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編排幾句(1 / 2)

後悔不足以形容現在王秀香的心情。

她原本以為衙門的人聽見殺人這種事,馬上就會去抓人了,卻沒想到自己話語中的一點紕漏就被揪住,脫不得身。

這座用來初審的二堂是縱向的,內裡十分幽深,陽光很難照透。

而這種環境一旦與刑獄結合,就會憑空變得陰森起來。

在謝鈺的逼問下,王秀香根本沒堅持一個回合,一害怕,就把實情禿嚕了。

簡單來說,就是劉春蘭坦白殺人的事情是真,客棧老板來借機勒索也是真,但具體劉春蘭失手殺人的過程,被王秀香有意扭曲了。

最初,王秀香確實替朋友保守了秘密。

在那段時間,劉春蘭對她特彆好,那份好裡甚至還夾雜了點小心翼翼。

漸漸地,王秀香心中生出一種奇異而陌生的感覺。

一開始那感覺十分微弱,但時間越久,她就越來越發現,兩人之間的關係已悄然發生變化。

而令王秀香第一次直麵這種變化的,隻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

那是月平平無奇的一天,外麵下了薄雪,很冷。

雪不大,但反而比寒冬臘月那種厚重的雪更容易打滑,所以各家媳婦都要出門掃雪。

王秀香頭一日才跟婆婆鬨了彆扭,又拉著劉春蘭出門逛去,快到家時才想起來這事兒,就有些不願意。

呸,那老虔婆,隻要抓住機會就一味作踐,對外卻說什麼拿著兒媳婦當自家女孩兒似的,也沒見那大姑子回娘家時乾一點活兒!

當時王秀香記得自己隻是玩笑似的對劉春蘭說:“真不愛動彈,要不你替我掃了吧。”

其實以往她們也曾相互開這類玩笑,比如說“伺候婆婆真累,咱倆快換著過吧”之類的。

而往往劉春蘭就會笑著拍她一把,並不往心裡去。

但那次,一切有些不一樣了。

劉春蘭當時愣了下,盯著她的臉看了會兒,竟破天荒答應了。

當時王秀香也有些意外,還以為她玩笑,誰知約莫兩刻鐘後就聽見門口有動靜,一開門,劉春蘭竟真拿著掃帚過來掃雪了。

“我也不知當時心裡是什麼滋味兒,”跪在堂下的王秀香喃喃道,表情有些茫然,“好像……有些歉意,又有些痛快。”

從那一刻起,她終於意識到自己和劉春蘭之間曾經的平衡被打破,她的意誌開始淩駕於對方之上。

也是這件事,讓王秀香再一次想起那個隻有他們幾個人才知道的秘密。

這豈不是意味著,我說什麼她都要聽?

這就是做皇帝的滋味兒吧!

王秀香覺得興奮。

她迄今為止的人生完全就是“在家從夫,出嫁從夫”的寫照,隻有她聽彆人的份兒,還從未有人聽她的。

這是全然陌生的體驗,仿佛那枯燥而乏味的家庭生活中突然闖入某種格格不入,又令人難以割舍的新鮮誘惑。

馬冰微微蹙眉,“所以從那之後,你經常指使劉春蘭為你做事麼?”

王秀香下意識搖頭,可搖完頭,好像自己都不信,猶豫了下,才有些心虛地說:“也,也沒多少。”

馬冰看了謝鈺一眼,兩人都從彼此眼中看到了不信。

王秀香沒讀過書,也沒見過什麼世麵,這就直接導致她的語言十分貧瘠,表達也極其生硬乾澀,時常前言不搭後語。

但兩人還是從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名為“卑鄙”的情緒。

比起謝鈺以前見過的那些窮凶極惡的殺人犯,你不能說王秀香是個徹頭徹尾的壞蛋,也很難因此而過分譴責她。

但唯獨有一點,她確實是個小人。

一個所有普通人遇到機會,都可能變成的那種小人。

因為大多數人都很難抵抗這種操縱他人的快/感。

但王秀香畢竟還有點良心,平時也隻是使喚劉春蘭做點洗衣服、做針線之類的小活兒,偶爾再弄點零嘴兒什麼的。

當然,對一個普通婦女來說,她那死水般的人生中也不太可能出現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

直到大約個月前,王秀香的男人因為犯錯被掌櫃的攆了,家中沒了收入,頓時捉襟見肘起來。

王家整個上空都被愁雲籠罩,一時不知該如何是好。

王秀香的丈夫試圖向掌櫃的求情,再回去做,奈何去了又灰溜溜回來。

他的活計本也不是什麼無法取代的,他前腳剛走,掌櫃的後腳就又招了新人來,且比他更年輕、更機靈。

一家人琢磨了許久,覺得這麼大年紀了,與其再去給人低聲下氣,倒不如湊點錢,弄點小買賣做。

不過本錢從哪裡來呢?

開封城如此繁華,自然什麼成本都高,若真湊了錢,家裡就要勒緊褲腰帶過日子。

正在大家都愁眉不展時,王秀香忽然想到了劉春蘭。

原本兩人嫁的男人都差不多,可劉春蘭的男人心細,肯吃苦,幾年下來,非但沒像自家男人那樣被掌櫃的攆了,甚至還提了一次月錢,如今手下正經管著四個人,是個小頭目了。

聽街坊鄰居們說,如今那劉春蘭的男人一年下來,少說能剩七、八兩銀子哩!

弄明白王秀香的來意後,劉春蘭十分為難。

實在是因為上次那十五兩銀子的封口費已經快把家底挖空了,又要預備著家裡娃娃念書進學,哪裡來的餘錢借給彆人做買賣?

若在以往,劉春蘭肯定就拒絕了。

可現在,她不敢。

見麵時王秀香雖沒有明說,但話裡話外卻總在暗示,暗示如果劉春蘭不幫自己度過眼下的難關,隻怕兩家都不好過。

為什麼會不好過?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說之前剛剛事發時,劉春蘭還能擠出一點自首的勇氣,那麼現在隨著幾個月的太平日子過去,那點勇氣早已消失得乾乾淨淨。

人在不出事之前,是很難體會到平淡生活的可貴的。

劉春蘭也是如此。

貨郎的事情過去之後,她好像才突然發現,原來每天的朝霞是那麼美,公婆對自己是那麼好,丈夫又是多麼可靠,孩子們,又是多麼可愛。

甚至就連牆頭上開的一朵小野花,清晨樹葉上滴下的露珠,也帶了前所未有的動人。

她舍不得現在的日子,舍不得家裡的孩子。

她不想下獄,更不想死。就算衙門網開一麵,自己免於死罪,可,可家裡出了一個殺人的老婆、殺人的娘,她娘家、婆家和兩個孩子,以後怎麼抬得起頭?

劉春蘭不願意再拿這事兒去煩自家男人,就偷偷取了早年的兩件銀首飾去當了,折算成六兩銀子,好歹把王秀香打發了。

可劉春蘭萬萬沒想到,人的貪欲是無窮無儘的。

一旦開了口子,後麵想堵都堵不住。

王秀香拿著銀子家去後,婆家人一反往日刻薄,竟十分誇讚,又讚她賢惠,晚上還特意給她燉了香油雞蛋吃。

要知道,家中雖然養了幾隻母雞,並不缺雞蛋,但平時大多拿去集市賣了換錢。

即便自己家用,也隻煮給男丁吃,若非逢年過節,王秀香是撈不著的。

就連睡覺時,男人也極儘溫柔體貼之能事,口口聲聲要賺大錢,日後叫她享福。

王秀香不禁飄飄然起來。

然而做買賣這種事,著實不是誰想乾就能乾成了的,不然天下早就豪商巨賈遍地跑。

王秀香的男人拿著老婆借來的五兩,再加上家裡湊的兩,共計八兩銀子,去販了些胭脂香粉和頭花、絡子來賣。

原本想的是這些玩意兒女人們都要使,少不得時時填補,總不至於賣不出去。

但他又沒眼色,又沒口齒,被上頭賣家拿著當了傻子耍,販給他的全是些昔年過時了的舊貨,顏色既不好,味道也寡淡。

那些東西在攤子上擺了一個多月,統共隻賣出去十幾個大錢,最後不得不賤賣,賠得血本無歸。

若是個有自知之明的,經了這次之後,少不得總結經驗,或者乾脆踏踏實實去找個活兒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