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飯,高正彬家的離開了一會兒,再回來,身後跟著她的三個兒媳婦。
高老大媳婦手上拎著四五個木頭做的衣服架子,掛著精美的旗袍、褂子、坎肩;高老二媳婦手上的大托盤上是幾雙鞋;高老三媳婦則端著一個雙層的漆雕首飾盒。
雲舒一看衣服鞋子的大小,就知道這是給她準備,隻這些哪裡來的?看著倒不像是新衣,雖然衣服應該經過了晾曬,但雲舒敏感的鼻子依舊聞到了一股老舊的味道。
“因為族裡通知的匆忙,沒來的急給格格準備服飾,族裡的幾位族長夫人商量了一下,請格格先穿戴您郭羅媽媽年輕時的服飾,待過了今天,就請專人來做,到大祭時,必定不能如此委屈格格。”
雲舒看著那用金銀線或繡著百鳥朝鳳,或是百蝶穿花,或鳳凰牡丹的旗袍,還有那鑲嵌著寶石或者東珠的鹿皮靴子;還有那一看就價值不菲的各種首飾,對於高正彬家的口中的“委屈”實在不敢苟同!
不過看著自家郭羅媽媽年輕時的穿戴,再想到自家老祖兒留給她的坑爹局麵,頗有點“涼涼”之感。
閨女是當爹的心肝寶貝,外孫女成了要債的,然後到了她,曾外孫女,就成了還債的!
簡直不能忍……都不行!
為了避免有嘩眾取寵之嫌,雲舒來長白村時還搗徹了一番,沒穿男裝,還把劉海用黑發卡彆了上去,露出一張萌蘿莉的小臉。
但顯然,這樣的裝束在“立杆”這樣的大場合有點不夠看。
所以她也沒矯情,選了一身旗袍,又挑了一臉紫貂皮大褂子、鹿皮翻毛的靴子。
不過她頭發太短,滿族人家未出嫁小姑娘的發型她梳不起來,所以除了一條東珠和紅珊瑚的珠串,還有一對累絲金鐲子,其他的珠寶她是無福消受了。
而在高正彬家的幫助雲舒穿戴時,她也了解了許多關於滿族服飾的知識。
首先,滿族的所有服裝都可以統稱之為旗袍,故名思義,指的是旗人穿的袍子、坎肩、馬褂等等,而且並不單指女子的服飾,男人穿的也叫旗袍。
而“旗裝”一詞,也並不是通常大家理解的旗人的服裝。
在前朝,旗裝指滿族女子自然生成的天足,是和漢族女子的小腳相對應。
簡單說,旗裝指的是滿族女子沒有經過纏足的大腳。
後來還引申出兩個稱謂:民裝和旗裝,分彆指穿襖裙的纏足漢女,和穿旗袍的天足滿女。
還有,滿族女子的法式非常有講究,像後世清朝電視劇中,女子無論年齡大小,一水把子頭、大拉翅,簡直就是歪曲曆史。
滿族女孩年幼時,與男孩發型相同。
不論男女,六七歲以前都留“馬蓋子頭”。
頭發一寸左右,分紮六簇,形狀如筆頭,前三後三,俗稱“王八辮兒”。
長到超過三寸,則紮前二後一,或前後各一,曳之腦後,俗稱“狗拉車”。
知道這點時,雲舒十分慶幸大丫沒住在長白村,否則這簡直就是黑曆史。
女孩到了七八歲,就要留滿發。先留後,再留前。
十歲左右,等頭發長到一尺左右,則分三股編花,拖於腦後,用繩束發根。
用的發繩必須是紅色,發繩長短沒有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