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變故發生的太快, 鏡花和水月還沒來得及反應,她家公子便被人摁在了床上, 行不軌之舉,偏偏公子沒有叫停。
水月瞧了瞧她,“鏡花姐, 這……”
怎麼辦啊?“是叫人過來, 還是……”
叫人過來不太現實,朝曦姑娘實在凶悍, 將下頭的人用特殊法子儘數擊敗, 一個人抵上百個人,喊人有什麼用?
鏡花十分有自覺的站起來,將門和窗戶一一關上。
“鏡花姐, 這是何意?”水月不懂, “咱們不進去救公子嗎?”
“咱們打不過朝曦姑娘。”
“可公子怎麼辦?”
“床頭吵架床尾和, 公子與朝曦姑娘已經成親, 用不著咱們操心。”
“這樣啊。”水月還是個小姑娘,是後來調到公子身邊,年輕,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水月。”鏡花突然叫她。
“怎麼了?”水月抬頭。
“你不是想不通公子為什麼不帶朝曦姑娘嗎?”鏡花看了個透徹,“這就是原因。”
“朝曦姑娘太凶了?”水月跟她想不到一塊去, “不敢帶?”
“不是。”鏡花視線挪向屋裡, “朝曦姑娘是活的, 長了腿, 用不著帶, 她可以自己找來。”
這樣才是她心裡真正的選擇,選擇跟了公子,所以公子不帶她,是尊重她,想讓她自己選。
如果朝曦姑娘真的十分喜歡公子,即便不帶她,她也會二話不說丟下一切追上公子,但若是不喜歡,她便會留在鄉下。
本來就沒有多少愛,一個在京城,一個在鄉下,時間能衝淡一切,搞不好以後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還好還好,朝曦姑娘追了上來。
鏡花有些失落,又有些慶幸。
失落是覺得公子這樣的出塵謫仙,竟然跟朝曦姑娘配成了一對,慶幸的是朝曦姑娘沒有傷了公子的心,看得出來公子很喜歡朝曦姑娘,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屋裡有些動靜,鏡花拉著水月又往邊上站了站,聽不到為止。猶豫了一下,留水月在門口守著,自己順著樓梯去了一樓,還沒到便聞到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鏡花跟隨公子多年,什麼場麵沒見過,本能覺得有古怪,沒有聞,先將就近的窗戶打開,又找了根蠟燭點燃,這才發現地上躺了大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沾了些粉末。
略微一下便明白過來,朝曦姑娘為了速戰速決,一進門便將所有窗戶關上,又吹了燈,在黑暗裡灑藥,迷暈了所有守衛。
大家都是老手,不可能就這麼輕易被她一個小丫頭片子迷暈,這藥粉有古怪。
左右窗戶打開,已經通風,鏡花撚了一些在手裡,還沒來得及聞,人便整個倒了下來。
原來藥粉不用嗅,隻要接觸皮膚就能將人迷暈,是一種很厲害的藥。
忘了那小丫頭片子是個大夫,而且還是個十分不凡的大夫。
鏡花眼一閉,整個人暈了過去。
再醒來是被水月潑醒,鏡花沒顧上自己,反倒先問公子的情況?
“公子沒事,還在裡頭。”
在是在,不過鏡花姐姐暈迷了一個多時辰,裡頭已經結束,悄無聲息,一點動靜都沒有。
倆人不敢打擾,又在門口守了片刻,也不知過了多久,裡頭突然傳來公子沙啞的聲音。
“去拿一件披風。”
???
不是兩個人嗎?怎麼就拿一件披風?
鏡花猶豫了一下,在拿兩件和一件之間,選了一件,也許朝曦姑娘身強體壯,不需要披風。
既然公子這般吩咐,她照做便是。
鏡花轉身去拿披風,很快回來,路過樓下時發現侍衛們也儘數醒來,被一個小姑娘算計,個個臉上些許不自然。
鏡花也不管,拿了披風上樓,敲了敲門,聽到裡麵回應才進去。
公子已經換好了衣裳,身上帶著水汽,黑發還是濕的,明顯重新洗了回澡,屋裡隻有他一個人,朝曦姑娘不在。
鏡花有些疑惑,“朝曦姑娘……”
“她走了。”
沈斐接過披風,在胸前打了個結,聲音依舊那般平靜,仿佛喝一杯水,吃一頓飯,隻白皙修長的指尖微微顫抖,不知是消耗過大,還是心裡氣悶的反應。
公子鐘意朝曦姑娘,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很多習慣都因為朝曦姑娘改了,為了朝曦姑娘,將主動權讓出來,擱在朝曦姑娘手裡,這是一種很被動的選擇,不符合公子一向的作風。
朝曦姑娘或許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已經做到這個地步,還留不住朝曦姑娘嗎?
看來她的猜想沒有錯,朝曦姑娘根本不愛公子,留著公子隻是想要一個人陪而已,公子一走,她立馬便會再找一個人替代公子。
這一局是公子輸了,其實從公子將主動權讓出來的那一刻,便已經輸了。
鏡花抬眼瞧了瞧公子,朝曦姑娘性烈,走是走了,但是在公子身上留下很多痕跡,唇被她咬破,微微歪頭,會發現脖頸上儘是吻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