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就當做是多了個外國名字好了。他默默安慰自己。
而很久以後,當他知道“弗洛瑞斯”的意思是指像鮮花一樣美麗的時候,再想改名字也已經來不及了。
弗洛瑞斯來到納西瑟斯家裡的第三天便提出要跟著他一起出去打獵。
他現在雖然是一副孩子的模樣,但內裡到底是一個成年人的靈魂,對自己留在家裡啥都不乾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雖然不會射箭,長得也不高,但身負遊戲裡的武學技能,平日裡打個野豬捕個鹿什麼的還是沒問題的。
其實,對納西瑟斯這樣的神明之子而言是感覺不到饑餓的,平日雖然也會享受美食但並不重口腹之欲。
而狩獵則更像是一種對自己能力的曆練和證明。
隻不過在嘗試過弗洛瑞斯的烤肉手藝後,納西瑟斯對於狩獵更為積極,克菲索斯和萊裡奧普也極為支持。
——
“納西!那邊堵住!趕快,彆讓它跑了!”
納西瑟斯閃到路中央,挽弓搭箭,向著前方奔逃而來的野豬連射三箭,三箭皆中,可惜卻穿不透野豬厚厚的毛皮和脂肪。
無奈,隻好在野豬行進的路上連續射擊,阻住它的去路。
弗洛瑞斯赤著腳奔過來,一提氣使出大輕功,半空中踏出朵朵蓮花,一個旋身落在樹枝上,手持雙劍乾將莫邪,使用轉圈圈神技——玳弦急曲,狠狠抽在那隻皮糙肉厚的大野豬身上。
連續幾個玳弦抽暈了野豬,最後補一個劍破給它致命一擊,弗洛瑞斯誌得意滿的落到納西瑟斯身旁。
“做的很棒。”納西瑟斯伸手,落下,目標是弗洛瑞斯的腦袋,又補了一句,“舞跳得也很漂亮。”
弗洛瑞斯臉上的得意頓時一掃而空,滿臉怨念地仰頭看他。
他也是在不久前知道,將他帶回家收留的納西瑟斯如今隻有十三歲,隻不過納西瑟斯時常在山林間闖蕩,西方人又發育快,這才看著像是十五六歲罷了。
而克菲索斯曾經給弗洛瑞斯檢查過,得出的結論是他如今的身體隻有十歲,要想長到和納西瑟斯一樣的身高還得再等幾年。
這讓每次說話都得仰視納西瑟斯的弗洛瑞斯十分鬱悶。
還有,七秀的招式施展起來就像在跳舞,他也不想的好嗎?話說他當初到底為什麼要選這個門派啊?!
納西瑟斯揪了揪他臉頰邊的小辮,打斷了他的自怨自艾,“回去吧。”
“等一下,”弗洛瑞斯跑到一邊的樹下,俯下身數了數地上的幾隻垂耳兔,“一二三四五,五四三二一,果然又少一隻,黛眉又跑到哪裡去了?”
自從第一次在現實中召喚出活生生的門派跟寵後,弗洛瑞斯的心肝都要被這些寶貝們萌化了,彆說再也舍不得把它們收回麵板,每日裡還帶它們出來玩耍散步,忙碌時就把它們放在一邊守著。
仿佛和這幾隻萌寵心靈相通一般,弗洛瑞斯總能理解它們所想表達的意思,他說的話它們仿佛也聽得懂,平日裡還能幫忙拿個東西什麼的。
幾隻垂耳兔都很乖巧聽話,除了任性小公主黛眉,好奇心重,每次出門總愛亂跑。
垂耳兔們集體麵向一個方向。
弗洛瑞斯聽到腳步聲,轉頭看去,正見一個金發女子懷裡抱著小公主黛眉向他們走來。
“達芙妮,你在哪裡發現這家夥的?我正要去找它呢。”弗洛瑞斯迎上去,從金發女子懷裡接過黛眉。
達芙妮正是弗洛瑞斯初穿越時遇到的被人追趕的金發女子,她是河神珀紐斯的女兒,和納西瑟斯有點不遠不近的親戚關係,弗洛瑞斯在納西瑟斯家住下不久後便重遇了她。
據她所說,當日追趕她的男子正是太陽神阿波羅。
她隻是河神的女兒,一個水仙女,與這位男神素無交集,對方不知為何卻忽然開始追求她。
但她是處女神阿爾忒彌斯的崇拜者,立誌一生不婚,也不願與任何男性有過深的情誼,所以對阿波羅的追求十分不堪其擾。
“我在湖邊看到的這個小家夥,她應該是渴了。”達芙妮戀戀不舍地撫摸黛眉的背毛,又喜愛的來回看其餘幾隻兔子,懇求道:“說真的,你真的不能把它們中的任何一隻送給我嗎?我保證會好好照顧他們的。”
“還是那句話,不行,”弗洛瑞斯搖搖頭,“它們都是我的寶貝。”
“好吧。”達芙妮失望地歎氣,接著道:“我想你不介意我常常來看它們吧?”
這個要求不過分,弗洛瑞斯沒猶豫就答應了,“當然不介意,我隨時歡迎。”
“你們說完了嗎?”另一邊的納西瑟斯已經收拾好了箭支,踢了踢野豬的屍體,“弗洛瑞斯,我們該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