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季央這一覺意外地睡得很好, 她以為自己會失眠來著, 結果醒來時已經是早上八點半了。
關於昨晚的記憶,她甚至都不知道程洲是什麼時候回去了。
這瞌睡說來就來,簡直不給人一點準備。
手腕上的傷由於昨晚上了藥, 一圈青紫已經淡了一些。
季央一出房間就看見了程洲。
聽到從樓上傳來的聲響,程洲抬起頭輕飄飄地看了她一眼。
“吃完飯跟我出去。”
季央狐疑地看著他:“去哪裡?”
又提醒道:“你彆忘了我們已經分手了。”
程洲眼中閃過一絲戾氣, 很快被掩飾。
他沒有昨晚的神經質,穿著白色的襯衣,配上一張出色的臉蛋, 看上去十分正常。
他慢條斯理地用餐,舉手投足之中都是一番貴氣。
“我知道了。”
他甚至還好脾氣地朝她笑了笑,沒有再像昨晚一樣的冷酷拒絕。
季央總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她不放心地摸了摸自己的耳釘。
剛才洗漱的時候又檢查過一番,確定那個定位器還在, 便放心了一點。
她隻怕程洲會關著自己, 要是能出去自然是好的。
但她看著程洲正常的樣子, 又覺得有些提心吊膽,這種感覺非常奇怪。
出去的時候, 程洲甚至沒有叫司機。
季央坐在後座上,十分警惕地看著他,他越平靜,她這顆心越是亂跳。
程洲對於她的疏離沒有說什麼,季央還擔心他又像昨晚那樣犯病,開車在馬路上橫衝直撞。
“還是讓司機來開車吧。”
程洲似乎聽懂了她的話中含義, 隻是說:“放心,我也在乎自己的命。”
季央翻了個小小的白眼,覺得他在說謊。
隻是這一路,程洲果然開得很平穩,沒有那種衝動,好像想和她死在一塊。
但是,季央看著眼前的地方,有些奇怪。
“你來民政局乾什麼?”
程洲嘴角微彎:“結婚。”
季央一怔:“和誰結婚?”
“和你啊。”程洲轉過頭看她,眼中瘋狂的神色讓季央嚇了一大跳,身子下意識往後縮。
“我不同意!”
程洲輕笑了一聲:“昨晚我也是這麼說的,你還記得你的回答嗎?”
季央當然記得,她做的決定都十分堅決,沒有撤回的可能性。
程洲深深凝望著她:“那也是我現在的回答。”
他打開車門,朝她伸出手:“下來吧,彆逼我動手。”
“你不想被人扛著進去吧。”
季央憤怒地盯著他,他臉上的神色偏執又認真。
季央不動,身體往後縮。
程洲探進半個身子,拉住她的手臂,直接把她抱了出來。
季央手死死地拉著車門,開始耍無賴:“我不下去,我死也不下去!”
程洲空出一隻手,無情地一根一根掰開她的手指。
“不是說要和我分手。”他一字一頓地說著,“我同意了。”
“以後我們就是夫妻了。”
季央的細胳膊細腿哪抵擋得住程洲。
她閉著眼睛開始裝死,程洲抱住她柔軟的身子笑了一聲:“暈了更好,不會反抗更方便。”
季央便這樣被氣醒過來,對程洲拳打腳踢。
他一隻手便捉住她兩隻手,緊緊鎖在身側,把她完全禁錮在懷裡。
他看上去心情很好,根本沒有和她計較。
“開心嗎?季央,今天我們結婚了。”
季央怒瞪他。
而他臉上卻隻是一派溫和的笑,仿佛他們真是情投意合的一對。
他們並沒有在排隊登記,直接有專門的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們。
程洲一隻手死死地壓住季央的腿,不讓她動,麵上笑得雲淡風輕。
拍照的時候,季央雙手死死地阻止程洲的接近。
他毫不在意,一隻手圈主她的肩膀,把她往懷裡攬。
她臉上沒有絲毫笑容,甚至還怒氣衝衝。
而照片裡的程洲嘴角微微上揚,是很滿足的神色。
這張照片一看就是一對怨偶,偏偏程洲還覺得高興。
甚至讓工作人員打印了兩份。
季央看著他妥善放好的樣子,忍不住嘲諷:“有意思嗎?都是你逼我的。”
他瞳孔極黑,看著她的時候,眼中深邃:“有。”
工作人員是一個年輕的姑娘,看著他們這樣子,戰戰兢兢地問:“二位是來登記結婚的嗎?”
“是。”
“不是!”
季央憤怒地盯著程洲:“我不是自願的,我不想和他結婚!”
程洲抓住她的手,笑得十分溫柔,然而卻看都沒看她一眼:“這是我們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麻煩幫我們登記一下。”
季央眼睜睜看著工作人員把資料顫顫巍巍接過,她快要氣瘋了。
“我是被逼的,我不是自願的!”
然後房間裡隻有他們三個人,工作人員裝作聽不見。
程洲看著她,眼睛很黑,聲音溫柔的像是完美情人,說出的話卻讓人毛骨悚然:“怎麼總是學不乖。”
“你說分手我同意了,那你總該依我一次。”
季央覺得自己幸好沒心臟病,不然得被氣死。
“你這是偷換概念——”
“二位,已經登記好了。”
工作人員把兩個紅本本遞給他們,程洲接過,從始至終沒有把結婚證給她看一眼。
看著他妥善放好的模樣,季央諷刺道:“虛偽!”
但今天的程洲真算得上好脾氣,無論她說什麼,他也沒有生氣。
季央以為他是心虛了,卻聽見他說:“季央,今天無論你做什麼我都不會生氣。”
他朝她笑了笑,眼中的偏執讓人觸目驚心:“因為,從今天以後,我就是我的了,懂嗎?”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眼中都閃爍著動人的愉悅神采。
季央總覺得他的狀態不太對:“你神經病啊,就算結婚也可以離的。”
程洲喟歎般說了一句:“是啊。”
然後幽幽補充道:“但如果喪偶呢。”
季央悚然一驚:“你什麼意思?”
程洲沒有回答,當車撞到路邊的一棵大樹時。
車身顫抖,季央倏地明白了程洲說的那句話。
意識消失前一刻,她還在想著,這個瘋子,該不會真拉著她去死吧。
然後今天的頭條大概是
程氏總裁程洲為報複女友竟選擇同歸於儘!
不不不,警方肯定會發現程洲身上拿的結婚證。
那應該頭條回會是這樣:
剛結婚的小夫妻因為這樣做,居然玩死了。
真他媽的刺激。
季央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都要死了,腦子能還能想這麼多。
然後她又想著,要真的死了,她算不算完成了這個世界的任務呢?
003那個係統又開始不靠譜了,已經很久沒有出現過了。
她抬頭對上程洲的眼,深邃漆黑,帶著某種執拗。
仿佛老虎盯上了自己的食物,那種關注狠辣,不把她吃在嘴裡就不用放手。
***
季央當然沒死,她以為自己醒來時應該在醫院。
但是睜開眼,是黑暗的環境。
隻有窗簾漏出的一小條縫,周圍一片安靜,這種靜得可怕。
季央猛地從床上爬了起來,由於不熟悉環境,她小心翼翼地挪到了窗戶邊。
深呼了一口氣,把窗簾拉開。
外麵,是完全陌生的環境。
一片湖和一座小山樹木蔥鬱,眼中可見範圍之內,沒有一絲人煙。
“啪嗒”一聲,房間忽然亮起。
暖黃色的燈光照滿整間臥室,季央回過頭看去。
程洲從門口走了進來。
季央警惕地看著他,腦海中忽然回想起車禍之前,程洲說的那句話。
他說,如果喪偶呢?
“這是哪裡?我為什麼在這裡?”
程洲朝她伸出手:“過來,我帶你去吃飯。”
季央往後退了一步,一種小動物的直覺告訴她,這一切很不對勁,她不可能跟著程洲走。
程洲手執著地伸在她麵前:“過來。”
季央搖了搖頭:“程洲,你彆衝動,不要犯法,不然會坐牢的。”
她知道,程洲肯定對自己乾了什麼不好的事情。
內心想穩住他,但她現在連自己都快穩不住了。
媽蛋,她就是做一個任務,哪搞出了這麼多事情!
程洲笑了一聲:“過來。”
“這是你唯一的機會,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季央猶豫著,把手放在他手心上。
程洲立即抓住,牽著她往外麵走。
這是一棟二層樓高的小洋房,裡麵裝修的簡單而淡雅。
樓下飯桌上已經擺好了食物。
“你現在可以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季央迫不及待想知道。
程洲慢條斯理地說:“先吃飯,你睡了一天。”
季央從來沒吃過這麼快的一頓飯,甚至連食物的味道都沒嘗出。
這實在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了。
吃完後,程洲才算滿意了。
然後把手機遞給她:“你可以自己上網看看。”
手機沒有安裝電話卡,各種社交軟件也沒有賬號。
季央打開微博,便發現熱搜是
#季央重傷昏迷#
從骨子裡透出一股冷意,她抬起頭看著程洲。
而對方仿佛知道他看到了什麼,臉上表情未動,一雙眼中甚至還微微含笑。
季央點開話題,便看到她的粉絲在祈福,希望她快點好起來。
而下麵便是有藍V的情況通報,在領了結婚證回來的路上,季央和程洲雙雙遭遇車禍,程洲受了小傷,而季央卻在醫院昏迷不醒,至今仍然搶救中。
季央渾身冰冷,她明明好好地坐在這,為什麼會說她昏迷不醒。
“你乾了什麼?”季央看著程洲,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個人了。
程洲笑了一聲,然後說:“季央,我對你留情了。”
“如果我真狠心,你現在就該看到自己的死亡證明了。”
“以後世界上就沒有季央這個人,即使你告訴任何一個人你就是季央也不會有人相信。”
“你隻能待在我身邊,隻有我一個人。”
他緩緩說道,語氣還是那樣的雲淡風輕,吐出的話卻讓人不寒而栗。
“你神經病啊。”她罵道。
要她真的是季央,真的是這個世界上的人,這樣被程洲搞,真的會被玩死。
季央慶幸,還好自己是在虛擬世界,她這個身份也不是真實的。
但程洲太瘋狂了,她都被嚇住。
“我給過你機會。”程洲說,“收回你的分手。”
“你沒有做到。”
“我又給了你第二次機會,和我結婚。你還是不願意。”
他輕撫著她的臉:“季央,我從來沒有給過一個人兩次選擇機會。”
但她都放棄了。
如果她同意了,不分手,他們會像以前一樣,她想做什麼,他就讓她做什麼,會給她最好的資源和保護。
即使她說的分手真的讓他難過。
如果她同意了,和他結婚。他會因為她說的分手懲罰她,但是他總是很輕易原諒她,他們還是可以像以前那樣。
但她都放棄了,他從來沒給過一個人兩次機會。
而每一次,都是她傷他最深。
季央揉了揉額頭:“等等,我覺得你思路有問題。”
“我情侶之間提分手不是很正常嗎,你太偏激了。”
程洲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不是我。”
所以不明白,她在他心裡到底有多重要。
自小到大,他過得順風順水,想得到的全部都得到。
隻有她,唯有她,讓他體會到了什麼叫□□而不得恨而不能。
怎麼會有這樣一人,當他看到她安靜躺在床上時,是真恨不得親手殺死她。
但他下不去手,好幾次,手放在她細瘦的脖間,卻隻是輕柔拂過。
季央,你看,我對你總是很寬容。
傷過他的人寥寥無幾,讓他不愉快的人早被踢出身邊。
隻有季央,傷他最深,卻又讓他無法放手,還害怕她的離開。
隻有用這種方式可以永遠留住她吧。
程洲做一件事從不看過程,他不講任何道德法律,隻要結果能達到自己要求,就會去做。
很顯然,在季央這件事上,他也做到了。
“你把我弄到哪裡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