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師父他不行(1 / 2)

清平公主歪了歪腦袋,在重櫻打量著她的時候,也在打量著重櫻:“你看起來和我年紀差不多大。”

“回公主的話,我今年十五,再過半個月,就十六了。”重櫻趕緊將腦海中那些亂七八糟的念頭都趕了出去,小心翼翼地答道。

“你我同歲,我月份比你小。”清平公主激動,“我叫蕭錦惜,你喚我錦惜就好。”

“民女不敢。”

“有什麼好見外的,以後咱倆是一家人。”蕭錦惜轉頭吩咐身邊的宮女,“將我給櫻櫻準備的見麵禮拿來。”

蕭錦惜給重櫻準備了很豐厚的禮物,看到那些漂亮的裙子、黃金打造的首飾和藩屬國進貢的胭脂時,重櫻無恥地承認,她被清平公主收買了,對清平公主那麼丁點的戒備和敵意,在這份豐厚的大禮中煙消雲散。

她需要錢!

上回宮六順走了她所有的家當,她現在就是個窮光蛋。蕭錦惜給她的這份見麵禮,無異於雪中送炭。

重櫻對蕭錦惜的好感,一下子up到了百分百。

“這支釵子最適合你。”蕭錦惜從錦盒取出一支鳳釵,插入重櫻的發間,雙頰因興奮泛著淡淡的緋紅。

她身為公主,常年被鎖在深宮裡,身邊都是嬤嬤和太監,宮廷中多爾虞我詐,鮮少能交到真正的朋友,重櫻與她同歲,她見到重櫻,油然生出一見如故的感覺。

況且,她喜歡宮明月,重櫻是宮明月的徒弟,將來她是要做重櫻的師娘的,師娘給徒弟送見麵禮,本就是應當的。

提起宮明月,重櫻怔了怔,看在蕭錦惜送給她這麼多禮物的份上,她決定多嘴問一句:“錦惜,你覺得愛情和性命,哪個更重要?”

“那還用說,當然是性命,命都沒了,要愛情有什麼用。”

“和榮華富貴相比,又如何?”

“貧賤夫妻百事哀,吃都吃不飽,哪有心思去想風花雪月。”

“如果你喜歡的男人,會給你的父母帶來災禍,你會怎麼辦?”

“母妃於我有生育之恩,父王對我有養育之情,如果他傷害我的父王母妃,縱我對他有萬般情意,也會殺了他。”蕭錦惜堅定地說道。

和原主千重櫻相比,蕭錦惜才是真正捧在手心裡、泡在蜜罐子裡長大的,爾虞我詐的皇宮裡,還保持著純善天真,是站在她身後的那個人,為她遮風擋雨,護佑她平安長大。

清平公主的母妃是皇帝的心上人,與皇帝青梅竹馬,雖不能封後,卻儘得皇帝恩寵。大抵紅顏多薄命,她早早夭逝,隻給皇帝留下一女。

清平公主眉眼三分似舊人,皇帝無處宣泄的思念和傷情,儘數傾注到了這個女兒身上。清平公主被評為大魏有史以來最為受寵的公主,並非徒有虛名。

但這位盛寵一時的小公主,隻活到了十八歲,她死的那日,正是她的生辰。殺了她的,是她仰慕的對象,宮明月。理由簡單又可笑,她喜歡宮明月,千重櫻不高興了。

宮明月相貌出眾,靈力高強,身邊不乏愛慕者,千重櫻時常吃些小醋,鬨點脾氣。

倒不是真的嫉妒她們,有“秋千懲罰”的威脅在,她並不敢忤逆宮明月,她隻是想獲得更多的關注。以往無數次,她使小性子,宮明月都無聲地嬌縱了她,對於他們來說,這是情侶間的情趣。

嘗到甜頭的千重櫻,愈發肆無忌憚,在清平公主的宮宴上對宮明月發了脾氣。不知是哪一句觸到宮明月的逆鱗,這條蛇當場發瘋,將千重櫻禁錮在懷裡,當著她的麵,笑著捏斷了清平公主的喉骨。

而後,在眾人的尖叫聲中,沈霽領著大軍衝入皇宮,進行了一場大屠殺。

鮮血在腳下漫開,浸紅了華麗精致的地毯,血珠濺上千重櫻的衣擺,那衣著華貴的小公主,頭顱彎折,睜大著雙眼,倒在早已嚇呆的千重櫻腳下,滿臉都是驚愕與不甘。

若是千重櫻能多看她幾眼,或許能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的結局。她根本不敢看清平公主,從頭到尾,她都是白著臉,縮在宮明月的懷裡瑟瑟發抖。

人總是心存僥幸,以為自己是例外,事實證明,誰都不是蛇的例外。清平公主不是,千重櫻也不是。

重櫻想活著,很顯然,這位清平公主,如果給她機會,她也想好好活著。

招惹不起蛇,那就遠離蛇。

重櫻心裡有了答案,問:“錦惜,你怕不怕蛇?”

蕭錦惜聞言,變了臉色:“我可以指天發誓,沒有比蛇更令人害怕的東西了。”

蕭錦惜六歲時,曾在禦花園裡被蛇咬了一口,從那之後,她看到井繩都會一蹦三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