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問二十六歲之前的龐征什麼最重要,他自然會說是權勢富貴。
因為生長在其中,所以懂得他們的不可缺少。
可是如果要是問二十六歲之後的龐征什麼最重要,他卻並不會說出來。
因為他最重要的人已經沒了,而他卻是在很晚很晚之後才明白了這個道理。
晚到已經再也來不及。
那一次在百樂門的套房見麵時,他就是想著要告訴她,讓她回來吧,可是他太驕傲了,憤怒於她的“背叛”,因此沒有說出口。
後來回去後,他想了很久,終究他還是愛她的,所以他還是想要她回來,所以有了去龐源的公館那一次。
隻是他千想萬想,卻也想不到,她居然會失憶。
在龐征的計劃中,她就算不會與他回去,卻也會與他好好說幾句話,而他們已經很長的時間沒有這麼做過了。
可是她不記得他了。
龐征看著她明朗天真的眼睛,隻覺得想哭。
可是最後他還是走了。
臨走的時候他告訴龐源,讓他好好待她,不要讓她再受到了傷害。
他們總是在這樣尷尬的時間。
她記得柳潤,而龐源陪在她的身邊,唯獨他一個人,對她毫無影響,而她也對他沒有任何映像。
也許這就是命該如此吧。
他和她的緣分終究還不算深。
如果她可以在另一個男人的身邊幸福,他願意放手。
此時龐征要的不再是榮華富貴,也不再是她的身心,要的隻是她的快樂。
那是他唯一一次對龐源平心靜氣地說過話。
也是他最後一次看到她。
之後他便得知了她的死訊。
她死得那麼慘,屍骨摔碎成了一塊一塊,補都補不全。
而且死的還不止是一個人。
聽那天的傭人說,她曾經把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告訴龐源裡麵有一個孩子。
其實他覺得,他是在她死之後才更愛她的。
他對她的愛,一點點積累。
後來龐征繼承了龐德安的萬貫家財,成為了上海的巨富,任何人見了他也要恭恭敬敬地叫一聲“龐爺”。
本該他不該是繼承這些家產的人。
他不是不知道,龐源比他更有能力,隻不過他早早便隨著朱砂一起去了。
龐征一直沒有娶親,也沒有動過這個念頭。
他年輕的時候曾經把龐夫人的位置許諾給了一個人,那時候雖然隻是玩笑話,是利用時的假話,可是卻不容得他不作數。
當時的戲言成為了如今的誓言。
就算她不在了,那一個身份也依舊是她的。
他一輩子無妻無子,當年那個冷漠英俊的青年已經長成了一個不苟言笑的中年人,雖然麵目好像沒有變多少,可是心中卻天翻地覆。
從此龐征不敢再目中無人,也不敢不可一世。
上次他這麼做的代價太大了。
他給朱砂與龐源舉行了一場葬禮,參加的人很少,就隻有三個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一個叫“柳潤”的年輕男人,還有一個便是看著龐源長大的老管家。
那個年輕男人整場葬禮一言不發,後來也不等他上前和他攀談,便早早地離場了。
龐征把龐源和朱砂兩個人沒有埋在一起,想著她必定不會希望這樣,卻把龐源的墓安排在了她的不遠處,想著如果真的死後有靈,泉下有知,那麼龐源至少可以護著她,不讓她被其他的孤魂野鬼欺負。
後來他四十多的時候又去了一次百樂門。
他坐在他的套房中,漫不經心地看著台上的人來人往。
離朱砂逝世已經十幾年了,他依舊都沒有掉過一滴眼淚。他以為這一輩子就這樣了,可是他看到了台上有一個姑娘。
她約莫隻有十六七歲,卻展現出了二十幾歲的嫵媚。
龐征看著她,有些恍惚。
像,真是太像了。
“那是誰?”他指著她,問了問下屬。
他們說那是百樂門的新歌星。
他點了點頭。
如果朱砂的那個孩子活了下來,也應該這麼大了,也應該像台上的這個女孩一樣那麼漂亮。
他聽了一會,說:“等她唱完之後,給她送上一支薔薇花。”
下屬沒有問為什麼,安靜地照辦了。
龐征又想了想:“給我也帶一支。”
回去的路上,他看著手中的薔薇花,鮮豔欲滴,開得嬌嫩。
他把它在手指之間轉了轉,卻不小心紮到了自己的手指,溢出來了一顆血滴。
那個時候,他忽然就掉下了眼淚。
遲來了十幾年的眼淚。
屬下小心翼翼地問他有沒有事,龐征隻是抬起頭,將眼淚倒回了眼睛中,搖了搖頭。
隻不過是被刺紮到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