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審問(捉蟲)(2 / 2)

芳若遞了訴狀才開始陳情。怕人聽不清楚,她高聲自報家門,道自己原是江南程氏的貼身丫鬟,十六年前一家老小遭奸人所害,被逼投江,隻有她一人僥幸活下來。

芳若所說,同那訴狀上並無分彆。

所聞著無一不義憤填膺,就連薑彥舟都正義感十足地咒罵道:“這樣惡毒的人就應該亂棍打死!”

說完還問旁邊:“這是我總覺得他說的故事有些似曾相識,怎麼像是聽過的?”

嫡妻屍骨未寒就續娶,怎麼聽怎麼熟悉……

堂下的芳若越說底氣越足,眼瞧著鋪墊夠了,最後直接徹底撕破了那對狗男女的偽裝:“民婦能活下來,乃是因為老天爺眷顧。連老天爺也見不得這二人為非作歹,所以民婦便替天行道,將他們的罪行公之於眾。這二人,一個是身為朝廷命官的建平伯,一個,是赫赫揚揚的當朝公主,蕭叢雲!”

兩邊嘩然一片。

薑彥舟扇子都搖不動了,呆愣在原地。

芳若對天發誓,賭咒自己所言並無半分虛言,還道:“民婦今日前來,一是為了告建平伯跟蕭叢雲通.奸生女,活活氣死原配夫人程氏。二是為了告蕭叢雲□□,殘忍殺害程氏身邊十三名奴仆,其中有二人,便是民婦的父母雙親!”

芳若淚灑公堂。

她終於說出來了!她終於能為父母申冤了。

一石激起千層浪。

旁邊立馬開始竊竊私語起來,這算是多少年來都沒有過的轟動事兒了。若查明為實,那皇家的臉麵也丟儘了。未婚生子,還謀害原配性命、殺害原配忠仆,怎麼聽怎麼喪儘天良。

怪不得前些日子聽說公主給自己繼女物色了一個馬夫當上門女婿,又聽說這夫妻倆去寺廟裡頭上香的時候還遇到了不測,當時隻以為是意外,如今怎麼看怎麼彆有用心。

眾人小聲討論:“若是這兩個人早有奸情一切都說得通了,難怪當年平陽公主非卿不嫁呢,原來早已有夫妻之實,而且還暗結珠胎了。”

“那也不對,當時懷孕的話,那孩子哪兒去了?”

可巧了,芳若剛好說起這件事:“當年蕭氏誕下一女嬰,寄宿在五台山上,我家主子屍骨未寒,她便迫不及待地請旨下嫁。一月後她所宣稱的懷孕不過是個幌子,生的孩子也是從彆人家抱過來的姑娘,養到了兩三歲時就送去了五台山。足足五六年之後,等京城的人都忘了原本的蘇家二姑娘什麼模樣,再將二人的身份給調換了過來。”

還能這樣?!

段春實著實是大開眼界了,想不到這中間竟還有如此離奇曲折之事。

蕭叢雲的確厲害,但還遠遠不到能隻手遮天的地步,段春實幾乎在聽到這件事情的第一時間就篤定了一件事——聖上插沒插手不確定,但太後肯定插手了。

否則蕭叢雲不會做的這麼順當。

段春實都覺得匪夷所思了,更彆說其他人了。他聽著外頭吵吵鬨鬨的實在不像樣子,主要是打擾自己聽芳若講話,遂再次敲了一下驚堂木,示意該閉嘴的趕緊閉嘴。

等周圍靜了下來之後,段春實才問:“口說無憑,可有人證物證?”

原以為芳若沒做十全準備,不想芳若直接道:“人證物證俱在。”

段春實點點頭:“先將人證請上來說話。”

他倒要看看,這位公主還有什麼謀略本事。

呆愣外原地的薑彥舟終於有了反應,他咽了咽口水,不知所措。這芳若來勢洶洶,不像是空口說胡話的樣子。他是該繼續留下來看熱鬨,還是回去通風報信呢?

等證人上來之後,薑彥舟幾乎是立馬做了決定。

他還是留下來繼續看熱鬨吧。

……

建平伯府,被禁足之後仍然安靜不下來的蕭叢雲今日終於聽到了外頭有動靜。

傳人進來,竟說是京兆府的衙役。

蕭叢雲沒甚興致地挪了一下身,冷笑著問:“京兆府?本宮跟京兆府可沒什麼關係,找錯人了吧?”

周氏頂下壓力道:“沒找錯,就是您。”

蕭叢雲回過神,端詳了一番周氏的神色,忽然拉長了臉,逼問:“究竟怎麼一回事?”

“奴婢剛打聽了,說是今日京兆府來來了一個刁民,擊鼓鳴冤,告您謀害她的父母雙親,且人證物證俱全,京兆尹段大人這才傳您過去當庭對峙。”

“傳本宮過去?笑話,他區區一個京兆尹也敢管到本宮頭上?”蕭叢雲仗著身份直接拒絕,“帶話給他,讓他有多遠滾多遠,少在本宮這兒濫發淫威,本宮可不吃他那一套。”

沒了封號之後,蕭叢雲比從前還要更看重臉麵和尊嚴,想要讓她去理會這些不堪的事,簡直是對她的侮辱。

蕭叢雲沒心思去公堂被人笑話,也不覺得京兆府能拿她怎麼樣。

傳話的小吏回去之後,便將蕭叢雲的態度帶到了。

段春實並不意外,甚至聽到蕭叢雲罵他的時候還有點想笑。

自己這個京兆尹是被輕視了,證據確鑿、可不經三司會審便能定死罪的京兆尹,在她公主眼裡就這麼不值得一提?

段春實嗬嗬一笑,看了芳若一眼:“隨我入宮敲登聞鼓吧。”

作者有話要說:  段春實:這下保證讓你一次敲個夠。

(ps:查了一下,衙門外頭那個鼓一開始隻是堂鼓,沒有擊鼓鳴冤的功能。不過朝廷有個登聞鼓,那個可以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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