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如初的胸膛溫暖又寬闊,雙臂結實有力,抱她就像抱娃娃一樣毫不費力,身上還散發著淡淡香味。
盛鈺吉不好意思看他的臉,把視線移向牆壁,反複在心中叮囑自己:她是盛家老七,這是她的四哥。
盛如初把她送到房間,親手為她蓋被子,放杯水放在床頭,然後關燈離去,照顧得無微不至。
咪咪趴在枕頭旁邊,眼睛在黑夜中閃閃發亮,宛如兩盞探照燈。
盛鈺吉摸著它的毛,看著關上的房門,忽然想起老道對她說的話,心情變得複雜起來。
她要是想活下去,就要親手殺人。
可要是她不想殺人,下個月就要死。
原主的魂魄看樣子是回不來了,但她該怎麼辦?
來到彆墅這麼多天,她頭一次徹夜難眠。
盛如初是個三好哥哥,因她受了傷,乾什麼都不方便,就把工作帶到家裡來做,方便照顧她。
盛鈺吉在房間睡覺時,他在外麵沙發上敲鍵盤,跟人開在線會議,嗒嗒的聲音很適合催眠。
中午陳姨來做了飯,盛鈺吉吃完繼續睡,睡到下午三四點,迷迷糊糊地起床上廁所,被他叫住。
“來,讓我看看你的傷好些了沒。”
盛鈺吉乖乖走過去,卷起袖子。
雪白纖細的胳膊上紋著一個大大的“J”,胳膊肘那裡的淤青已經紫得發黑了。再看腿上,情況也差不多。
盛如初皺眉。
“怎麼更嚴重了?換身衣服,我帶你去醫院。”
她連連擺手。
“不用不用,化瘀期本來就會看起來更嚴重的,其實我都好了,你看。”
盛鈺吉為了證明自己不用去醫院,特意原地蹦跳了兩下,眼睛亮晶晶的。
盛如初的目光溫柔起來。
“好吧,那我們就不去了。你這樣挺好看的,彆總把自己打扮得亂七八糟。”
她對他的話深有同感,原主其實是個美人胚子,五官都長得非常精致,要不是總把自己往暗黑方向搗騰,絕對是能讓人一見鐘情的那種。
已經睡了一天,盛鈺吉睡不著了。外麵刮著寒風,彆墅裡溫暖如春。
她喜歡聽盛如初敲鍵盤的聲音,就也抱了台筆記本電腦來到二樓客廳,窩在沙發裡上網。
盛如初為各自倒了杯咖啡,因她之前說想吃甜的,特意加了雙份奶雙分糖,喝下去暖到胃裡。
如果能一直過這樣的生活,就算她真的下個月就死掉,那也死而無憾了。
在這種安靜溫馨的氛圍中,盛如初突然冒出一句,“老七,不如等你傷好後就去學校上課吧。”
“嗯?”
“你是盛家的人,不管做什麼都有人盯著你挑錯。當初你隻考上一所大專,已經被很多人嘲笑了。我不在乎他們怎麼說,但是我希望你以後能過得快樂,不要永遠生活在彆人的歧視中。”
他頓了頓,漂亮的琥珀色眼瞳中,突然湧動著一道堅定的光芒。
“雖然我們是私生子,但是我們不會隻花盛家的錢,也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或許還能成為盛家的榮耀,不是嗎?”
他也曾放浪形骸過,他也曾驕奢淫逸過,最後是這個信念支持他完成學業,有了創業的計劃。
錢、權都很重要,但是說到底,擁有實力的人才能獲得世人發自內心的尊重。
盛鈺吉本來懶洋洋的,被他說得熱血沸騰,再加上自己上輩子被退學,對於學曆一直很惋惜,便一口答應下來。
當天晚上她就開始做去學校的準備,翻出錄取通知書。
原主從沒去過學校,卻有讓人按時交學費,再加上盛世集團對華城大學有讚助,她念得又是無關緊要的附屬專科學院,因此到現在學校都沒把她開除。
咪咪搖著它的大尾巴從旁邊經過,被她一把撈起來抱到懷裡,用臉狂蹭。
盛鈺吉笑得眼睛都彎起來。
“咪咪,我要去上學啦。”
咪咪高冷地叫了聲,一巴掌拍開她。
盛鈺吉繼續準備,既然是去學校,總不能還打扮得跟小太妹一樣。
紋身暫時沒辦法去掉,用衣服擋住吧。
耳釘鼻釘眉釘臍環全部摘下來,打上粉底,勉強可以遮住。
頭發也來不及染黑,戴個帽子?
她在鏡子前照了大半天,發現自己唯一能做的竟然隻有挑一身正常點的衣服。
翌日早上,盛鈺吉穿上從原主衣櫃裡挑出的黑色羽絨服、牛仔褲和切爾西靴子,背著包準備上學去。
同樣要去上班的盛如初撞見她,問了一嘴。
“今天周六,你要去哪兒?”
今天周六?
她拿出手機一看還真是,頓時頹了。
滿懷期待地等到了周一,盛鈺吉終於來到華城大學,下了公交後把羽絨服巨大的狐狸毛帽子戴在腦袋上,隻露出兩隻眼睛,見沒人注意她,這才放心的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