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萬安館(上)(1 / 2)

檀郎 海青拿天鵝 5839 字 3個月前

海鹽畢竟是個小縣城, 雖不像雒陽那樣天黑了就宵禁,但人們也無甚消遣,各家各戶關門落鎖, 白日裡喧囂的街道皆沉寂下來。

萬安館裡能為客人們提供的消遣也不過是些酒食和行令六博之物。堂上有老錢他們在看著, 我用過晚膳後無事,便照舊回自己的院子裡去。

萬安館的客房甚為齊全,最便宜的是通鋪, 十錢一晚;最貴的上房則是獨立的小院, 每晚三百錢。原來的主人不住在客舍內,故而並無主人的住處。我買過來之後,便將最清靜的院子占了自己住, 且如桓府時的方法,將室內一角的地磚底下挖空, 把金子都藏了進去。

經三年前那事可證,此法頗為穩妥。

我在桓府的那張臥榻, 擺設的位置我特地作了記號,隻要被人移動過分毫,我定然能夠察覺。那夜我去見公子時,特地留意了臥榻的位置, 仍是我離開時的模樣。也就是說, 徐寬那蠢貨, 並沒有想到地磚下麵會有名堂, 看我榻下空空, 就沒有移開來搜。而此法, 既然連徐寬這樣拿我當賊的人都沒有識破,如今我一身清白,自然更可以放心大膽地依樣行事。

我離開雒陽之時,世上知道我還在的人,隻有公子、阿洪和老張。因得曹叔、曹麟和老張的關係,他父子二人應當也會知曉,隻是三年以來,我並不曾聯絡他們。經過雒陽的那些事,我知道以他們的能耐,就算沒有我,他們也出不了什麼大事。

當初我選擇在海鹽開客舍,除了看中這小城安逸,更重要的,乃是此地雖偏僻而消息卻不閉塞。每日到海鹽來的客商絡繹不絕,天南海北,在客舍裡,想知道哪裡的事都能打聽。我開出比彆家更高的條件將老金留在萬安館裡,也是出於此想。老金這樣的說書人,談天說地乃是吃飯的行當,平日裡最熱衷的就是四處打聽新鮮事。有他在,這客舍的前堂便總是熱鬨的,各路賓客談天說地,無論是雒陽還是荊州、益州、豫州,但凡有了些風吹草動,不出幾日,我就能在這客舍中知曉。

至於淮南的田莊,三年前我離開雒陽的時候,曾托老張給伍祥夫婦帶口信,告訴他們我還活著,以防他們聽到我的死訊之後,生出什麼枝節。這三年裡,我每年都會回去一兩次,易容作路人的模樣,在田莊附近窺探。伍祥將田莊管理得甚好,宅院和祖父的墓地亦打理得井井有條。我自然還想著回去,隻是如今之事,隻得在外頭再避上些時日,等待時機。

外麵的天色雖然黑了,但我並不像縣城裡彆的人家那樣早早去準備安寢。

就算已經離開了桓府三年,從前在公子身邊養成的習慣我也不曾改掉。我在案前坐下,照例拿起一本書來翻了翻。可今日在前堂聽了那些議論之後,我總覺得心思浮動,無法沉下心來好好看書。

我想了想,大約是因為聽到他們提到了秦王。

三年前的雒陽之變,秦王因護駕有功,受了皇帝獎賞,回遼東時頗為體麵。但喜好從蛛絲馬跡中翻找秘辛的人們從來不會閒著,議論得沸沸揚揚。

對於秦王的評價,天下人大致分為兩派。

一是秦王大忠派。其說法是秦王乃千古難遇的神將,帳下奇士能人眾多,早算得雒陽將有大變,且皇帝即將病愈。秦王唯恐皇帝在病愈前慘遭毒手,故而率十萬大軍借海陸潛入,在雒陽大亂時出兵鎮壓,保衛了皇帝周全。

二是秦王大奸派。皇帝當時臥病不起是天下人儘知的事,秦王見京中亂象,又得知了梁王的計劃,起了從中漁利的心思,於是率領十萬遼東兵自海路而來,攻入雒陽,包圍宮城,打算擁兵自立。若非皇帝及時病愈,隻怕如今坐禦座的早已換成了他。

持兩派意見的人大致人數相當,水火不容,每每談起此事之時,總免不了爭吵一番。

而我每每聽著這些言語,隻覺汗顏。那第二種說法之中,除了長公主背地裡乾的那些勾當無人知曉,秦王入雒陽的前後之事已是猜得八九不離十。

說來冤孽,我如今又是裝死又是遠遁,雖然自信不會再看到他,但每每乍的聽人提起他的名字,仍然還是覺得心中仿佛梗了芥蒂。特彆是,時隔三年,今日,我頭一次聽到了當時秦王對我那死訊的反應。

他居然派人去吊唁。

我不禁冷笑。

他為何有此雅興,我不知道,或許是為了試探,也或許是為了顯示愛才之心。不過我那伎倆,既然連公子都要起疑,那麼秦王的反應亦可想而知,何況,就在前一夜,我還去了一趟他的營帳裡偷東西。我雖然十分盼望他也以為我死了,但對於他那樣的人而言,一旦做了我裝死的假設,那麼我裝死的目的也就不難猜了。

我覺得,這大概是他的報複。

我要銷聲匿跡,讓眾人淡忘,他便反其道而行之。秦王那樣一個出手便攪動朝廷風雲,甚至將皇帝逼得中風病愈的大人物,卻為區區一個奴婢吊唁。任何人聽到這樣的事,都會詫異,繼而打聽我到底是個什麼人。對於我的存在,無論長公主、公子或是彆的什麼人,大概隻會想越不被人注意越好,故而我的事跡被宣揚開來,以至於今天會在這萬安館裡被提起,大半是秦王的功勞。

想那些混事做甚,心裡一個聲音道。

我深吸一口氣,決定不再去想,走出屋子去。

白日裡出了些汗,我在浴房裡沐浴一番,用巾子裹著濕漉漉的頭發,回到房裡。

我在鏡前坐下,小鶯走過來,將我頭上的巾子取下,給我擦頭發。說實話,我不太喜歡被人伺候,也不太喜歡彆人碰我的物什。故而小鶯大概是這天下裡最閒的侍婢,不用伺候我起居更衣,也不用給我收拾屋子,平日做得最多的就是端茶遞水。阿香她們常說,我這哪裡是買了個侍婢,簡直是買了個閨秀。

不過,擦頭發卻是例外。我從小就覺得頭發麻煩,特彆是洗頭之後,要慢慢耐心地慢慢擦乾,甚是費神。因為我這個脾氣,祖父、曹叔和陶氏都給我擦過頭發。記得當年公子病愈以後,我第一次伺候他洗頭,他就被我折磨得受不了,瞪著我說,如果換了彆人,一定早就被他趕走了。我則有恃無恐,一臉無辜地對公子說,公子將奴婢趕走了,誰來給公子擋災呢?於是,公子忍氣吞聲,被我□□了三年。

其實我覺得那也不能叫□□,因為公子在那之後再也沒有說過什麼,而看到他皺起眉頭,我也會下手輕柔些。三年過去,他的頭發不但並未因為我伺候不周而變得難看,反而人見人誇。我想,這也應當算是我的功勞。

可惜就算如此,三年後的現在,我對此事仍然沒什麼耐心。所以有了小鶯之後,她讓我覺得最值的,就是對付頭發的手藝。便如現在。她力道輕柔,很是舒服。

我看著銅鏡裡的自己,鏡麵在燈火的映照下,泛著一層氤氳的光,而裡麵的人,長長的烏發披下,顯得眉目顧盼,竟似有了幾分柔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