵人物,直接來監獄就好了,豈不是更加方便?到那時候……凡是沾邊的人,怕是都要重罪十數年呢!遠不是痛快認罪,預期中苦役數年的結果可以比較的。
“重罪苦役是要戴鐐銬的,一般都很少能全須全尾的回來。您還是小看了這種案子的嚴肅程度,這不是刻幾本建版閩刻的事情,私印小報,罪過大約和敏地那邊私印妖書相當,我這裡給您找《大敏律》的原文,造讖諱、妖書妖言及傳用惑眾者,皆斬。若私有妖書隱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王劍如是特意帶了《大敏律》的刻本過來的,還整理了一些其餘律令,“自然,不是每份小報都能被定為妖書,也有些可以視為是八股文選、褻瀆非議之作,這些被查到一般都是毀版、杖責——在買地這裡杖責大概會轉化為罰款扣分,或者是短期勞役,比如那些用低俗香豔文字作為招徠的小報,褻瀆斯文,講買地讀書的小報——八股文選,八股文選這個敏地的處罰就更輕了,大約也就是申飭毀版而已。”
“但是,因為和期貨有關的小報,有操縱市場的嫌疑,估計會定位妖言傳用惑眾,那就是要斬了……買地新立,法律典籍多有借用敏地的,判官也嘗以此說理,因此這件事真不可等閒視之,按律去判,秉公辦事那都是處斬的結果。”
這番分析,有理有據,真不是虛言恫嚇,範老爺聽得幾次色變,隨後便完全堅定了要順從衙門,聘請訟師幫助範培勤儘快認罪,爭取定個輕刑的思路。又要對三個訟師以重金相聘,直言她們勝過敏地老訟師不知有多少倍了。
這前倨後恭,轉圜極快的模樣,也是令人發噱,而王劍如卻在心中高看了範老爺一眼:是個聰明人,雖然年紀上去了,難免固執,但總算沒有一意孤行到底,一旦發覺買地這裡實在和敏朝不同,也就立刻放下架子了。若她估計得不錯,這之後,範老爺當會多去城裡走動,甚至搬去城中居住,乃至開始上學,親自了解買地的不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從接下案子到現在,不過是兩日的功夫,便有如此進展,實在是非常可喜,而案子的報酬也讓人咋舌,雖說還不足夠買下西山的院子,但孫玉梅想翻蓋二層小樓的計劃,卻不再是遙不可及了,這怎能讓人不喜出望外?便連一向矜持的沈期頤,也是滿麵笑容,拉著她們要去大吃一頓,又忙和她們商量,自己要不要先買一套房子出來居住,這筆收入該如何分配,是否要給父母交家用等等。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沈期頤從前是很少向同學仔細說起家事的,可見這個案子之後,三人的關係又近了一步,不過,孫玉梅這裡卻總是有些若有所思,聽得沈期頤感慨刑事訟師有多賺錢時,便向王劍如問出了自己的疑惑,“今日的會麵,什麼都好,就是一說到印刷案,大家都打啞謎,總覺得有點兒憋悶,依我看,其實範老東家是非常想詢問我們細節的,卻是一句話也不敢說,因為他這裡一說,我們按規定就得上報……”
她帶了深深地不解,道,“我也不是想要助紂為虐,就是覺得很奇怪,你說這訟師要是都有告發東家的義務的話,那……東家還能信任訟師嗎?這刑事訟師還怎麼發展?”
“六姐為什麼會設計這樣一條邏輯上不圓滿的規定呢?這是天界的規定,還是六姐的規定,劍如,你說,六姐到底希不希望刑事訟師這一行發展起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