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想離開村子(2 / 2)

快穿之清揚婉兮 瀼瀼 10281 字 3個月前

李老頭搖頭,拿著煙槍敲了敲,“就在這說,我不出聲,在一旁聽聽。”分了家,他都快不認識自己的兒子媳婦了。老二一向老實,這些年他不是沒有聽過兩口子想要一個兒子的風聲,也知道老二媳婦到處找偏方,但沒想到他這個老封建都知道兒女一個樣,二山和他媳婦反倒著了魔。

他對老二家的閨女知道的不多,但就今天這回事來看,這丫頭是個有成算的,心裡有一筆賬呢。因為一個沒影的兒子,輕待一個快長大成人的閨女,兩口子真是蠢的沒邊。小時候二山自己都會因為爹娘對大哥好一點,而不高興,這會兒輪到自己了,難道認為就算他們怎麼對閨女,閨女都會孝順他們嗎?

吳荷花說是要和孫女談談,但要怎麼開口還不知道,難道直接說,清揚你爸媽是不是一直都這樣?還是問嬌嬌你媽平時對你好不好?

“清揚,你爸媽也是一時沒轉過彎來,想明白了就好了。”二兒子就這麼一個閨女,吳荷花終究還是不想他老無所養。她能罵李二山楊翠,但不能斷絕父女母女之間的關係。

花了十幾年都轉過不來的彎,清揚想說,沒必要了,就算過了彎道,原本等到那的人也變了。她淡淡道:“我就想和爺奶住在一起。”至於彆的,她不屑於要。

吳荷花淡淡歎了口氣,能怪誰?

李嬌嬌終於回過味來了,“奶,您不會是怕我爸媽也向叔叔嬸子一樣吧?”吳荷花扶額,這死丫頭,嘴沒把門的這樣兒,她都不用問了。

“您看我渾身的肉,和清揚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上啊,我爸媽對我可好了,想吃多少肉都行。”李嬌嬌身高不矮,哪怕渾身多點肉,看著也隻是微胖,根本沒她自己口中說的渾身是肉。

“哈哈…”李老頭忍俊不禁被逗笑,指著李嬌嬌說道,“你要是能把肉分些給你妹妹,那就更好了。”這才是受寵的孩子,哪怕說話不過腦子,不就是知道有父母兜著嗎?

吳荷花氣也不是笑也不是,惡狠狠道:“我趕明兒跟你媽說,肉要限量。”

“行啊。”李嬌嬌半點不在意,“順便跟我媽說,我省下的肉都拿到爺奶這來,全給清揚吃,讓她長的比我還胖。”

吳荷花:……

清揚好笑,率真又有著野獸直覺的女孩兒,讓人喜歡。

她對吳荷花沒有把楊翠叫過來訓一頓,有些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最了解兒子的莫過於老娘,李二山對楊翠的感情,吳荷花肯定再清楚不過。和楊翠正麵起衝突,難保李二山頭腦發熱硬著來,雖然沒人怵他,但是吳荷花應該不想和兒子鬨到那種程度。

再一個,雖然說起來楊翠的做法可恨,但李二山也要負責任。吳荷花畢竟沒有親眼見到,和清揚這個孫女的感情也就一般,能做到現在的程度,清揚已經很滿意了,三觀筆直又公正的老太太,不是一般的給力。

不給楊翠的解釋或者說狡辯的機會,直接給她訂了罪,她這時候說不定怎麼慪呢!這樣一想,清揚心情就更舒泰了。

過速則不達,來日方長…

被李嬌嬌一打岔,吳荷花也沒有要說下去的欲望,擺擺手示意她們快去睡覺。等到老兩口躺到床上的時候,李老頭突然說,“都是好孩子。”

吳荷花睜著眼睛,是啊,都是好孩子。大山有福,可惜二山…唉。

李嬌嬌第一次和清揚睡一張床,還有些小興奮。雖然她爺就兩個兒子,按理說,她和清揚的關係應該比較親近,但兩人卻是很少有在一起玩的時候。小時候的事,她記不清了。但去鎮上讀小學初中的時候,她喜歡和一群朋友熱熱鬨鬨,清揚總是一個坐在座位上也不喜歡和彆人說話。

剛開始,李嬌嬌還會叫清揚和她一起,但被拒絕的次數多了,兩人的關係還不如普通朋友。等到初中畢業,叔叔嬸子不願意供清揚上高中,李嬌嬌深知自己不是學習的料,也不願意去。反正義務教育的階段已經結束,在村子裡,不讀高中是很平常的事。

現在想起來有些可惜,如果叔叔嬸子同意,以清揚的成績肯定能上縣一中。

“清揚,叔叔嬸子對你不好,你為什麼不早說出來?”李嬌嬌覺得她堂妹傻透了,早告訴爺奶,她說不定就能去上高中了。

清揚在黑暗中麵無表情,吐出一個字,“傻!”或者說,單純…美好的人世界在她眼裡,儘是姹紫嫣紅。

李嬌嬌若有所思,想到自己看的一本,有一句話,她突然想說給清揚聽,“當感情被對方消磨殆儘,每個人都是穿著鎧甲披荊斬棘的戰士,沒有任何能阻擋他前進的腳步。”清揚抽了抽嘴角,又聽見李嬌嬌說,“我覺得這句話和你挺合適的。”

清揚:“…或許吧。”

李嬌嬌或是覺得她有些萎靡,熱情給她打氣,“清揚你可要堅持住啊,不要嬸子一來,你就巴巴的跟她回去。你回去之後會被她關在家裡不能出門的,而且嬸子她不喜歡女孩子,上次我聽六姑婆說,嬸子她出錢買生子偏方!”

清揚:…她好像不是三歲!

楊翠買生子偏方有什麼大不了,她甚至懷疑,若到了那一步,這個閨女都能被她拿出去換所謂的生子秘方。

“對了,以後你有什麼打算?”李嬌嬌問道,她想出去打工掙錢,可是她媽不同意,說沒人帶著不放心。可是一想到結婚,她有覺得挺不自在。

清揚還真想過這個問題,主要是原主的願望有些…一眼難儘,她很多條路都被堵死了,而隻要有理有據,三觀正常,她又不想枉顧原主的意願。所以能做的事情相對就變少了。

“先睡吧。”清揚道:“走一步看一步。”她有大概的想法,但需要時間實施。

李嬌嬌嗯了一聲,困意上頭,翻個身秒睡。

明年的四月二十三就是李清揚的十八歲生日,她乾了一件可以說極大膽叛逆的事——在生日當天,走到鎮子再坐車到縣城隨便買了一張大城市的火車票,真正的離家出走。

每天被困在一方天地,今天重複著昨天的事情,明天沒有意外又是一模一樣的一天,李清揚過夠了這樣的生活。她聽外出打工回來的村裡人說,大城市有很多工作機會,隻要肯吃苦就能賺到錢。她不怕吃苦,也想賺錢,迫切的想要改變現狀。

她想,隻要賺到錢,爸媽肯定不會追究她的責任,而她有了工作有了錢,一家人的生活肯定會變得更好。她會向爸媽證明,女兒和兒子一樣有用!

理想很好…現實卻很殘酷。

生活在農村沒出過社會的女孩兒,臉上是怎麼都藏不住的稚嫩與單純,她坐在火車上,整個人都在給不懷好意的人‘我很好騙’的氣息。連目的地都沒到,身上僅有的三百二十一快就被人騙走,向朋友借的五百塊一文不剩。

抱著一腔勇氣和熱忱,沒做具體的計劃,一旦有突發情況,人或許會迎難而上,但更多的是觸角重新縮回了殼裡。

反正最後的結果是,原主灰頭土臉的回了家…事情鬨得大,沒人想娶一個跑路的兒媳婦,原主也就被壓迫了一輩子。

大概是傾儘所有勇氣的掙紮被輕而易舉的打敗。原主的願望之一是,不要再去外麵的城市,因為她在追逐它的過程中,幾乎沉舟破釜,卻折戟沉沙。

原主就兩個願望,這是其一,其二是為自己而活,既然父不父母不母,就不要怪她子不子。

唉…

這兩個願望看似都挺簡單的,清揚現在就是在為她自己而活,不去外麵的城市,她就是一輩子不出村子也行,對她而言,這很簡單。

可是,這樣的一輩子,不也太平淡了嗎?

原主雖然隱隱有怨恨李二山夫妻兩,但也沒提出要報複,清揚不打算和兩人正麵撕。你最親近想使喚就使喚的人,有朝一日,在你看得見的地方,風生水起,而你看的眼紅,卻占不到絲毫好處,這不是很有趣嗎?

作者有話要說:  6000啊,加上白天的一章,我已經成了一個廢人~

在實習,手機打字簡直讓人懷疑人生!

我簡直是自己的偶像!

不過以後不能亂來了(?3[▓▓]