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法之疏漏(1 / 2)

買活 禦井烹香 7384 字 5個月前

還好是師生二人共餐, 孫初陽一時失言,徐子先便仿若未聞,二人不過各自用幾口茶, 便又行若無事, 繼續議論起來,既然論證了禁煙花業的合理性和緊迫性,接下來自然便是論證如今這些手段的可行性。天下政事, 無論如何總是要遵循這幾個道理,若是在合理性、緊迫性和可行性上,無法達成統一, 那麼政令的執行自然也是不會徹底的。

孫初陽也是剛剛學會了一點買活軍的新道法,正是技癢,便不等老師開口,自己先試著分析,“即便如此,禁嫖的難度也依然是極大的, 因這是普天下最隱蔽的事情,更難以和交往分開, 這便譬如是吃飯, 我做了飯, 叫朋友來吃一碗,這是交際, 還是生意?他給我些錢財,誰說得清是上門的表禮, 還是報酬?”

“是了, 要抓, 難度是極大的, 甚至可以說根本就抓不了,任何兩個人——不分男女,隻要是一個人以上,在任何處所都能達成交易,便是此刻,雲縣內外也一定還有這樣的買賣,這種事若隻是靠抓,是無法徹底禁絕的。”

以買活軍的政務執行,這種事是不可能有一處完整的住所供給的,也便不會有公然成形的體係與行業,沒了老鴇、龜公,那些零碎買賣便很難抓了,尤其是買活軍這裡強製女娘出去做工,百姓每天都要外出,行蹤繁雜,也有許多因公產生的男女交集,因此便更難分辨其中的性質。孫初陽不免道,“因難抓,所以要提高買方的風險……是因為隻要有人買,便一定會有人賣,因此提高賣方的風險,用處並不大?”

“不錯,”徐子先笑道,“初陽果然奇才,一通百通,這買賣買賣,買在賣前,若沒有人買,又賣給誰去?尤其是這樣的交易,隻要買賣雙方同心協力,實在很難定罪,哪怕捉奸成雙,在屋裡把他們抓到了,隻要預先將錢給了彆人,屋內沒有錢——那你能說什麼?”

這是確然的道理,孫初陽沉吟許久,也讚成道,“若要真正禁絕此事,便隻能宣布婚外的親密關係,均為違法。不過……”

按道理說,敏朝律令中,非婚的身體關係本就是傷風敗俗的事情,但民間又何曾有什麼用?敏朝的律法本就和實際關係不太大,徐子先搖頭道,“製定這樣的辦法,便等於是沒有製定,不說彆的,買活軍這裡隻許一夫一妻,那麼便有許多妾侍,名義上未婚,卻依舊和原本的夫主居住在一起,若頒發如此條令,雙方必然違法,而人數之多,便連買活軍的吏目也將難以處置。如此將百姓置於普遍違法的狀態,隻會降低法規本身的威信。”

除此之外,偷情也罷,典妻、共妻也罷,在民間實在屢見不鮮,孫初陽也覺得,針對床笫之私的管理,往往是官府最為薄弱的一環,因為壓根就管不了,按敏朝法規,男子四十無子方可納一妾,這法規幾乎從製定開始便形同虛設,有大把辦法繞過,這就可見一斑了。

“既然此法不行,那便隻能是離間買賣雙方的關係。尤其是要降低買方的購買意願,那自然是要去提高他的風險,”徐子先笑道,“又要去煽動賣方的貪欲——須知道,現在是沒有勾欄了,我們這裡也不允許活死人之間互相買賣,又有大把的崗位,不分男女,隻要肯花力氣,至少都有一口飯吃。如此還要來做這一行的,自然是好吃懶做、貪得無厭之輩,你想,他們若是真正做買賣,被人舉報了抓走,反而也要跟著去做苦役,對這等好吃懶做的人,幾乎便是要去了半條命!”

“反而是傍個打手‘紮火囤’,能得的利又多,便是對方嚷到官府去了,隻要咬死了是被強迫,也不會被罰苦役,如此,他們還會安心做那點零碎的買賣嗎?怕不是一個個爭先恐後地來做局了?”

“賺小錢,擔的是大風險,賺大錢,反而風險更小……”孫初陽喃喃道,“不錯了,自然眾人多選後者……而本地這一行的風氣壞了,那些有錢的客商,何不多走幾步,到彆處去,或者自己帶個孌童小廝,也免去了其中的顧慮。”

“正是如此了,沒了客人,這買賣雙方之間彼此猜忌得厲害了,買賣也就做不下去了。這時候若是再返回去做那好賣好買的買賣,便覺得利太少,又看不上眼——按城內更士衙門的報告,此事有明顯的周期性,往往是秋後,外來做工的人多了,便形成一個案發的高峰,又釀出不少軼聞事故之後,港口這裡,台風季後新來的客商吃足虧了,被送去做苦役了,風聲傳揚出去,知道在這裡喝不得花酒了,便陷入低潮。而此時便可從容收拾那些仙人跳的行家了——難道還真能讓他們把這個生意永遠經營下去?”

“收拾……怎麼——”孫初陽看著老師神色,恍然大悟,“啊,是了!仙人跳的做局人,他也不納稅!一樣不算是六姐的子民,自然是要收拾……不過這收拾,隻能收拾那些報官了的人,那些沒報官,給了錢自認倒黴的呢?又如何得知?”

二人議論時,聲音原本不大,此時說到這裡,徐子先更是將語調放低,微笑道,“初陽,你有所不知,凡是外地來港做生意的商戶,都喜歡把銀子存在我們買活軍開的錢莊櫃上,他們買貨賣貨是要寫支票交割的,這雲縣看似繁華無比,誰也不能將其完全掌控,其實大額銀錢的往來,全在櫃上。這些做局的人,隻能是當場拿錢,否則一旦客人過夜走人,脫離出去,他們也就沒憑據去告官了。”

“因此,必須是當場就開出支票來,第二天一早立刻兌現,數百兩銀子,沒有附帶貨物交割單,實在非常少見,為仙人跳無疑,這支票是必須實名給付的,在買活軍治下要有住址,有戶口,倒查過去再簡單不過,秋收時放他們撒野,過上十天半個月,便要來拿問了,這麼多銀錢,是怎麼來的?你是六姐的活死人,做的什麼職業,六姐再清楚不過,你如何能賺這麼多錢?可是偷來的,盜來了,虧損了六姐的利益?”

“你若說是客商給的,那客商緣何給你?這時候再調頭去問那客商,死無對證的東西,客商難道還照實說不成?隻說是自己在他家喝了酒,又或是如何了,被他訛詐,那轉頭就是個訛詐罪。若說是自己做買賣得的,做的什麼買賣?可有賬本?這麼大的買賣,沒有賬本可是不行,一樣是觸犯了六姐的規矩。”

實際上,仙人跳做局的人,消失得也是快,不可能留在當地被苦主查問,如此在買活軍這裡,便形成一個閉環:仙人跳的人,做成了一單便立刻要遷移而去,不可能在雲縣,甚至是在買活軍治下停留。因為買活軍這裡出行雖然不收過稅,但是要看戶口登記的,按道理來說,他們在買活軍治下,走到哪裡都會被抓住,對買活軍來說,付出的成本是很少的,隻需要錢莊收到支票時,暗地裡通知更士,而更士衙門出一兩個人盯著銀箱便得了,即便是被他們跑了,買活軍損失的稅收也不會太多。而這些人也無法在買活軍境內再存身得住了,總是要遠走高飛心裡才能安穩。

“真正要過日子的人家,誰願意如此顛沛流離?他們要走,必定是要逃出買活軍的地盤,幾個外鄉人,搬著銀箱,在這樣的時勢裡到外地去……”

連孫初陽都能推出這些發展,說得笑了起來,直道,“是學生想當然了,隻要還有一道收割仙人跳莊家的手段在,這做莊的人便不會多,會去做莊的,原也不是老實人,如此把他們打發出去,也好!”

“這裡還有許多關節,是你還不知道的,總之以買活軍的精細統治手段,想要遠走高飛,禍亂法紀,遠沒有那麼容易。”徐子先頗有些炫耀的味道,“日後你住得久了,慢慢便能體會,以六姐的說法,買活軍這裡要調理治安,不怕大匪大盜,隻怕什麼?隻怕民不聊生,不做這些皮肉買賣活不下去,隻怕法不責眾,做的人太多了,形成了許多暗地裡的規矩,利益鏈條鏈到官府裡,紮下根了,實在是管不過來,隻怕買家雲集,那就終有人動心想賣。這三點,實則是互相促進,民不聊生,也就隻能法不責眾,既然已經法不責眾,則必定形成鏈條。”

“因此,要從根子上斷了這樣的事,使其始終隻是少數,歸根到底,還是民生,民生好了,百姓們不做這些事,也有飯吃了。那麼好吃懶做,隻願做這些事來謀生的人;貪得無厭,有了工作還不夠,還要零碎做這些來攢錢的人,自然也就成了少數。”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